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须齐抓共管
2018-06-20彭佳景
彭佳景
手机、iPad、電脑……当电子产品越来越多地占据孩子们的课余时间,许多孩子小小年纪就变成“手机控”“游戏迷”。这不仅会让孩子产生视觉上的“近视”,也将缩短孩子认识世界的半径。为此,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从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开展全面排查、组织专题教育、规范学校日常管理、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五个方面要求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
部分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并非新鲜话题。然而,从通知里的“紧急”二字,足见当前中小学生沉迷网络问题的严重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人,其中学生群体规模最大,占比为25.4%,约1.96亿人。这一数字说明学生群体与网络的关系已非同寻常。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对青少年的影响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从积极方面来说,网络为青少年提供了求知和学习的广阔空间,为青少年获得各种信息提供了新的渠道,有助于拓宽青少年的思路和视野,加强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度。从消极方面来说,如果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迷网络,不仅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而且会让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进而荒废学业。更为严重的是,网络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正是针对网络更加突出而尖锐的负面影响,教育部下发了回应各方关切的“紧急通知”,这无疑是对中小学生沉迷网络问题的应时之举。
毋庸置疑,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要从政府、学校和家庭等层面多方发力,构建全员式、全时空、全方位的中小学生沉迷网络防治体系。
政府部门要完善立法,为防治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法律确定政府、网络运营商、学校及家长等相关主体的权责,协调各方利益,加强监督指导,净化网络环境。
学校要成为争夺中小学生注意力的“主战场”,一方面要通过案例教学、主题班会、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另一方面要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充实学生的课余生活,用有组织、有意义的教育活动代替学生的课后网络消遣,引领学生在他们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把宝贵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到有价值的学习和实践中。
家庭作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的“第一阵地”,家长要承担起“第一关口”的责任,做到“五要”,即一要教育引导,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二要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网络素养;三要注重陪伴,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四要疏导心理,不将网络当作精神寄托;五要配合学校,引导孩子合理安排上网时段、时长。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信息波涛汹涌。互联网尤其是移动端技术迅猛发展,史无前例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乃至思维方式,没有人能够置身“网”外。特别是网络学习已成为学生重要的学习方式之一,让学生远离网络是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在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的实际操作中,要注重可行性,增强针对性,在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本学校学生使用网络的基本情况后,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清朗向上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