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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文化中主体身份构建逻辑

2018-06-08齐素李德宁

戏剧之家 2018年11期
关键词:微文化身份主体

齐素 李德宁

【摘 要】微文化是一种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网络新媒介的发展而呈现出来的新文化样态,微文化的主体微民似乎由于网络新媒介的技术优势获得了自由的话语空间,然而微民的主体身份由于网络新媒体的虚拟性和社交性呈现出两级构建逻辑,两级逻辑使微民的“全民狂欢”神话破灭,但是也让人们看到一些不同以往的解放要素。

【关键词】微文化;主体;身份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8)11-0225-02

微文化的兴起和网络社交媒体的涌现有着直接的关系,特别是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网络社交媒体,在新媒体中,信息的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有了根本的变化,每个人都是信息源(信息发布者),每个人都是信道(传播渠道),每个人都是信宿(接受者),总之,在社交媒体里,所有人传播所有人的信息,所有人创造所有人的符号,所有人构建着所有人的文化。这便是微文化得以兴起、发展的媒介环境——一种后技术时代,“高新科技的简易化应用、高科技成果的低智能掌握、高端技术工艺的低技能操作。”[1]

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web2.0时代降低了信息传播和文化准入的门槛,将以往在文化中被遮蔽的微民拯救出来,他们再也不是文化的压迫者,而是文化的创造者,微民可以尽情展示自己,因为随时可能被关注。然而,微文化毕竟是一种网络文化,微民只有在网络空间中,在社交媒体提供的平台上才可以如此表演和展现,微民的主体身份由于网络新媒体的虚拟性和社交性,要求他们必须要过上一种“新部落族群”生活,在“新部落族群”里,微民的身份也需要集体接纳。由此可见,微文化并不是我们想象中以绝对自我为中心的文化,微民不仅仅是单一的个性化表演者,而且要得到“新部落族群”的身份认同。

在现实文化语境中,人的身份是被赋予的,人从出生之日起,就依照性别、种族、阶级、家庭、职业等要素建构起来,个体对自己身份的选择无能为力,呈现出一种被动性。马克·波斯特在《信息方式》中就曾指出:“在现实的部落小社群中,个体处于无所不及的亲属结构关系网络之中,日常经历都在对个体身份进行再生产,因此,个体是社会化的,被构建和再生产为一种关系的自我。”[2]也就是说,在信息新时代,个体与社会形成一种理性的、契约式的社会关系,时刻都处在“传统惯例的他者监督之中”。

而在网络微文化中,人们完全可以抛开这些“身体调号”,自己的身体、声音、性别、阶级、种族、家庭、职业等不需要展示给交谈伙伴,在这里,主体处在一种类似于小说作者的位置上,通过一种个人风格的叙事,重新构建自己的身份,诸如从情感、需要、观念和欲望角度虚构自己,而且这种虚构是多元化的,因为社交网络媒体给微民提供24小时随时随地倾诉的工具,而且140字的篇幅还可以消除微民的书写畏惧感,因此,当微民将自己片段化和日常化的信息呈现出来的时候,人们很难将其整体化,于是一个富于流变的、不稳定的主体身份就在个人叙事中完成了。

卡西尔说:“人的符号活动能力进展多少,物理实在似乎也就相应地退却多少。”[3]如果将这句话和网络微文化个体身份联系起来,就可以理解为“个体的符号活动能力进展多少,个体的物理实在似乎也就相应地退却多少。”在网络微文化语境中,个体获得强大的符号活动空间,用这些符号书写一种“美学的身份”,而原本制约个体身份构建的物理现实,比如容貌、衣着、举止和收入等全都退却甚至消失了。

