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户施策”助推贫困户增收脱贫
2018-06-21毛力权
毛力权
为了帮助贫困户“换穷业,拔穷根”,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早日实现脱贫致富愿望,根据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扶贫办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因户施策”政策,蕉坝镇严格按照“项目到村、资金到户”的原则,利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充分尊重贫困农民意愿,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发展“短、平、快”产业,开展精准扶贫“因户施策”专项扶持,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不断提升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2018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做法:
1. 扶持对象范围 除兜底户以外的所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向村(居)委会申请精准扶贫“因户施策”专项扶持。
2. 扶持的主要内容 重点扶持周期短、风险小、见效快的精品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种植和山羊养殖,生猪养殖,家禽(鸡、鸭、鹅)养殖,野生蜂蜜养殖等项目。
3. 扶持的补助标准 对贫困户发展“短、平、快”产业中所需采购的生产物资等方面进行补助,户均补助总额不超过4000元。
4. 项目的申报程序 各村(居)委会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次性调查摸底,做到户户见面,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找准致贫原因,对症下药,帮助每户贫困户找到适合的脱贫产业,提出申请扶持的规模及内容,并填写好《精准扶贫因户施策“短、平、快”项目调查摸底统计表》。在调查摸底时,各村(居)可以引导贫困户申请实施同一产业,鼓励整村推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申请精准扶贫“因户施策”的贫困户不得以现有的产业规模作为申请内容,但可以在现有产业规模的基础上,申请新增规模。实施精准扶贫“因户施策”的目的是建立生产奖励机制,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而不是“想方设法”给贫困户补助。
各村填写好《精准扶贫因户施策“短、平、快”项目调查摸底统计表》后,进行汇总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在审查各村(居)委会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好《精准扶贫因户施策“短、平、快”项目汇总表》,以及编制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项目实施方案,并向县扶贫办进行项目申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接到项目申报后,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审批。项目通过审批后,乡镇就可以按照申报实施方案实施。
5. 扶持的项目实施 乡(镇)要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超标补助,申报内容规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须完全对应。对实施整村推进“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的,由乡(镇)集体研究直接组织统一采购,采购合同作为财政大平台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发放采购物资,登记物资发放花名册,作为乡级报账的重要依据。采购资金超过补助标准的,由贫困户自筹或其他途径解决;对在一定区域内分别实施不同产业的,可由贫困户自行采购,村(居)要明确专人(村包组干部)现场核实物资到位情况,出具《现场验收书》,并要求贫困户签字按手模印确认,作为项目验收和资金直接补助的重要依据。
各村(居)委会完成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项目,村级验收后,实施总结,提交现场验收书等资料,申请乡(镇)验收。
乡(镇)根据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项目实施方案,镇扶贫办组织财政所、畜牧站等有关部门进行自查验收,按照要求填写好现场验收书等相关资料,做好验收总结,申请县级验收。
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项目申请验收的乡镇进行县级验收,检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出具县级验收意见。
6. 项目的资金补助 县财政局以县级验收意见为依据,对农户自行采购物资实施项目的实行直接补助。县财政局通过财政大平台,直接将补助资金转入项目户的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对乡(镇)统一采购物资组织实施项目的,采购补助资金部分在采购资料完整的前提下,采购合同供货方提供有效发票申请支付资金,县财政大平台直接支付供货方账户;扣除采购资金后,补助资金有结余的,直接补助到项目户的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
7. 项目取得的成果 2017年蕉坝镇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项目扶持贫困户342户,补助资金131.6万元。其中“因户施策”养牛贫困户13户,养牛19头,补助资金5.2万元;养猪贫困户329户,养猪1264头,补助资金126.4万元。生猪当年饲养当年出栏,能增加经济收入;饲养牛当年不能出欄,可以不计经济收入。猪按110千克出栏,价格按本地猪肉36元/千克计算,除去养猪成本,贫困户每头猪可获得经济收入2000元,全镇“因户施策”1264头猪,可获得经济收入252.8万元。蕉坝镇2017年精准扶贫“因户施策”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7802.5元。
(作者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务川自治县蕉坝镇农业服务中心 邮编:54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