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价下调后生产莫放松
2018-06-11乔金亮
乔金亮
眼下正是春播关键时节,最牵动农民心的莫过于粮价。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以及粳稻最新收购价每百斤分别比去年降低10元、10元、20元。价格下调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对此,一些人难免有疑虑,种粮效益更低了,国家对种粮的扶持似乎没那么大了。笔者认为,其实不然,这不仅意味着粮食价格机制迈入市场化新征程,也是农业补贴政策的创新,最终受益的是农业和农民。
应当说,稻谷价格下调是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的结果,对此要辩证看待。一方面,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依然保留。不同于玉米,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不用担心基本收益。另一方面,价格适当调整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稻谷产业健康发展。预计随着我国稻米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优质优价的实现,农民将获得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增收。
此前几年,我国逐年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后期价格明显高于进口到岸价,这使得粮食市场存在一定的扭曲。一方面,加工企业用粮成本居高不下,市场化收购缺乏动力,导致“稻强米弱”现象普遍存在,上下游价格倒挂。另一方面,水稻总体偏多,特别是东北粳稻出现了库存积压,价格低廉的进口稻谷进入国内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为引导稻谷产业提档升级,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对最低收购价政策加以完善,以价格信号来引导调减资源消耗比较多、非优势区的水稻面积。
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不断探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6年,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价补分离,此后国内外玉米差价缩小,库存压力得以释放。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首次下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首次下调,三类稻谷价格全面下调,这意味着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全面展开。粮食是特殊商品,但本质仍是商品,同样要遵循市场规律,适应市场变化来调节生产。粮价市场化改革是个大方向,目的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来引导生产、調节供求、调控进口。
不过,粮价下调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粮食生产的力度减弱。为保护农民积极性,在价格下调的同时,国家配套建立稻谷生产者的补贴机制,完善支持保护政策,弥补农民因价格下调带来的收入损失。把价格和补贴分开,价格由市场形成,对农民给予直接补贴,这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又一创新。
为何不直接补贴到收购价格上呢?目前,我国在粮食收购环节的补贴已经触及世界贸易组织(WTO)黄箱政策的“天花板”,如果补贴收购环节不符合WTO规则,也会更扭曲市场。在生产环节针对地力提高和农民投入的补贴,则被认定为绿箱政策范畴,符合WTO规则。日本、韩国、美国等也普遍在生产环节给予农民补贴。
适度调减玉米和水稻,绝不是要放弃粮食生产,而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法减法一起做,在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的同时,调优产品结构,调精品质结构,调高产业结构。今后我国粮食政策不再追求连年增产,但产能要稳定和提高。“粮安天下”,要通过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保护好地方抓粮和农户种粮的积极性,让粮食生产插上科技的翅膀,让主产区、优势区成为粮食生产的压舱石。同时,要树立大食物观,大力发展肉蛋奶、果菜水产等产品来满足人们更好的食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