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预谋动机,小概率与大隐患
2018-06-12陈肖
陈肖
4月15日,一则突发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当日,在长沙飞往北京的国肮CA1350航班上,一名男性乘客手持钢笔劫持乘务员。随后,机组果断将应答机代码改为“7500”(意为“飞行器受到劫持”),并按程序紧急备降郑州。当日13时17分,事件被成功处置,机上旅客及机组人员安全撤离。在之后的情况说明中,警方表示,嫌疑人徐某有精神病史,事发时为精神病突发状态。
事实上,如果经相关医院鉴定,嫌疑人确有精神病史,那么其刑事处罚或将被免除,但相关民事责任仍应承担。若如此,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非预谋劫机”行为。
非预谋劫机,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预谋,没有准备犯罪工具,在进入机场隔离区,或登上飞机后,受意外刺激或自身疾病引发,利用身边可以获得的工具实施劫机犯罪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机场安检、机组,还是其他相关部门,都难以对相关人员和行为做出具有针对性的准备。正因如此,包括机组在内的所有相关部门,平时都会对此类事件预先制定好处置方案,其专业性毋庸置疑。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这种非预谋且影响巨大的行为,相关民航管理部门以及各大航空公司如何防微杜渐?其处理预案是否存在漏洞?
中国民航局官网在“航旅指南——乘机”一栏中明确,包括需要担架或轮椅服务的旅客、身体患病旅客或精神疾病患者等,需要加验其他乘机证明。但是落实到执行层面,对于旅客具体需要出示哪些证明,以及如何执行,各家航空公司的规定并不一致。
就此次事件涉及的国航来说,其官网发布的“特殊旅客出行提示”中,并没有关于精神疾病患者乘机限制的内容;东航官网的相关声明,虽然不建议处于病发状态的精神疾病患者乘机,但并未对此完全拒绝,只要求精神疾病患者乘坐时必须有成人陪同;对于此类特殊旅客,海航的乘机条件最为详细,不仅需要市级或相当级别医院出具医师签字、医疗单位盖章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还必须有人陪同。
然而,规定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回事。首先,在未发病时,除非旅客主动告知,否则航空公司很难通过观察判断出哪些旅客属于精神疾病患者。其次,由于在乘机期间发病的概率不高,外加种种考量,很多特殊旅客往往都会选择瞒报病情。最后,由于航空公司很少对这些“小概率事件”追责,因此旅客隐瞒病情的潜在成本又被进一步降低。凡此种种,都让相关部门难以有效预防非预谋劫机。
事实上,对于如何应对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中国民航局应该重新研究和制定详细规定。例如,利用国家大数据平台,获得每一个乘客包括健康情况在内的综合信息,通过人工智能评估乘客状态。目前公安部门核查的个人身份证仅能获取乘客是否有被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信息。同时,机场安检也可引入相关设备,对乘客的情绪状态进行分析。此前有媒体报道,雄安新区建设工地配备有“安全生产情绪识别系统”,可有效识别人员面部肌肉产生的微小振幅和频率,经计算及分析后得出建筑人员的潜在情绪结论,并以此为依据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些在曾经看似天方夜谭的“黑科技”,如今已经渐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对此类技术的应用,雖然会增加成本,但在飞行安全面前,这些成本是完全必要的。
一百多年来,民用航空就是在不断发现漏洞和弥补漏洞中走向安全。随着新技术,以及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相信未来此类事件会越来越少,而民航飞行,依然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