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济高校校园贷现状及风险防范研究
2018-06-13于状王珊珊齐晓丽
于状 王珊珊 齐晓丽
[摘 要]校园贷业务在高校兴盛的同时,负面新闻也频繁曝光,引发社会关注。文章对驻济高校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访谈对话等方式,并借助SPSS统计软件分析结果,发现目前大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已暂停校园贷业务,而电商信贷服务、消费金融公司及高利贷業务等仍在运营,借贷平台抓住高校学生不理性消费、社会认知欠缺、风险防范及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等弱点,提高违约金及借贷利率,暴力催债导致恶性事件频发。通过调查分析,我们从加强金融知识教育、学校介入监管、严格市场审核、规范平台运营及完善法律法规等角度出发、为规范校园贷业务,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校园贷;现状调查;风险防范;高校学生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4.015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专门针对高校学生的分期消费和借贷应运而生,这些借贷平台因在高校中展开业务而被称为“校园贷”。校园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产物,在满足高校学生求学、创业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上发挥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借贷平台的高额利率及暴力催收引发学生跳楼自杀等悲剧尤为突出,校园贷的潜在风险饱受社会争议,如何理性规范校园贷运营,值得我们思考。
1 问卷调查基本信息分析
本次问卷设计较为全面,内容涵盖收入消费情况、校园贷基本认知、个人校园贷经历及规范校园贷建议诸方面,调查结果具有一定合理性和代表性,可以此为依据对驻济高校校园贷现状及风险防范研究做出可靠性分析。
本次研究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女子学院、齐鲁师范学院六所驻济高校发放600份问卷(各高校均100份)进行抽样调查,被调查者家庭来自三、四线城市的学生最多,占总人数的33.3%,一、二线城市学生人数最少,占总人数的17.5%,而县级城市和农村地区人数分别占比26.2%和23%,在性别上(男35.5%,女64.5%),调查结果显示,性别差异对高校学生使用校园贷有显著影响,在以借贷平台为生活费来源之一的18人中(如表1所示),男生有12人,女生有6人;在有过校园贷经历的81人中,男生人数高达48人,女生仅为33人;此外借贷额度上,男生借贷5000元以上人数占总人数的6.6%,女生仅为2.8%。综合以上数据,男生在校园贷的使用率及借贷数额上远高于女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生的消费观念及谨慎安全意识与女生存在显著差异,这为日后高校学生的金融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一定侧重方向。
同时,被调查群体包含在校研究生和各年级本科生,从结果来看,在校本科生为总人数的97.7%,占抽样样本的主要部分。本科生中,大一学生月生活费支出大于收入人数所占比例最大,占大一总人数的38%,在认知程度上,如表2所示,大一学生对校园贷法律法规、利率及合同的了解程度相较其他年级学生较差,此外,校园借贷过程中,47%的大一学生从未考虑自身还款能力而盲目借贷,这一比例远高于其他年级,而当借贷无力偿还时,高达33%的大一新生选择借旧还新的方式解决危机,可见,新入学的大一新生认知防范能力相对较弱,对校园贷风险情况的认知仍存不足,因此,在高校应特别加强大一新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从象牙塔的初端做好相应防范准备。
2 校园贷现状分析
2.1 校园贷平台运营现状
“网贷之家”资料显示,2013年校园贷业务正式上线试运行,首次进入校园并开始初步探索,随后两年间,校园贷高速蓬勃发展,特别是2015年,网贷业务发展顶峰时,市场注册运营的平台多达108家,但伴随校园贷负面新闻频繁曝出,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出台相关整治政策,借贷平台纷纷下线校园贷业务,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共有47家校园贷平台退出校园市场,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规定,此后大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已暂停校园贷业务,网贷平台数量也急速下降。
严格来讲,目前市场运营的校园借贷平台主要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包括名校贷等因国家监管,目前已暂停校园贷业务的正规网贷平台,这些平台目前多转型升级,转向校园公益事业;第二类是银行等“正规军”力量,目前多家银行机构推出“大学生融e借”等校园贷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小额贷款需求;第三类则是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提供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借贷服务,而这类服务也是目前高校学生使用最多的借贷形式;第四类是目前市面广泛运营的消费金融公司,这类服务手续费用及利率较高,相比银行等机构,其安全保障性不足;第五类则是通过民间线下签约、私人放贷等方式,收取较高借贷利率并违法暴力催债的高利贷业务,这类“利滚利”交易危害性较大,若高校学生不慎卷入,其后果往往具有一定的悲剧性。
