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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剑舞看杜甫的“凤凰”意象

2018-06-11王永胜

书城 2018年6期
关键词:凤凰

王永胜

大历二年(767)十月十九日,身衰体病、客居夔州孤城的五十六岁的杜甫,在夔州长史元持家里看临颍李十二娘的剑器舞。看她舞剑时,老杜似乎没有做出凑上前去,细细观看的动作,要是在以前,他一定是坐不住的。他应该是看完之后,感叹其舞姿雄浑多姿,才问其所师。李十二娘答,她是公孙大娘弟子。这一问,卷起苍山云海。

能想象,在暮色苍茫之中,老杜刚听到这一句回答,会条件反射、无意识地睁大了昏花的眼睛,喉咙里发出一声长长的“哦”。老杜理所当然会想起五十年前家人带着还是孩童的他挤在人群里去见识公孙大娘舞剑的那个遥远下午。

细读老杜这篇《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的序言部分,“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非盛颜”的句子,当中四字“况余白首”接得突兀,应是身体衰老使然。他感到自己已经老得不行了,好朋友,飞扬跋扈的李白和老被他调侃的郑虔一一过世。他不会知道,写下这首诗之后,自己的生命也只剩了三年。

五年前,老杜的体能还不错。宝应元年(762),严武被召还朝,自己的靠山被抽走,五十一岁的他依依不舍,坐船一直送了三百多里(这是要体能的),从成都送到了绵阳,老杜还兴致勃勃看了两场打鱼,写了两首诗《观打鱼歌》和《又观打鱼》。这两首诗都算不上是老杜的名篇,不过江弱水先生在他的《湖上吹水录》里却有一篇很好看的分析文章。江先生说:“杜甫居然走近去,眼睛盯着看,小鱼怎么样,大鱼怎么样。我们可以想象,杜甫写出这样一些诗句,他肯定处在什么样的一个观察位置。他是穿着长筒胶靴下去的。”我关心的,还是这个时候老杜的身体,他还算是精力旺盛,虽然顶着一头早生的华发。这和之后看剑时的衰老,形成了鲜明对比。

关于剑器舞的舞者手里有没有剑,看法不一。有人根据《文献通考》等材料认为,公孙大娘不应手持双剑,给杜诗作注的清人仇兆鳌也是这个看法。陈寅恪和冯至认为公孙大娘是持双剑。从习武的角度来看,我认可后者的说法。

杜甫在序文中提到,张旭看过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之后,草书精进。对草书有借鉴作用的,只能是剑法。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正文有如下四句: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前两句是说公孙大娘的身法矫健剑法快,身子和剑笼罩在剑光之中。“来如雷霆收震怒”,是说剑一起势,就气势非凡。而最妙的,要数四句中的最后一句:“罢如江海凝清光。”

何为“罢如江海凝清光”?武林中有句行话—打拳看转身。从公孙大娘的“矫”字,可以看出她的转身一定非常漂亮。研习武艺,把拳和兵器打快,狂妄点说,勤加练习的话,都不难,难就难在陡然收势,尤其是转身之后的陡然收势,还能做到不拖泥带水,不摇摇晃晃,平稳,干净,那就要数十年功力。这就是“罢”。公孙大娘在一通疾风骤雨的剑法之后,陡然收势,像跑车漂移过弯道后陡然停车,剑光如车尾灯的光,滑了一道弧线,再凝聚,干净漂亮,这就是“罢如江海凝清光”,你说能不“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吗?

冯至在《杜甫传》里说:

(杜甫童年)那时因为一般的生活安定,到处流传着所谓祥瑞出现的消息,各地的官吏都爱捏造些某处有瑞草产生、某处有凤凰飞降的新闻报告给朝廷,以讨得君王的欢心。杜甫也常常听到这类的传述,如今他由于公孙大娘的舞姿,不难在他儿童的幻想里看见凤凰的飞翔,所以他在第二年七岁起始学诗时,一开首就作了一首歌咏凤凰的诗。

这是冯至非常独到的判断。冯至还数过,“不管作为直接歌咏的对象,或是作为比喻,提到凤凰的地方不下六七十处”。我不得不佩服冯至读杜诗之认真,在可用关键词搜索的今天,我找寻提到凤凰的杜诗,依旧找得焦头烂额,望杜诗而兴叹。要知道,凤凰的意象,贯穿了杜甫一生的作品。

