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序《摄生论》
2018-06-23肖伊绯
肖伊绯
1919年1月,商务印书馆初版《摄生论》一书,书前有蔡元培序一篇。此序未被辑入《蔡元培全集》(中华书局,1984),可称“佚文”,对研究蔡元培早期思想及至其启蒙教育理念等方面,均有一定价值。为此,笔者不揣陋简,酌加整理,转录原文如下:
摄生论序
胡宣明先生精医学,以输灌生智识于国内同胞为志,著译书数种以竟之。其一为《摄生论》共五篇。书成,以第二篇及第五篇相示,而征序于余。
夫长寿者,人之所同愿也。惟国人心理,视其为福之一种。“五福寿为先”之谚语,政府发给百岁坊之举动,均其征也。如是发生一绝谬之观念,即以长寿为外界所授与,而非本身所可操纵者是也。如是求神以增寿者有之,求仙方以延年者亦有之。即明理之人,亦抱“死生有命”之迷信。故传染之病不知防,衛生之道不知讲。可怜哉,其愚不可及也。殊不知人身犹一机器耳,受一定天然法则之支配。用之合法,则活动之时间可长。如不合法,则其作用立时可以停止。吾人欲求长寿与生时之健康,但当兢兢然从事于天然法则之发见,孜孜然尽力于天然法则之引用耳。胡为乎自弃责任,而听之于天,委之于神耶。近自科学输入中国以来,上所述荒谬之观念,已有动摇之象,此可于世人之渐重卫生见之。今更有《摄生论》之发刊,吾知此观念将消灭无遗也。
且人生于世,自伦理方面言之,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均有其应尽之责任,设因使用身体,未合于天然之法则,致短命而死,则责任末由尽。或身体软弱,则能尽者有几何。父母死而家庭中落,领袖病而事业停顿,一有名之英雄死,而无数无名之英雄,因无人指导而末由尽力,为例至多,不待引述者也。可见谋康健与长寿,亦为人伦理上所有之责任。而于社会中有力之分子尤然也,愿吾国得读此《摄生论》者,共信仰而受持之焉。
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蔡元培
这篇六百字的书序,简明扼要的表达了蔡元培对提倡公共卫生、发展医疗事业方面的个人意见。
胡宣明(1887—1965),祖籍福建龙溪(今漳州),中国公共卫生领域研究的开拓者与早期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