问卷结果显示,有18人将平台借贷作为月生活费的来源之一,可见平台借款是其消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访学生表示,高校学生的借贷平台除已暂停校园业务的正规网贷平台外,多集中于电商平台提供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信贷服务,且部分学生趋向消费金融公司,而安全保障性较高的银行等机构提供的借贷服务却“无人问津”,因此银行机构应与高校密切协作,加强校园借贷业务宣传,切实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值得注意的是,线下私贷即高利贷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平台借贷的一种方式,其仍在民间广泛违法运营,这也成为高校学生借贷的安全隐患。
2.2 校园贷个人使用现状
目前校园贷业务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及三线城市,从调查样本来看,有81名学生有过校园贷经历,这些同学中,77.8%的学生偶尔选择使用校园贷,有22.2%的学生表示经常使用校园贷,如表3所示,这与18名学生将平台借款作为月生活费的来源之一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Pearson相关性为0.726),因此该结果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在经常使用校园贷的学生中,44.4%的学生来自三、四线城市,27.8%的学生来自县城及农村,而这类学生借贷多用于学习培训(49.1%),占各借贷用途的比例最高,这反映了他们多因家庭无力负担其在城市消费或学习创业上的需求,不断上升的压力迫使其求助贷款平台;然而有27.8%的学生来自一、二线城市,而这类学生中多达79.1%的学生将借贷钱款用于旅行及社交游玩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超前消费甚至盲目铺张的不理性消费观念,这类学生应在思想上反思并进行相应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在借贷数额及考虑因素上,73.2%的学生表示若借贷,其借贷额度会控制在1000元以下,17.8%的学生借贷额度在1000~2000元,只有9%的学生会借贷5000元及以上额度;在被调查的600名学生当中,有91.8%的学生借贷时会深思熟虑,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而8.2%的学生表示无足够能力也要借贷,甚至从未考虑自身还款能力,综合以上数据,我分析看出,大多数学生借贷目的为解决一时需要或充分考虑自身偿还能力的小额借贷,但仍有少数学生盲目借贷,自我认知及保护意识薄弱。
由此看出,高校学生不理性消费,自控能力较差等是近年来全国多起因卷入“校园贷”无力偿还,在借贷平台暴力催债下,而跳楼、自杀等极端事件的重要原因,但导致这类悲剧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还需进行全面分析。
3 校园贷悲剧事件原因分析
3.1 收支不平衡,不理性消费
在收入方面,53%的学生月生活费额度在601~1200元,所占比例最高,月生活费在1201~2000元的次之,占比33.2%,而月生活费在600元以下和2000元以上的人数较少,分别占总人数的7%和6.8%。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易受外界环境刺激,物质精神需要急需满足,消费更加多样化与丰富化,除基本饮食需要外,购买衣服、化妆品及社交游玩等是他们消费的主要领域。从下图中,可以看出近一半学生能达到月收支平衡,有15.7%的学生月生活费有盈余,而34.5%的学生存在月生活费入不敷出的现象,这类学生极易进行借贷,当数月连续借贷无法偿还时,4.1%的学生表示会选择借旧还新的方式偿还贷款,长此以往,在利率作用下,借贷数目不断攀升,最终无力偿还,导致悲剧的发生。
3.2 基本认知欠缺,观念意识淡薄
受访学生表示,他们大多通过网络广告和宣传单介绍等途径认知校园贷,但在借贷运作流程上,80.5%的学生表示不太了解,这反映出高校学生对校园贷有关规定的认知欠缺,且借贷时,5.7%的学生从未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2.5%的学生表示即使无足够能力也要进行借贷,这类学生的观念意识淡薄引人深思,而吸引他们借贷的原因上,394名学生认为借贷手续简单方面对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另外,贷款额度自由和无须进行担保也是校园贷风行的重要原因。在利弊认知方面,26.7%的学生认为校园借贷行为利弊相当,69%的学生表示弊大于利,但仍有4.3%的学生认为利大于弊。可见,在校园贷负面新闻的影响下,高校學生对其存在一定戒备心理,但仍有少数学生的观念意识有待加强。
3.3 风险防范及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调查结果显示(表2),高校学生对校园贷的法律、利率及合同等相关规定的了解程度不容乐观,仅有极少数学生表示对其相关规定非常了解,绝大部分学生在校园贷风险认知上是空白。通过对数据的整体分析可见,在对校园借贷相关规定极不了解的情况下,总体上高校学生对校园贷持谨慎态度,但仍有部分学生未认识到校园平台借贷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酿成悲剧,这不仅体现出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反映了高校学生风险防控及自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3.4 借贷利率较高,违约代价较大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27.2%的大学生认为校园贷属于高利贷,校园贷的利率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的利率。资料显示,各平台月利率大部分在0.99%及以下,年化利率为10%~12%,消费分期利率相对现金贷款更高,年化利率基本达到15%~20%,加上平台自身的运行成本,导致校园贷的分期利息往往高于银行数倍。平台设置如此之高的利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学生的还款压力,无形中提高了违约率,而借贷平台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设置较大的违约代价来谋取利益,迫使高校学生到期无力偿还时,往往通过其他平台继续借贷的方式进行偿还,这样恶性循环的还款方式使得学生负债累累,从而导致校园贷悲剧事件频发。
