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能增加吗?
2018-06-22方正宇
方正宇
案情介绍:
来咨询问题的时候,韩女士一开始将中学生模样的儿子带在身边。不过我们认为,接下来谈及的问题未必适合让孩子在场,所以还是请她将儿子安排在隔壁房间等候。等到儿子一离开,韩女士马上就吐起了苦水:“现在要抚养一个孩子真不容易啊!”
韩女士介绍说,她与丈夫何先生在十几年前离婚,当时经过法院的判决,两人惟一的儿子由韩女士进行抚养,并且结合何先生的经济情况,判决他每月向韩女士支付12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以当时的物价水平和实际开销情况来看,韩女士认为这个金额基本可以接受,再加上她自己那时候也有不菲的收入,所以并不打算在抚养费的问题上多计较。
但随着孩子慢慢长大,韩女士发现需要花钱的地方变得越来越多,尤其是孩子刚刚考取了一所民办高中,每年的学费都要高达数万元。另一方面,韩女士自己在事业上也不太顺利,收入相比当年并没有明显增长。于是面对在儿子身上越来越高的支出,她逐渐感到了力不从心。
面对困难,韩女士与何先生进行商量,希望对方能在原有基础上多给一点抚养费,最好能上升到每月3000元,至少足以覆盖孩子未来需要支付的学费。没想到何先生却对此予以拒绝,理由是既然当初法院已经对抚养费做出了判决,那么就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用何先生的话来说:“我不会少给你一分钱,但也别指望我多给你一分钱。”面对如此强硬的回绝,韩女士感到十分伤心,而且她从别人那里听说前夫近年来赚了不少钱。所以韩女士打算问问律师,到底能不能为孩子多要点抚养费。
来一点家法:
在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议已经对于抚养费予以确定的基础上,当实际情况出现变化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律师分析:
首先,韩女士包括很多人俗称的“抚养费”,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称是“子女抚育费”。当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由一方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笔费用就是子女抚育费。至于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话,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正如韩女士和何先生当初进行离婚诉讼时,就是由法院确定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那么法院确定数额的依据又是什么呢?一般来说,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被抚养子女实际需要的情况,也就是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衡量;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不能高到某一方完全无力承担的地步;三是当地的生活水平,毕竟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消费状况存在着差异。当初法院之所以判决何先生每月支付1200元,应该就是依照上述标准作出的决定。
不难发现,以上三条标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支付能力还是当地的生活水平,都是有可能隨着时间推移而产生变化的。所以当初看起来合理的数额,放在十几年后就未必继续合理,正如韩女士现在所感受到的情况那样。
所以面对此类情况,法律上还是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手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原定的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又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导致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那么在另一方具备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法院可以支持要求增加子女抚育费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即便何先生表示拒绝增加支付,韩女士仍然可以采取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在当初每月1200元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抚育费。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提醒韩女士,如果希望诉讼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还是需要事先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一方面,需要对于孩子实际需求增长的情况予以举证,其中列出的内容,应当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而不包括诸如出国旅游或者购买奢侈品等非常规支出。另一方面,最好也能对何先生目前的收入状况予以举证,证明对方的确具备支付更多子女抚育费的能力。在证明以上两点的基础上,可以要求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子女抚育费的金额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