网络微文化个体的身份建构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后现代理论家对于身份问题的论述,一些后现代理论家认为,区别于“单一的、有组织的现代性”的相对稳定的身份,在“新近的、高级的或自反性的现代性中”(吉登斯《自反性性现代化》)身份已经变得具有不确定性,他们质疑在晚期现代性中建立一种稳定的或存在论意义上的身份的可能,并且乐观认为,这样的身份会带来一种绝对的创造性的自由,因为个体叙事可以脱离种族、性别、阶级这些身份建构的变量,这样一来,个体叙事语言就会变成一系列的漂浮的能指,个体身份在符号的狂欢中不断流变。身份的不确定性导致身份永远处在一种寄居的状态中,这种状态使个体脱离了任何意识形态的约束,进入到一种放浪形骸的酒神狂欢的境界中。

果真如此吗?也许并不像后现代理论家预言的那么极端,微文化中的微民虽然摆脱了现实社会中身份构建变量要素,但是,这种自我身份构建还必须经受住一种新部落族群的考验和认同,于是微民在进行自我身份叙事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另外一种身份认同的变量因素,即兴趣、情感、欲望、需要等。

在社交媒体上(以微博、微信为代表)获得这种群体认同的方式就是加入各种不同类型的小圈子,通常将这些小圈子称之为“虚拟社区”或者“新部落族群”。名人社群以名人的“光圈”吸引微民关注,不管是名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还是绯闻轶事,都会成为微民谈论的话题;兴趣社群将“志趣”“爱好”等因素作为微民的谈资,这里不一定有专业人士的权威和严谨,却不乏略带智慧的真知灼见;朋友社群将现实时空进行压缩,将现实中因为时空障碍不能交流的友人适时进行信息交流和情感维护。

以上描述的情景不免有些太乐观,其实看似温情的社群软规范也同时蕴含强规则。在微文化中,微民的身份日益成为一件事关个体自主选择的事情,但这份选择并不轻松,因为“这里面存在着一种风险,虽然个体被认为可以给自己选择自我形象,可以亲自制作、演示、拼凑自己的传记,但是个体必须同时为这种选择负责。”[4]

由此可见,在微文化中,微民的身份呈现出两级逻辑。一方面,由于微文化所依赖媒介的虚拟性,使微民能够摆脱现实社会变量要素(种族、性别、阶级、收入等),自主选择个人身份的叙事方式,实现身份构建的“他律”向“自律”的转变,最终完成具有高度个性化的身份构建。

另一方面由于微文化所依赖媒介的社交性,使微民身份必须接受“虚拟社区”群体的检验和认同,这时纯粹的“自律”将难以维系,“他律”又会回归,只不过这时“他律”的变量因素由种族、性别、阶级、收入等变成了兴趣、情感和欲望。两级逻辑使微民的身份总是游走在绝对个人化与绝对社会化之间;游走在流变性和暂居性之间;游走在自由和规范之间。为了更形象地说明微文化中微民的身份逻辑问题,不妨借鉴一下保罗·思维特曼在《游客还是旅客?“亚文化”、自反性身份和新部族社交》一文中对“游客”和“旅客”的比喻。他认为:“这两种人(指“游客”和“旅客”)都栖息在同一个隐喻的空间,但是游客在这里嬉闹欢庆,高兴地在那些旧有的文化风格的装扮箱里翻找,而旅客选择并且信守之一装扮——至少会持续一小段时间。”[5]根据保罗·斯威特曼的比喻,不难发现,“游客”类似于第一层级身份逻辑中的微民,他们带着一种完全摆脱理性规范似的欣喜之情去尽情“表演”自己,将自己的崇高与龌龊、公开的与隐私的、精神的与肉体的统统写进个人史里,并且尽情浏览自己的身份归属地,却从来不驻足哪怕只是片刻。而“旅客”则类似于第二级身份逻辑中的微民,他们除了具备充分选择的自由外,时常表现出未获得自由时的审慎,因为他们知道,这里仍有一些不能主宰的东西,只不过跟过去有所不同而已。

参考文献:

[1]林焱.后技术时代的文化传播[J].东南学术,2002(28).

[2]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9.

[3]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4,56.

[4][5]安迪·班尼特,基恩·哈恩-哈里斯.亚文化之后:对于青年文化的批判研究[M].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出版社,2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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