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初探
2018-06-21丁慧琳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坝管理中心青海西宁810008
丁慧琳,李 季,周 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坝管理中心,青海 西宁,810008)
0 前言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成立于2015年6月,由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组建。国家电投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是一个以电为核心、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能源集团,电力总装机容量1.19亿kW,其中水电2 167.70万kW,公司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9 105.02亿元,员工总数14万人。
国家电投在运的水电站分布在青海、湖南、贵州、云南、四川、江西等12个省区和境外缅甸、澳大利亚、智利3个国家,主要集中在由国家电投负责开发的黄河上游、沅水两大水电基地。其中黄河上游16级电站已建成10级,装机1 039万kW,沅水流域7级水电站已全部建成投产,装机容量414万kW。国家电投水电装机规模位列五大发电集团第三。
1 国家电投大坝管理情况
国家电投现有水电站(水库)数量为161座,大坝数量为141座(含海外9座、在建10座),负有管理责任的大坝130座(含在建10座),其中小水电站大坝64座,水库大坝3座,由13家二级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大坝管理情况如表1所示。
117座运行水电站(水库)大坝中,国家能源局监管47座,水利部门已登记24座、正在申请登记15座。
2 国家电投大坝管理中心
2.1 成立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著名的筑坝大国之一,各类水库大坝的数量和规模均居世界首位。国家电投管辖内各类水库大坝的数量达130座,数量大、分布广,大坝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其中,小水电隐患较为突出,由于收购的小水电站较多,小水电大坝安全管理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表1 国家电投大坝管理情况Table 1 Current situation of dam management in SPIC
(1)大坝安全监测管理不规范;
(2)小水电大坝安全管理不重视;(3)大坝安全管理人员力量薄弱;(4)集团层面缺乏有效监控手段。
集团各地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存在较大风险,且在集团监管的各类安全风险等级里,小水电大坝安全风险排位较高。在此形势下,国家电投为加强大坝安全管理,决定成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坝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从企业内部加强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重点是未纳入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地方水行政部门监管的小水电站大坝。
2.2 大坝中心组建
国家电投于2017年2月13日成立大坝中心,挂靠在黄河公司,由黄河公司负责管理,具体业务接受集团水电管理部门指导。
2.2.1 定位
大坝中心是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化监督和技术支持单位,服务于国家电投总部和所有涉坝单位。大坝中心既不替代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也不替代大坝管理单位的大坝安全主体责任。
2.2.2 职责
以大坝管理信息化和小水电站大坝定检为抓手,对国家电投大坝安全进行全覆盖监督和监控,以未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登记注册的小水电站大坝为重点,监督、监控、分析并评估大坝的安全性状、汛期大坝运行情况、大坝管理情况、大坝安全隐患处理等,并为国家电投加强大坝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3 工作组织体系
3.1 大坝中心
围绕大坝安全监督、大坝安全监测、异常分析、大坝安全管理与监控信息系统运维等业务设置坝工技术部、大坝监控部、大坝信息部三个业务部门。
图1 大坝管理中心组织体系Fig.1 Organization system of dam management center
3.2 大坝安全专家委员会
大坝中心牵头建立国家电投大坝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向大坝中心负责,提供技术决策支持。
3.3 大坝安全专家库
借助国家电投现有资源建立以内部专家为主、外部专家补充的专家库,为开展国家电投大坝定检、技术咨询、资料分析、异常诊断、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专家服务。
3.4 大坝安全工作网
组建大坝中心为核心的大坝安全工作网,形成固定工作关系。工作网纳入大坝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便于资源共享、信息传递、工作沟通和管理。大坝中心对网内成员进行培训,网内成员负责相关工作协调、信息报送和相关情况的沟通交流,同时协助开展对本单位所属大坝的监督工作。
4 主要工作内容
(1)建立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电投企业标准,并根据需要补充完善,形成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标准体系。
(2)建立大坝中心工作支持体系。组建大坝安全工作网和大坝安全专家库,形成大坝中心工作支持体系。
(3)构建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并管理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统一信息平台,并以此为依托收集、整理、分析国家电投大坝技术资料;对大坝运行状态和安全管理进行监控和监督,实现大坝安全管理信息化。
(4)监督和指导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对国家电投大坝观测、巡查、详查、消缺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涉坝单位规范和提升大坝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缺陷处理,以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指导小水电站大坝完善大坝监测系统等。
(5)大坝的登记、定检和评级。对国家电投大坝进行登记;跟踪和督促涉坝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大坝定检和注册工作并备案注册结果;对未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定检、注册的小水电站大坝进行定检和评级工作。