站在冯至的肩膀之上,我想尝试解答一个问题:童年杜甫从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到幻想里的凤凰飞翔,为何会如此水到渠成?这就要从杜甫对剑舞以及对剑的具体感受说起。

唐朝,曾是一个多么辉煌的朝代。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各种各样实战性和观赏性俱佳的武舞开始出现。剑舞,只是其中的一种。当时有“破阵乐”舞,跳舞的人执戟执戈;有“大面”舞,舞中有仿效兰陵王的刺击动作;还有狮舞;还有矛舞,陆龟蒙有一首专门写矛舞的诗《矛俞》,现在读来有点难懂了,不过从字面来推断,应该是一种实战性很强、有阵法有对练的武舞。矛飞旋(“手盘风”),排兵布阵(“卓植赴列”),凶险非常(“刺敲心,留半线”)。

谈剑舞,除开公孙大娘,还有一位绕不开,那就是民间传说中剑术天下第一的唐代开元间人裴旻,《新唐书》记载:唐文宗时,诏以李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

成书于唐朝的《独异志》称,裴旻因母亲去世,想请大画家吴道子在天宫寺作壁画超度亡魂。吴道子说:好久没作画了,笔头生疏了,如果裴将军一定要我画,只好先请将军舞一曲“剑舞”,好启发一下我的灵感。裴旻当即脱去孝服,穿上平時的衣服,“走马如飞,左旋右抽”,突然间,他露出一招绝活,“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然后用手持的剑鞘接住,使其直入鞘中。数千名围观者为之震惊,赞叹不已。吴道子也被震住了,于是挥毫图壁,飒然风起,一幅“为天下之壮观”的壁画很快绘成。

《独异志》里裴旻这段故事确实精彩,被原原本本收进宋朝的《太平广记》。掷剑入云,再用剑鞘接住,这需要极好的眼力、镇定的心态和控制能力,可以想象裴旻剑术的出神入化。

唐人乔潭作的《裴将军剑舞赋》中也提到,裴旻“献戎捷于京师,上御花萼楼,大置酒,酒酣,诏将军舞剑,为天下壮观”。裴旻这个人,对穿着似乎十分在意,他身穿虎裘,威风凛凛上御花萼楼,为了舞剑方便,就脱去上衣,露出身体的一部分,且“攘臂”—即挽起衣袖,挺胸跨步地走上舞台,动作干净利落。裴旻“或连翩而七纵,或瞬息而三接”,表演了和掷剑入云一样高超的剑术。

《新唐书·李白传》记载:

(裴)旻尝与幽州都督孙佺北伐,为奚(按,奚人,古代北方民族)所围,旻舞刀立马上,矢四集,皆迎刃而断,奚大惊,引去。后以龙华军使守北平。北平多虎,旻善射,一日得虎三十一,休山下。有老父曰:“此彪也。稍北,有真虎,使将军遇之,且败。”旻不信,怒马趋之。有虎出丛薄中,小而猛,据地大吼,旻马辟易,弓矢皆坠,自是不复射。

战场上的裴旻立马舞刀拉弓,出招迅猛。裴旻的剑术了得,刀术应该也不会差。

剑术到了唐朝,走向巅峰。所以,我们才能在唐诗之中屡屡读到“剑”字。与此同时,剑舞的出现,正是剑术到达巅峰之后水到渠成的一种展现,就像武林之中将“单把”和杀招藏于套路之中一样。我们现在不明就里的人,读唐朝剑舞的记载,也许会觉得“花里胡哨”。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中记载一位兰陵老人的剑舞,“拥剑长短七口,舞于中庭,迭跃挥霍,批光电激,或横若裂盘,旋若规尺”。这种空中抛好几把刀剑,你可以说是杂技,就像裴旻掷剑入云一样,不过兰陵老人如此娴熟的运剑术,早已把得罪他的京兆尹吓得发抖,当场扣头。在京兆尹眼中看来,兰陵老人的剑术,实战得很。

汉朝时,便于劈砍的环首刀在战场上普及,剑,慢慢地从战场上退出。

《汉书·隽不疑传》记载:

门下欲使解剑,(隽)不疑曰:“剑者,君子武备,所以卫身,不可解。请退。”吏白(暴)胜之。胜之开阁延请,望见不疑容貌尊严,衣冠甚伟,胜之屣履起迎。

隽不疑,暴胜之,俩人的姓氏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屣履,即趿拉着鞋,为急遽起行貌,我们这些不爱正儿八经穿鞋的懒汉对这个动作深有体会。扯远了,我最想说的是,《汉书》这段故事记载了有关剑的使用的一个清晰脉络:剑从战场上退出来之后,重新为君子所拾,再次被赋予“礼”的色彩。何为“剑者,君子武备”?礼也,君子不常用耳。

《后汉书·陈蕃传》记载,东汉党锢之祸时,年过七旬、白发苍苍的陈蕃拔剑斥责中常侍王甫,被宦官“围之数十重”,即日害之。对后来的读书人来说,这真是一个悲伤的影像。

剑大规模从战场上退出之后,留下来的是刀和弓。刀是贴身武器,弓用来射远(长武器是枪和矛,本文姑且不谈)。

刀和弓,是实用性极好的装备,适合行军打仗,居家旅行,军用民用两不误。《水浒传》里写到宋人出远门,随手拿一把朴刀,《金瓶梅》里写到西门庆的仆人出远门,顺手挎一张弓。这些都是古人极其真实的生活细节。

习刀和习剑感受截然不同。拿着剑,总感觉手里轻飘飘的,拿着刀,却是沉甸甸的、硬邦邦的,内心踏实,感觉身体充满力量。所以,杨志街头卖刀,林冲抱着好刀误入白虎堂,如果把两人的兵器换成剑,故事的“重量”和“张力”也许会减弱许多。

不过,其中有一个历史细节很容易被我们忽视。从汉朝开始,剑固然从战场退出,剑法却一直被民间所保存,这有点“礼失求诸野”的味道,到了唐朝,剑术到达巅峰,和当时的任侠风尚相呼应。唐朝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剑术慢慢失传。从另一个历史细节我们也可以看出端倪,相比唐诗,宋朝诗词的“剑”字突然减少,宋朝之后,习武的文人似乎也不多,能想起来的,无非是陆游和辛弃疾。

在唐朝的老杜看来,刀、剑、弓都是很实用的。因为当时剑法还没有失传。

在安史之乱之前,老杜不需要带兵器。杜甫《忆昔》中有诗句:“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局势变乱之后,杜甫如果真要带兵器出门,最有可能是刀、剑、弓随意组合。我也猜测,杜甫很有可能是懂武的,毕竟他的足迹遍布大唐一大片国土,除了有一次意外被俘,基本上都能平安到达目的地。

首先,杜甫弓马娴熟。他在《壮游》诗中写道,青年时代在青丘游猎,能一箭射中鹙鸧,霎时鹙鸧坠落马前,甚是潇洒。他在《送蔡希曾都尉还陇右,因寄高三十五书记》中咏道:“蔡子勇成癖,弯弓西射胡。”这句“弯弓”对杜甫来说,是实打实的。

其次,杜甫也见识过腰刀的实用。杜甫在《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中提及,长安沦陷前,自己开始流亡,由于过度疲劳,陷在蓬蒿里不能前进,幸亏他的表侄王砅在极危险的关头,把自己乘坐的马借给老杜,王砅右手持腰刀,左手牵缰绳,带着老杜走出险境。在如此情景之下,老杜当然明白腰刀可以保命的实用性。

我们可以想象李白是带剑的,酒后拔剑起舞,而杜甫是拄杖的,喜欢在桃树下倚杖远眺、叹息。由于生活所迫,杜甫成为一个实用主义者,这很正常。所以,他会向人借桃树枝百根,喜滋滋地盼着桃树长大,因为桃树长大后,桃子可以果腹,桃枝可以当拐杖,可谓是一举多得。所以,建草堂时,他会拔掉恶竹,因为竹子不实用。

广德元年(763),有人送他一根桃竹杖,老杜很是开心,写了一首情感真挚的《桃竹杖引赠章留后》,巧的是,这首诗同时提到“剑”和“杖”,诗中曰:

路幽必为鬼神夺,拔剑或与蛟龙争。

习武之人知道,杖和劍,气质相通,杖法暗藏剑法。诗的最后,是老杜一大段对杖的可爱咏叹:

