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6-22
(2018年5月17日 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张百如同志代表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指出,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客观总结了省第十一次工会代表大会以来全省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报告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全省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对于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贯彻新思想、肩负新使命、建功新时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大会认为,省第十一次工会代表大会以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始终坚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会强调,要服务新时代新目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新时代工人阶级的奋斗伟力;要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
大会号召,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勇于担当、不畏艰辛,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