(6)大坝安全状态监控。对国家电投大坝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和提醒,为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科研和培训。跟踪国内外大坝安全管理技术发展状况,针对实际问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根据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需求,组织开展大坝安全管理技术培训工作。
5 国家电投大坝登记、定检和评级
5.1 大坝登记
为加强国家电投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国家电投大坝基本情况,保障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对国家电投所属大坝实行大坝登记制度。大坝完成蓄水后,大坝运行单位将所管理大坝的基础资料及后续补充资料报送大坝中心,大坝中心对国家电投大坝进行统一登记备案。
5.2 大坝定检
国家电投大坝定检模式为“体检”和大坝管理检查两部分。
(1)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定检、注册的国家电投所属水电站大坝,必须将定检和注册情况报大坝中心备案建档;由地方政府监管的大坝,必须将监管有关情况报大坝中心备案。
(2)未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定检、注册的小水电站(水库)大坝,大坝中心对其开展定检工作。对大坝性态、大坝管理状况进行检测、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议。
(3)大坝中心与有关大坝主管单位协商,编制大坝定检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国家电投水电管理部门。
为承担国家电投小水电大坝定检、大坝安全性态诊断等工作,建立了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专家库。国家电投大坝定检方式分两种:(1)大坝中心直接组织开展,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大坝定检报告;(2)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开展,大坝中心派员参加,监督定检过程并审核定检报告,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定检一年后,大坝中心视情况回访检查,对定检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5.3 大坝评级
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注册的水电站大坝,以国家能源局注册评定的等级作为国家电投评级。其他大坝根据国家电投大坝定检结果,进行评级并登记备案。
6 大坝安全管理监控信息系统
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监控信息系统是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统一信息平台,涵盖国家电投所有电站、水库的大坝,国家电投所有层级的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均可根据授权通过该系统处理,实现大坝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主要功能为:
(1)大坝基础资料、大坝安全管理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等的管理和查询;
(2)大坝日常监测信息的实时监控、管理和展示,监测系统状况的监控,以及大坝日常管理的记录和监督;
(3)其他相关安全信息、隐患、缺陷信息的管理和查询,实现隐患排查和缺陷处理过程监控和闭环管理;
(4)水库汛期雨情水情和库坝运行状态监控及信息报送;
(5)监测数据的整编分析并形成图表,及信息发布、报送和管理等;
(6)异常情况报警、特殊工况(地震、特大洪水等)监控和报警、应急管理信息的管理和实时监控等。
国家电投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注册管理)的数据和资料应与接入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系统的一致并同步更新。小型水电站大坝(未在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注册)先行录入基本资料,之后随首次国家电投大坝定检进行完善和更新。系统应设置在建项目接口,以便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纳入系统。
7 当前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大坝中心建设。完善工作规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工作。加强与涉坝单位互动协调,推进大坝中心各项工作开展。
(2)加快建章立制工作。按已发布的小水电站大坝登记、定检和评级办法、相关技术标准,用制度规范管理。尽快制定涉及大坝中心的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大坝中心尽早具备工作条件。
(3)加快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尽快完成系统建设的招标和方案设计工作,并启动系统建设,完成系统运行平台搭建和所有大坝基础资料录入。
(4)加快完成大坝安全工作网建设并初步发挥监控作用。各涉坝单位要充分配合大坝中心工作,二级单位专业部门和三级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与大坝中心进行对接,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报送和沟通交流。大坝中心制定相应工作规则,形成以大坝中心为核心的大坝安全工作网,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监督和监控工作。
(5)启动国家电投首批小水电站大坝定检。大坝中心尽快完成国家电投大坝现状摸底调查和分析,完成国家电投大坝登记。着手编制国家电投大坝定检工作规划。汛后选择若干座大坝安全风险大的小水电站作为试点,启动大坝定检工作。
8 结语
建立国家电投大坝中心,是国家电投推进管理创新、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电投本年度重点工作。国家电投水电站(水库)大坝数量多、分布广,小水电大坝比重大、大坝安全风险较大。通过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坝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大坝运行安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大坝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大坝运行安全,不断提升国家电投大坝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使大坝安全管理水平逐步达到国内领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