重为告曰:杖兮杖兮,尔之生也甚正直,慎勿见水踊跃学变化为龙。使我不得尔之扶持,灭迹于君山湖上之青峰。噫,风尘澒洞兮豺虎咬人,忽失双杖兮吾将曷从。

把这段咏叹安在剑的身上,依旧说得通。唐朝的剑,由于实用性和礼仪、观赏性并重,再加诸剑身千百年来一如既往的“君子气”,使得杜甫笔下的“剑”,少写实多象征。如:“吾为子起歌都护,酒阑插剑肝胆露。”(《魏将军歌》)

《投赠哥舒开府翰二十韵》中有诗句:

青海无传箭,天山早挂弓。

……

防身一长剑,将欲倚崆峒。

从诗中可以看出杜甫对弓、剑的喜爱。这首也是杜甫少见的对剑的写实之作。在《前出塞九曲》中,杜甫写到了刀、弓、剑三种兵器。其三曰:

磨刀呜咽水,水赤刃伤手。

其六曰: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两处中的刀和弓,都非常写实。可是一提及剑,写实的气息减弱,神异的象征味道加重。其八曰:

雄劍四五动,彼军为我奔。

据仇兆鳌所说,杜甫此处的“雄剑”,兼用了两处典故。一是太阿退敌。《越绝书》说:(楚王作铁剑三枚)晋郑王闻而求之,不得,兴师围楚之城,三年不解……楚王闻之,引太阿之剑,登城而麾之。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二是宋青春之剑。开元中,河西将军宋青春,每战运剑大呼,执馘而旋,未尝中锋镐,后获吐蕃主帅,问之,曰:常见青龙突阵而来,兵刃所及,如及铜铁,以为神助。“雄剑四五动”,可以感受到挥舞雄剑的轻松和潇洒自如。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能从杜甫笔下的剑“象征性盖过实用性”,就推断出,杜甫认为剑并不实用。我们需要把杜甫笔下的剑,放到唐朝剑术和剑舞都到达巅峰这个大背景里去考察。在我看来,壮游时的杜甫和任侠的李白的气息是相通的,只是一位持剑,一位拄杖。

杜诗中出现“凤”字、“凰”字比比皆是。说凤凰是大唐的吉祥物,也不为过。在杜诗中,老杜用“凤历”指年历,用“凤阙”指宫廷,用“凤凰城”指长安,他歌颂过天子所乘的凤辇,细细看过凤凰池,仔细摩挲过官服上的凤凰图案(《北征》),途经凤翔县,写过凤林县……我相信,就算是这些带有“凤”字的名字,也一再暗示老杜诗中的凤凰意象。

杜诗中凤凰意象丰富、绚丽,跟着凤凰读杜诗,有点像从犀牛的角钻进,一直钻进杜甫这只犀牛的内心,窥探他的心境。总体说来,老杜笔下的凤凰意象是从轻松到沉重如铁,从乐观到绝望凄苦,直到最后的牺牲、涅槃,读来让人动容。

老杜说自己七岁开口咏凤凰,可惜的是这首诗并没有留传下来。《杜诗详注》中收录老杜第一首写到凤凰的诗是《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这是他结束壮游三十五岁到达长安之后写的,“笔飞鸾耸立,章罢凤骞腾”,他用凤凰比喻自己华丽的文采,读起来自信满满,像一个阳光少年。之后几首写到凤凰的诗,也多是用凤凰自比,这是杜甫壮年的心境。

天宝十四年(755),安禄山起兵。第二年,杜甫从长安流亡,流亡途中发生了杜甫表侄王砅搭救他的那一幕。在流亡前夕,老杜写下了《晦日寻崔戢李封》,诗中曰:

威凤高其翔,长鲸吞九州。

威凤高飞,贤人远去,九州被鲸吞。老杜笔下的凤凰意象开始出现无奈、凄苦的气息,可是凤还是威武雄壮,不改其模样。

至德元年(756),老杜闻肃宗在灵武即位,便从鄜州城只身北上投奔肃宗,可刚一出发,就被胡人捉住,被送到沦陷的长安。冯至说:“也许因为他当时既没有地位,也没有声名,胡人并没有把这个年龄才四十五岁便已满头白发、未老先衰的诗人放在眼里。”

至德二年(757),困居长安的老杜游大云寺,他在《大云寺赞公房四首》其三中写道:

