基于灰靶理论的“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评价
2018-06-23冯俊华张庆妮徐青青
冯俊华 张庆妮 徐青青
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将通过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增强互联互通、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紧密经济联系、深入政治互信和深入人文交流的方式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愿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共圈定新疆、重庆、陕西、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这18个地区的地理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科研实力等存在较大差异,国家针对其自身发展情况对不同地区有着明显区别的功能定位。因此,对沿线省份进行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有利于各地区明确在功能定位中的作用与优势,找准与先进地区之间的差距,从而提升本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水平,真正带动区域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实现进程。
一、 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在参考已有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系统性等原则,充分考虑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从科技创新基础、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科技创新绩效四个方面建立了包含三级12项指标的“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科技创新基础包括创新环境和信息化水平两个二级指标,它反映出不同环境对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持程度;科技创新投入包括创新人力投入和创新资本投入两个二级指标,它反映了不同要素对科技创新能力的驱动程度;科技创新产出包括知识产权成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两个二级指标,是反映某省科技创新能力最重要且最显著的指标;科技创新产出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水平两方面反映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与比较分析
灰靶理论是由邓聚龙教授提出的一种处理模式序列的灰关联分析理论,它是灰色系统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理论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部分。运用灰靶理论对本文选取的三维数据进行评价,编辑公式计算得到2011年-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靶心度和贡献度。
1.靶心度分析。分析各省5年间的靶心度变化可知,从总体来看,广东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在18个省份中高居榜首,与其他绝大多数省份的差距也很大,上海市和浙江省落后于广东省但也处于较高水平,在其余省份中,陕西、辽宁和福建三省的科技创新能力水平较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份的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整体明显高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份,其原因主要是因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包含的五省均处于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东南沿海地区,优良的经济基础、宽松的发展环境和开放的政策条件等因素是它们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整体较高的主要原因。
从发展进程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份总体水平较低,省份间差距较小。其中陕西省和辽宁省比较突出,均达到第5等级的水平,陕西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速度较快,辽宁省则略有起伏。陕西省拥有优秀的教育资源,这对科技活动的开展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而辽宁省则拥有较多科研机构和高技术产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也较高。宁夏、青海、西藏三省的科技创新能力较低,但5年间都在逐步提升。其他省份都保持在第6等级,新疆、重庆、甘肃、云南四省5年间稳中有升但提升速度缓慢,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广西四省均上下浮动但幅度不大。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份的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水平较高,但各省份间差距显著。广东省一直保持着优秀的科技创新能力且远超其他各省,其多项指标在18个省份中均为最优。依靠高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的良好带动和政府的大力投入,广东省始终保持着强劲的科技创新产出。上海市的科技创新能力与广州省差距较小,也保持在较高水平,甚至在2011年和2012年两年都高于广东省,但是其靶心度却在持续下降,从2011年的0.7909降至2015年的0.7643。虽然相比上海和广东有一定差距,但是浙江省保持着科技创新能力的稳定性,各项指标逐年提升。福建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处于中等水平,2015年其靶心度提升至第5等级。海南省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甚至在所有18个省份中也处于较低的水平,5年间其水平有小幅提升,由2011年的0.3906增长至2015年的0.3973。
2.贡献度分析。靶心度反映了“一带一路”沿线各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强弱,而贡献度则代表了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程度,贡献度越大,说明该指标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越显著。根据灰靶理论,本文计算出2011年-2015年各项指标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贡献度,并对贡献度进行了等级划分。从整体来看,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数对各省科技创新能力的贡献最大,其次是R&D;机构数、高等学校数、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四项指标,它们之间的差别较小。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数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科技创新人力投入,R&D;机构数则反映出一个地区的科研条件,二者都是科技创新基础能力的构成要素。而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两项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各项指标的贡献度在2011年-2015年间变动不大,较为稳定。因此,通过对贡献度的分析可以得出,对于待评价的所有18个省份,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和地区经济条件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更为显著。
“一带一路”沿线18个省份中丝绸之路经济带包含省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包含省份的差距较大,因此本文在对贡献度进行总体分析的同时,也将待评价省份分为两部分,分别计算2011年-2015年5年间的贡献度平均值并进行等级划分,从而可以更加清晰准确且有针对性地判断出各项指标对不同地区的影响程度。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大贡献的是R&D;机构数和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数,从而得知科技创新基础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份的科技创新能力。高等学校数、R&D;经费投入强度、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指标的贡献度同属第6等级,其余指标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贡献度为第7等级。仔细对比可以发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13个省份及地区的各个指标贡献度强弱和所有待评价的18个省份整体的指标贡献度比较相似,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要提高整体的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不应仅仅依靠发达地区的带动,相对落后的省份和地区也需要从自身出发,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份即上海、福建、广东、浙江和海南5省及地区2011年-2015年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贡献度的平均值和等级划分。这5省科技创新能力贡献度最多的同样是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数,但这一指标高于其他指標,说明科技创新人力投入及科技意识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R&D;机构数、高等学校数、互联网普及率、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比重、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几项指标的贡献度也较高,其余指标的贡献度都是第5等级。说明这5省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不仅依靠科技创新基础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科技创新资本的投入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同样重要。也说明了当某一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对发达时,某一方面指标的单独增强无法促使该地区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而是需要对各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和投入以确保科技创新能力持续稳固提升。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在其他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灰靶理论计算了涉及到18个省份2011年-2015年的科技创新能力靶心度和指标贡献度,并对其进行了等级划分,得出了结论。第一,“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差异较为明显,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较强,且远远领先于其他各省;上海市和浙江省虽落后于广东省但相较其他各省仍处于较高水平;青海、西藏和海南三省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第二,广东、浙江、陕西三省的科技创新能力稳步增强,且提升速度较快;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福建和海南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在5年间均处于不断起伏的状态;其余各省的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但增速较缓。第三,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所涉省份而言,R&D;机构数和互联网普及率是对其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而影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涉及省份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除去上述二项指标外,还有高等学校数、每万人口中科技活动人员数、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比重、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根据以上结论,结合国家对“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的不同定位,本文提出建议。首先,“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科技创新能力差距明显,充分利用各省优势、发挥沿海科技创新能力发达省份的带动作用使沿线各省全面协调发展、缩短各省之间的差距是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途径。其次,丝绸之路经济带涵盖省份科技创新能力较低,且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其贡献度较高。因此,内陆省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应注重科技创新基础条件的提升和重要产业创新环境的培养与建设,通过引进重点项目和优秀企业来带动整个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发展,形成面对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东北亚的交流通道和辐射中心。最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涵盖5省拥有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大的优势,在各项基础条件都较为完备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资源的投入,增强各省间企业与人员的合作与流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