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基础、挑战与前瞻
2018-06-11梁慧娟
梁慧娟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普及与提高并重”的道路上实现了快速、跨越式的发展。在40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历程中,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是近四年方兴未艾的“新生事物”,是学前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推进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对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全面二孩”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是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域学前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对于促进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均衡与优化、推动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颁布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三地在经济发展、社会服务和政府治理等领域展开了积极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2017年2月17日,京津冀在河北廊坊举办了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推动会,发布了“十三五”期间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专项工作计划,标志着三地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正式提上日程。根据该计划,三地签订了“通武廊”(即:北京通州、天津武清和河北廊坊)合作协议,将在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阶段教育中开展联盟办学、校长教师交流等活动,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进行机制上的创新和探索。
同时,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也是国家推进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学前教育“国十条”等政策多次强调要有效增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述要求既是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也是对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提出的战略要求。因此,如何发挥三地学前教育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是推进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推进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面临的挑战
路径选择既应注重“应然”层面的政策体系与制度框架,又应考虑“实然”层面推进协同发展的困难与和挑战。
首先,困难来自于外部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关于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框架初见端倪,尚未建立起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在此种情况下强调三地学前教育的协同发展,似乎有奢谈的嫌疑。能否将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摆在三地教育协同发展乃至三地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甚至优先位置,还是个未知数。这就给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谋划和实践推动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其次,“独善其身”者方能“兼善天下”。虽然北京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居于三地之首,但在当前解决“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与质量提升的巨大挑战面前也未能幸免,也必须首先解决好本地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此压力之下,恐难有余力辐射和带动津、冀学前教育共同发展。
推进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办法总比困难多。虽然推进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但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通过搭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上述困难和问题将得到一一破解。在当前三地政府尚无暇虑及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问题时,恰应从宏观的政策环境、协同平台和运行机制入手,为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实质性推进奠定政策基础、平台基础和机制基础。
根据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内涵(王世斌,2014),所谓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就是要打破区域壁垒,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现三地学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前教育总体效益的倍增和最大化,形成与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此,迫切需要构建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协同发展的路径、机制和管理模式。
定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奠定“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础。
明确三地在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中的定位
要明确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必须厘清三个具体定位问题:
一是明确天津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进程中,李鸿忠书记强调,在处理与北京、河北关系的时候,天津要为北京服务,接受北京辐射,以北京为中心,扮好天津的角色,以重构的理念来推进工作。李书记还指出,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不能只想着得到什么,还要拿出什么,需要我们承接的就承接,需要我们拿出的就拿出。根据上述精神,本研究拟将天津在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中的位置定位于“服务北京,辐射河北”,根据这一定位确定三地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政策体系的定位和着力点。
二是明确教育协同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教育发展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但也对以上影响因素有反作用,教育发展对区域发展有引领作用(史静寰,2015)。因此,教育协同发展首先应考虑与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相适应;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动性,适当冲破三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制约,前瞻性地对教育协同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究。基于以上认识,京津冀学前协同发展的推进应有效梳理、分析三地經济、社会、文化及政府治理的现状,分析其为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所限定的约束条件;另一方面,以约束条件为基础构建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政策体系时,借鉴国内外区域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有益经验,进行前瞻性地顶层设计。
三是明确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中的定位。本研究拟根据天津、教育协同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结合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框架和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战略来确定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具体定位。在定位明确的基础上,进行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
构建协同发展的政策平台及政策体系
欲构建的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应着眼于政策基本要素完整基础上的框架确立。
首先,借鉴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框架的“一般性”经验,应从政策目标、政策手段和政策结果三个要素入手(薛二勇、刘爱玲,2016),重点对前两个要素进行顶层设计。其中,“政策目标”的设计,致力于京津冀学前教育规划的再设计、教育资源的再整合、教育空间布局的再优化、师资配置的再调整、教育要素的再完善、教育公共资源体系的再建设,最终实现协同发展;“政策手段”的设计,主张三地政府应借助不同的政策工具,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实现对多元主体的调控,确保符合国家战略需要、方向一致、步伐有序、利益融合。
其次,结合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特殊性”经验,根据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基本要求,从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两方面入手,探究京津冀三地学前教育如何在实现以上两个目标上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达到优质协同发展的效果。其中,“政策目标”的设计,围绕“协同发展”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目标在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质量提升两方面进行具体的目标体系设计;“政策手段”的设计,从以“利益协调”为目的的政府治理手段、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政策手段和质量提升政策手段三方面入手,试图初步形成符合政策目标要求、框架合理的政策工具箱。
本研究拟在借鉴上述“一般性”和“特殊性”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京津冀学前教育协同发展的政策框架,进而构建相应的政策体系,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