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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颇有意味的学术专著

2018-06-19白兆麟

文史杂志 2018年3期
关键词:著者

白兆麟

本文先引三段有关“避讳”的真实的故事,以飨读者: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避祖父白锽嫌讳,不赴宏词科,以拔萃选。清周广业《经史避名汇考》卷三十七:“襄州别驾陈直斋作《年谱》云:‘贞元十九年癸未,以拔萃选,登科。李商隐撰《墓碑》云:‘前进士,避祖讳,选书判拔萃。盖以公祖名锽,与宏同音,所以不应宏词也。按《新唐书·选举志》:‘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白公以祖讳试拔萃,义山《墓碑》必无误,《年谱》据之是也。”

因为宋徽宗生于元丰五年壬戌,生肖属狗,竟禁天下杀狗。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七:“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据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

明太祖朱元璋当上皇帝,怕人笑他出身低微,忌讳极多,制造了大量文字狱。清周广业《经史避名汇考》卷四十六引《明开创历记》说:“明太祖性多疑,每虑人侮己。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尝作贺表,其词有云:‘光天之下。又云:‘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上览之大怒曰:‘腐儒如此侮我邪!光者僧也,以我从释也,光则摩发之谓也。则字声近贼字,罪坐不赦。命收斩之。其他以犯讳被戮者凡数十人。”

第一段说的是白居易因其祖父名“锽”,与科举“宏词科”之“宏”同音为避讳而放弃此科。这是为了奉行孝道。第二段是说为了回避宋徽宗之生肖属狗,竟下令天下禁止杀狗。正如著者所说,这是“极为荒谬可笑”的。尤其可恶者,朱元璋为避讳自己出身低微,居然制造大量的文字狱,充分暴露了封建制度与帝王权势的残忍,难怪著者感叹道:“专制如此,可怜的知识分子怎么还能畅所欲言呢?”

以上三段史实,都引自四川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向熹先生的最新著作《汉语避讳研究》(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众所周知,“避讳"原本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微小的课题,然而向熹先生却把它做成了大块文章。全书共十二章,除去附录,其篇幅竟长达460余页。不仅如此,这个课题也容易写成一本枯燥无味的书,可是,向熹先生凭着他的积淀深厚的学养与驾驭文字的功夫,直把它磨砺成一部颇有意味的学术专著来。这不能不令人钦服。

在全书十二章中,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第一、九、十、十二这四章。第二至第八章,是就避讳而“改姓、改人名、省称、称字、改字和改谥号、改地名、改事物名”等七类分别予以陈述,这些内容对了解古代社会的文化习俗当然也有所帮助,本文为节省篇幅而不予介绍。至于第十一章“犯讳”,拟在本文末稍加提及。下面即就上述四章分别予以评析。

第一章“汉语避讳概况”,在全书的地位具有纲领和导论的作用。著者开宗明义:“从周代开始,中国近三千年处于封建社会。周公制礼,确立了统治国家的封建宗法制度,也规定了君臣上下的语言行为准则。它的特点是贵贱尊卑,等级森严。”接着即扼要列举四种文献来体现这种制度,随即引向所要论述的核心:“表现在语言上就是避讳”。可谓之大手笔,要言不烦也。

本章明显有新意的,一是避讳种类,二是避讳方法,三是避讳史略。

著者提及避讳的种类有“国讳、家讳、贤讳、特讳、官讳、恶讳、俗讳”七种。所谓国讳,即避帝王及其皇亲国戚之名字的讳,不过,著者指出:孔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圣人,影响极大,自唐至清,其名字属于“国讳”,不能直呼;唐宋两代尊崇老子李耳,其名字也要避讳。所谓贤讳,是指有品德高尚、学问渊深,或为国立功的人,为了表示尊重,也为他避讳。特讳是由于“帝王要垄断文字的使用权,还禁止臣民用某些含高贵意义或表示特权的字义为名字”。恶讳是“因为统治集团或个人认为某些词语的意义有损其政治利益而禁止或避免使用,与人名无关”。至于“俗讳”,即“人们对于某些可怕、不吉利、不美好、不光彩的事物或现象,不直接说出,而代之以一种委婉中听的方式来表达”,“俗讳大都由于社会心理、认识上的原因而产生,随时代、地域不同而变化,与人名无关,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此分类表述,能使读者一目了然。

著者明确指出:“避讳有代称、别称、称字、省字、标‘讳、标‘某、标‘君、缺笔、改音、拆字、析言、空格、填讳、覆黄等14种方法。”

其中标“某”者,自古有之,例如《书·金縢》:“唯尔元孙某,遘厉疟疾……以旦代某之身。”孔安國《传》:“元孙,武王。某,名。臣讳君,故曰某。”这是以“某”代称周武王姬发。