玉绳回断绝,铁凤森翱翔。

这里提及的凤凰,虽然只是一个建筑部件,但其铁的材质却不容忽视。因为老杜此时诗中的凤凰意象开始变得沉重。这和他童年看到剑舞而想象出来的轻盈华丽的凤凰意象已经有所区别。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经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让老杜看到凤凰的沉重,也看到自己“沉重的肉身”。

铁凤凰还出现在老杜写于大历元年(766)的《赠崔十三评事公辅》中:

阴沉铁凤阙,教练羽林儿。

凤阙是指宫阙,只是“阴沉铁凤阙”这一句连起来读,让人不顺心。

乾元二年(759),看尽人间疾苦,已经写出“三吏三别”的老杜,对政治失望,弃官西归,度陇,客秦州,十月往同谷,在同谷写下《凤凰台》。从此,无母凤雏的意象,在他的胸中久久回荡,他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把心当作“竹实”,把血当作“醴泉”来饲养这个瑞鸟,这瑞鸟总有一天会从天空中口衔瑞图,飞入长安,到时就可以“再光中兴业,一洗苍生忧”了。至此,杜甫诗中的凤凰意象才到达最高处。如此崇高的心愿不能不让人动容。从这一条脉络贯穿下去,在老杜之后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与《朱凤行》之中,都能感受他一颗崇高的自我牺牲的心。

以《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为界,划分老杜写凤凰的诗,后半段读来虽然依旧凄苦,却多了“失望”和“愧对”这两层意思,读到老杜“人之将死”时的此种心境,让我五味杂陈,眼眶湿润。

“北风破南极,朱凤日威垂。洞庭秋欲雪,鸿雁将安归。”(《北风》)“朱凤日威垂”,比喻自己流离失所,鸿雁无归。

“麟凤在赤霄,何当一来仪。”(《幽人》)从这一句可以读出老杜对凤凰迟迟不来的失望,他有点等不及了。

《入衡州》应该是杜甫最后一首提到凤凰的诗。诗中曰:“下流匪珠玉,择木羞鸾皇。”《杜诗详注》曰:“下流”,谓身居卑贱;择木,愧不能见幾。见幾而作,是指发现一点苗头就立刻采取措施。《周易·系辞下》曰:“君子见幾而作,不俟终日。”晚年的老杜,觉得自己愧对凤凰,愧对君子。

江弱水说:“老杜喜欢马,喜欢赤鲤,只因为都具有龙性。”这也是很精彩的一句话。

凤凰,只是杜甫中意的诸多“神物”之中的一种。他笔下的“神物”,如龙、凤凰、马、鹰、白鸥、鲤鱼,甚至连手杖都具有龙性,里头最绚丽的,当属凤凰;最务实最接地气,实用性和超越性兼具的,是骏马。

我曾尝试在杜诗中标出各种“神物”诗句,读了两百多页,就只能选择放弃,因为老杜写到的“神物”确实太多,标签贴得密密麻麻。我转头一想,也是,相对今人,古人描写到的事物毕竟简单,如果避开马、花、树之类的日常事物,古人甚至写不了诗,而老杜对事物又独具慧眼,在日常事物屡屡找出“龙性”,我又一次望杜诗而兴叹。

不过,我在标注了两百多页的杜诗“神物”之后,发现老杜早期诗歌遣词造句的一个特点。试举几个例子:

老骥思千里,饥鹰待一呼。(《赠韦左丞丈济》)

饥鹰未饱肉,侧翅随人飞。

高生跨鞍马,有似幽并儿。(《送高三十五书记》)

骅骝开道路,雕鹗离风尘。(《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

紫燕自超诣,翠驳谁剪剔。(《夜听许十一诵诗爱而有作》)

骅骝开道路,鹰隼出风尘。(《奉简高三十五使君》)

老杜在歌颂马的同时,会习惯举头歌颂对应的飞翔的神物。我不知道老杜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这样,他的视线就在大唐苍茫的大地上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锐角,这个无处不在的巨大锐角,就是他内心所追求的超越。这种超越达到极致绚烂,就是凤凰当空翱翔。

“麟凤在赤霄,何当一来仪。”晚年的杜甫最终没能等到这种超越,不管是个人温饱还是国家祥瑞太平,都没能如他所愿。他临死之际,应该会看到绚丽的凤凰翱翔在凄风苦雨的湘江之上。这个时候,他的记忆如江水倒流,回到数十年前家人带着还是孩童的他挤在人群里去见识公孙大娘舞剑的那个遥远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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