4 校园贷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4.1 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高校学生中存在的盲目、攀比等不理性消费是导致校园借贷的主要原因,同时初入社会的大学生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对有关校园贷的法律、利率及合同等规定的了解程度较低,观念意识淡薄,缺乏警惕意识,较易受外界刺激,从而忽视自身偿还能力。因此,各责任主体应不断加强宣传教育,促使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高校应积极开展有关安全教育讲座、开设相关金融借贷课程,培养大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违法贷款的能力,调查中,有80.2%的学生表示高校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消费行为的引导,将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到日常教育中;家长要注重孩子的理财教育,提倡以“俭”为德,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调查中,当学生超额消费且无力偿还时仅有36.7%的学生通过家长进行偿还,存在4.1%的同学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这反映出学生遇到校园贷问题时寻求家长援助较少,更想依靠自己解决,而最终使难题更加棘手。因此,家长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采用合理的教育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辨别能力,主动学习相关金融借贷知识,提高自身对校园借贷有关法律及知识的认知程度和风险防范意识;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在法律规章制度宣传方面缺位,从调查结果来看,多数学生对近期颁布施行的有关校园贷的法律法规了解欠缺,这表明教育部、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在校园贷有关法律规定的普及宣传程度较低,有待加强。
4.2 学校介入监管,建立诚信借贷机制
在是否支持学校介入校园贷的审核监管问题上,43%的学生表示非常支持学校监管,49.7%的学生保持中立,仅有7.3%的学生对学校介入表示抵触,由此可见,学校应合理地监管校园贷运营,规范借贷行为。
一方面,学校应加强诚信教育,各高校在校园数字治理,掌握学生宏观信息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到的奖惩、公共资源预约信用等情况,按权重确定学生的信用程度,从而规范学生的借贷额度;同时学校应依托学生处等资助服务部门,联动各学院辅导员成立校园借贷领导管理小组,使学校成为学生借贷行为的保护人,切实加强学校对学生的保护。
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困难学生群体的资助,通过提供校园兼职、勤工助学岗等措施,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质量,避免学生掉进巨额贷款的深渊。
4.3 加强市场审核,完善银行借贷服务
问卷结果显示,校园借贷程序简便,无须担保等是高校学生选择校园贷的重要原因,而被问及对其改善策略时,75.2%的学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借贷公司的审核,65.5%的学生提出应控制校园借贷额度。在对网贷平台监管过程中,政府应加强自身责任,在入口上,严格审查网贷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对网贷公司的的信用评价体系,逐步提高准入门槛;在规范管理上,对借贷平台的放贷额度及运行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加入担保人栏目,对其业务开展及宣传放贷进行定期上报审批;而对于借贷平台的退出程序,应在确保借贷平台自身没有违法业务和不损害借贷群体利益的情况下,进行注销退出,严格促进行业自律,健全金融市场的发展机制,保护借贷群体的合法利益。
同时,鼓励银行“正规军”进军“校园贷”。目前银行多为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业务,但提供单纯的借贷消费业务较少,银行等借贷平台应不断改革创新,充分把握互联网时代下学生的需求动向,同时加大业务宣传力度,简化借贷程序,与各高校密切配合,切实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借贷服务。
4.4 规范平台运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借贷平台应明确并公开借贷利率、违约金比率,并详细告知借贷人相关事项,严格审查学生借贷资格和偿还能力,并以此确定借贷额度;同时实现全行业的信息共享,限制有效证件贷款使用率,避免重复借贷,降低校园贷违约风险和坏账率,避免“多头借贷”引发借贷风险,同时也保证校园借贷的长期健康发展。
4.5 严谨风控机制,完善法律法规
在被调查的600名学生中,有67.3%的学生认为相关校园贷法律不完善是目前校园贷存在风险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校园借贷平台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是合法的,但由于其不属于金融机构,因而不在銀监局的监管范围之内,且未形成自己的行业组织机构,只需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在工信部备案即可开展业务。从目前曝光的校园贷恶劣案件来看,目前市面上仍存在着“无利息、低利息”的网贷公司,但某种程度上其存在着高利贷的倾向,有违《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而近来曝出的“裸贷”事件,以裸照为担保抵押,更是有违法律最基本的公序良俗的规定。因此应加强有关法律建设,严格执法规定,使校园贷的责任监管多法可依,多法必依,从法律源头上保障高校学生的借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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