著者以《红楼梦》为例:“第二回写林黛玉的母亲叫贾敏,黛玉读书,‘凡书中有敏字,皆念作密字,每每如是;写字遇着敏字,又减一二笔。读敏作密,就是避讳改音;敏字减一二笔,则是避讳缺笔。”

拆字者,著者引沈括《梦溪笔谈》卷三:“予家有阎博陵画唐府十八学士,各有其赞,亦唐人书,多与旧史不同。……苏典签名,从日从九,《唐书》乃从日从助。”并指出,“从日从九”为“旭”,“从日从助”为“勗”,是用分解字形的方法以避宋神宗嫌名。

所谓“填讳”,又称“题讳”,是“子孙为祖先写行状、碑志等文字,遇到祖先名字时,留下空白,请名人填写”。而“覆黄”,“就是遇到应避皇帝名字时,用黄纸盖上,以表示避讳”。

诸如以上所述,一般人大概是闻所未闻的。如此道来,不仅便于读者阅读古籍,而且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

关于避讳史略,值得提出的是,著者在“避讳始于何时”的问题上,不仅交代了起于“西周、秦、商、夏代、东周”五种不同的说法,而且经过文献比对,并以《左传》所载为证,肯定“始于东周是比较可信的”。这不仅扩大了人们的文化视野,而且使读者对避讳这一古老的历史话题有了明晰的认识。

第九章的标题是“避讳改古籍文字”。这与古书的阅读大有关系,自然不能不予以关注。著者指出:“《诗》《书》不讳,古有明训。实际上这个原则没有被遵守,因避讳而改《诗》《书》及其他古籍的情况并不少见。结果往往积非成是,使古籍中的一些字句失真,或形成异文。”他列举的先秦古籍的例子,《书》有19例,《诗》有19例,《易》有5例,《周礼》有2例,《礼记》有8例,《论语》20例,《孟子》8例,《孝经》1例,《老子》7例,《楚辞》2例,《管子》2例,《荀子》与《韩非子》各1例。这里没有必要一一列举,但有精彩者,当引出与读者共同品尝。

《书·尧典》:“黎民於变时雍。”《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功臣表》唐颜师古注:“《尧典》云:‘黎萌於变时雍。”清王先谦补注:“改‘黎民为‘黎萌,师古避太宗讳也。”

《书·金縢》:“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史记·鲁世家》作“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司马迁避汉景帝刘启讳,改“启”为“开”。

《诗·小雅·天保》:“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清周广业《经史避名汇考》卷四十六引《兴化旧志》:“徽宗大观二年,兴化黄泳字宋永,应童子科,上摘《毛诗》‘如南山之寿句以发诵,泳应声云:‘不骞不坠。上以‘崩字为问,对曰:‘诗人之言不识忌,臣安敢复道。上大喜。明年,赐五经及第,后为鄂州别驾。”

《易·谦·彖》:“天道亏(一作毁)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汉刘向《说苑·敬慎》作“天道毁满而益谦,地道变满而流谦,鬼神害满而福谦,人道好满而恶谦。”胡三省注:“引《易》盈作满者,避惠帝(刘盈)讳。”

《孟子·公孙丑下》:“周公使管叔监殷。”《通鉴》卷三《周赧王纪》引作“周公使管叔监商”。胡三省注:“‘监商避庙讳。”

《老子》一章:“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为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诸子集成》华亭张氏原本晋王弼注本“玄”并作“元”。宋人避始祖玄朗讳,改“玄”为“元”。

以上六例足以启发读者如何正确理解古籍版本里某些异字产生的原因。正如著者所言:“避讳改字影响古籍的本来面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第十章“俗讳”所占篇幅有42页之多,这是因为它“产生于人们趋吉避凶或对某些事物所怀恐惧、厌恶的心理”,所以“内容广泛,古今都有,各具理据,往往带有不同的时代和地域特点”。

本章分“历代俗讳掠影”和“死葬病药的避讳”两大部分,都是以名称(语词)为目而进行简要陈述的。以下各举几例以明之。前者如:

刚卯,此本“是汉代用以避邪的佩饰”,“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忌讳‘刚卯和‘金刀中隐含‘刘字,即下令禁用”。接着引《汉书·王莽传》为证。

黑—青,秦汉人讳言“黑”,改为“青”。接着引干宝《搜神记》所载及汪绍楹注为证。

云,六朝俗有讳“云”的。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蜀人谓病风者为云。……馆中会语及宸翰,或谓曹氏子曰:‘计公家富有云汉之章也。曹忽大怒曰:‘尔便云汉。坐皆惘然,而曹肆骂不已。”盖因“云汉”等于说“风(疯)汉”。

