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金所:浙江名所长成记
2018-06-19王涵
本社记者 王涵
>> 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 闫帅 摄
六月的江南已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闷燥,晴雨不定,但却丝毫没有减弱本次走转改活动的热情。去嘉兴南湖亲眼看了那艘著名而伟大的船,在革命纪念馆感受了“红船精神”,重温了入党誓词;去美丽的西湖边了解了五四宪法的诞生,去诸暨枫桥学习了在坚持中不断发展的“枫桥经验”。《民主与法制》周刊编辑部“走基层、看枫桥、上党课、学宪法”活动的最后一站,来到了位于浙江绍兴的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
本次的参观学习让刘桂明总编辑和点金律师事务所主任虞伟庆的缘分又多了一层。
虞伟庆主任和刘桂明总编辑同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两人可谓是校友之缘;刘桂明总编辑之前在《中国律师》工作时,与虞伟庆结下了律师之缘;这次活动,使两人多了“枫桥之缘”。为什么是枫桥之缘?因为虞伟庆是如假包换的枫桥的孩子,他就出生于诸暨枫桥。
本次参观学习,给了《民主与法制》周刊的记者编辑们与点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一次难得的交流机会,大家进行了一场简单而深刻的座谈会。
既然这次活动的主体是“看枫桥”,刘桂明总编辑根据“枫桥经验”的核心“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用自己独特的“刘式概括总结体”将枫桥经验理解为三个“地”——“群众路线落地、完全依靠当地资源、所有矛盾就地解决。”
刘桂明总编辑将这三个“地”跟律师的责任巧妙地联合在了一起。他说:“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恰恰是律师的职业责任、专业责任、社会责任所在。也是律师的本职、专职、天职所在。它们对律师来说,是相互协同、协调和融合的,这跟枫桥经验相契合。”
他指出:“律师最基本的责任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是以当事人为中心,就是以群众为中心。这就是枫桥经验里的群众路线落地。在参观学习中我发现,枫桥经验依靠了当地很多资源,党政资源,社会资源,专业资源,群众资源。在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的介绍里,有志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包括了律师、警察、医生、教师、志愿者等等,是很多资源的大集合。这跟律师行业资源、法律资源的运用也是相吻合的。最后是所有矛盾就地解决。作为法律人来讲,案结事了是每个人的追求。但有的事可以在开始就得以调解解决,并没有将事件发展成为案件,那真是最好的效果。所以说律师的这三种责任跟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异曲同工。”
座谈会上,刘桂明总编辑问:“你们知道为什么要来点金所参观吗?”大家纷纷猜测:“哦,你们是校友,认识。”“刘总本来就是律师的朋友嘛!”刘桂明说:“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校友总会成立,虞主任作出了一个不凡之举,他向母校捐赠1000万元,设立虞伟庆基金会,去奖励、帮扶那些优秀或困难的教师和学生。我就想看看点金所是什么地方,培养出了这么优秀的校友,并且以如此之大的魄力和财力回报母校。”
刘桂明总编辑只知道第一个1000万元,这已经足以令他称赞和佩服,他并不知道,在2017年华东政法大学65周年校庆时,虞伟庆又追加捐赠1000万元给母校。
虞伟庆谦虚低调,他表示,母校是自己人生重要的一站,给了他知识和勇气,他也一直感恩母校的熏陶和培养,惦念着为母校的发展尽一些绵薄之力,也算是一种对社会的回馈。
刘桂明总编辑笑称虞主任已经达到了成功的最高境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帮助别人实现目标;带动和影响别人去帮助另外的人!走过这三步确实不简单、不轻易。但或许可以以枫桥经验为切入点,更好地完成第三个境界。
>> 座谈会现场 闫帅 摄
在点金律师事务所参观时,刘桂明总编辑看到党员活动室时还向虞伟庆讲述了此次去南湖革命纪念馆,带领党员同志们重温入党誓词的经历,并热情推广自己总结出的“入党誓词16字记忆大法”——“拥遵履执,严保对积,为党为民,永不叛党”,经他“指点”,背入党誓词变得So easy。
>> 点金律师事务所主任虞伟庆 闫帅 摄
据了解,点金律师事务所也十分重视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积极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定期进行相关文件的学习、党章的学习,扎实理论基础。同时走到群众中去,向一些在校学生做法制宣传,向负担不起咨询费用的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展和培养所里优秀年轻律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用实际行动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刘桂明总编辑在听完点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凌国良关于党建工作的介绍后,肯定了律所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并站在民主与法制社党支部书记的视角,指出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党建活动,让团队获得归属感、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
今年恰值点金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最后刘桂明总编辑希望点金所也能在枫桥经验里树立起品牌,真正意义上的运用法律资源去回报社会。
学习枫桥经验,点金所怎能缺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