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农业用水定额现状分析及实施策略
2018-06-20唐洁雷晓云
唐洁 雷晓云
摘 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是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农业各作物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实施水资源定额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完善水权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对五家渠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现状调查与分析,提出了用水定额实施策略,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与体制,制定相应的用水定额制度,严格落实“三条红线目标”,建成资源节约型社会。
关键词:五家渠市 用水定额 水资源管理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单位面积内农作物整个生长期灌溉水量,是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农业各作物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实施水资源定额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完善水权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灌区农业灌溉水资源合理配置、用水总量控制、高效节水灌溉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1.基本情况
1.1自然概况
五家渠市位于准噶尔盆地南缘,天山北坡经济带上,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炎热干燥,降雨量少。辖区总面积71000hm2,与首府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昌吉市相连,交通十分便利,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的县级市,也是兵团第六师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按师市合一的体制管理,作为新世纪初成立的军垦新城,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环境。
1.2水资源现状
2.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现状调查与分析
五家渠市的水资源十分短缺,一方面是由于地处几条中小河流的下游,本地没有原生河流,主要依靠上游水库下泄洪水作为水源补给。而近几年,随着上游几条河流来水减少,下泄洪水量也逐年减少,再加上沿河道新建了多家制造企业,污水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道,导致水质不达标无法使用;另一方面,随着五家渠市产业结构调整,工农业用水逐年增加,尤其是农业用水占的比重过大,造成夏季供用水矛盾突出,水资源紧缺。由于客水资源和外调水资源占全市水资源的60%以上,而农业灌溉用水量占全市总用水量近90%,因此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对于五家渠市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现状调查
五家渠市(含101团、102团和103团)农业用地3.95×104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8.17%;主要土壤类型有草甸土、地带性灰漠土、风沙土,土地平坦,土壤肥力居中,适宜多种作物生长。农业种植的经济类农产品较多,棉花、春小麦、冬小麦、玉米、番茄、瓜地等作物种植面积较大,且范围较广,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大。
从五家渠市的作物种植面积和主要作物用水情况来看,现状年棉花、小麦、番茄的种植面积较大,且在6—8月形成用水高峰期,用水量较为集中。而从五家渠市现状水资源的供给情况来看,西延干渠每年5—8月为灌区均匀供水,但是水价实行的是高价水,增加了农民的用水成本,加剧了灌区作物供需水矛盾,这促使五家渠灌区必须实行以供定需的供水方式,减少灌区棉花的种植面积,增加蔬菜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以避免作物集中灌水。五家渠灌区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调查情况见表1。
2.2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现状分析
五家渠市的农作物种植主要分布在101团、102团和103团,农业灌溉田间用水均实行斗口计量,由于三个团场的自然条件和农业灌溉水平基本相同,故各种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相近。但101团的干、支、斗渠渠系防渗率相对较高,农田灌水技术较好,节水化程度较高。102团与103团的干、支、斗渠渠系防渗率相对较低,节水化程度也相对较低,故用水定额较高。
近年来,随着五家渠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兴修水利设施和防洪工程,干、支、斗、排配套的灌排工程体系逐步形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逐年增加,五家渠市的农业综合灌溉用水定额有降低空间。
3.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实施策略
3.1加强用水管理,健全用水定额制度
目前,五家渠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没有有效统一,造成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不利于用水定额的实施。政府机构应在用水定额管理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级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组织和用水管理,制订五家渠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制度,并作为各农牧团场当下的重点工作目标,将目前由多个部门负责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防洪抗旱、渠道管理等管理职全部纳入师市水利局,形成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
3.2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议五家渠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节水管理职能,实现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加大农业节水投资力度,配置节水设施,政府设立“節水”专项资金,加大支、斗渠的防渗力度,并增加完善斗渠口的量水设施;做好推广高效节水设施的宣传工作,通过财政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并在田间建立节水设施良性运行机制,降低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参考文献:
[1]张玉春.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内涵及确定方法[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4(4):45-46.
[2]张伟光,陈隽,等.我国用水定额特点及存在问题分析[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15(1):15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