反,唐、宋讳“反”,改反音之“反”为“翻”,为“纽”,为“切”。对此,顾炎武《音学五书·音论》有详细说明。

二十,五代邱光庭《兼明书》卷五:“吴王之女名二十,江南人呼二十为‘念,而北人不为之避也。”这里“吴王”指三国东吴孙权。

放水,北方人讳言“火”,称“发火”为“放水”。《金瓶梅》第三十八回:“第二的不知高低,气不愤走来这里放水,被他撞见了,拿到衙门里,打了个臭死,至今不敢来了。”

以上陈述,不仅觉得有趣,而且还增长见闻。

后者易晓。譬如“自古以来,许多人忌讳说‘死”,因而著者列举了有关“死”的代称“山陵崩、宾天、见背、不济、长乖、徂迁、登暇、归真、化形、寂灭、老去、涅槃、启手、物化、限尽、陨零”等,据我统计,竟有273个之多(401—416页)。如果不是向熹先生这么苦心搜罗而见诸文字,任何人都想不到的。

至于第十一章“犯讳”,顺便在这里简单交代一下。著者列举了九种情况,诸如“因犯讳而招致杀身乃至灭家”,“有的人故意直呼别人名讳以显示权威”,“也有一些士大夫能理智对待犯讳以及犯讳的人”,“应举任官不得犯父祖讳,违者有罪”等。这里仅就上述后两种各引一例:

宋彭乘《墨客挥犀》卷十:“包枢密知府,礼上日众吏前请讳。公曰:‘何讳也?吏曰:‘公先祖之名,群吏当避之。公瞠目曰:‘吾无所讳,惟讳吏之有赃污者。吏惧而引去。”著者指出,这显示出“龙图阁直学士包拯刚正不阿”的高贵品行。

《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七《李贺列传》:“李贺字长吉,宗室郑王之后。父名晋肃,以是不应进士,韩愈为之作《讳辨》,贺竟不就试。”这说明诗人李贺把孝道看得比应进士还重要。

该书最后一章是“避讳两面观”。向先生明确指出:“事物总有两面性。汉语避讳也是如此。纵观历史,中国古代避讳,主要在于维护封建人伦礼法,反映了封建社会的不平等制度,带有十分强烈的专制色彩。它曾给一些人的生活帶来痛苦和波折。语言上,避讳造成大量语用分歧,给汉语古籍阅读带来困难。另一方面,避讳也不无积极的因素。从公共道德建设来看,避讳强调敬重尊长和礼貌待人,是值得肯定的。这是中国社会文明发展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具体反映,也是中华礼仪之邦的一种具体体现。与此同时,由汉字字音、字义、字形造成的避讳用语,间接地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环境下,一些汉字在字音、字义、字形方面的联系,成为语用研究的珍贵资料,值得认真研究、总结和利用。”

这一段论析,不仅展示了向熹先生鲜明的辩证法观点,而且也表明他作为语言学家的深厚学养。

就消极方面而言,著者分析道:“汉语为了避讳,用多种方法改称人名。时移世变,有的改回原名,有的依旧用避讳代称;有的人名不只一次避讳,一改再改。这样,一个人往往有一个乃至多个异名。地名和事物名也是如此。(这)容易产生混乱和错误。”他如:有的避讳代称字替换或混入正文,以致文义不明确;有的因缺笔避讳,造成文字错误;有的避讳仅用“讳”字,所指不易确定。如此等等,唯恐文字臃肿,就不再细说了。

再就积极方面来说,著者分析了两点。其一是“避讳在汉语词汇史上留下了痕迹”。他说:“汉语由古代留存下来的万千词语中,有少数是由于避讳而产生或者保留下来的。”例如:改“属邦”为“属国”,“典属邦”为“典属国”;“雉”改称“野鸡”,而“雉”只出现于书面语言;“炳烛”改为“秉烛”,结果代称取代了原词。

其二是“避讳可为了解古音提供某些线索”。他指出:“避讳用字,有的反映了古今语音的变化,有的显示古代方言的特点,有的表明学者的不同认识,颇有探讨的价值。”这方面专业性较强,并非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有兴趣的读者自可翻阅其书。

以上就《汉语避讳研究》这部专著进行了评介,大致表达了笔者的见解。正如该书提要所述,“汇集了丰富的避讳资料,采取主题分类的方法,从人名、地名、物名等角度,考证了1260多个避讳实例,归纳了14种避讳方法,全面而系统地梳理了避讳这一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这是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

作者: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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