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希特“间离”理论视角下我国古代戏曲的演述方式研究
2018-06-08桂凯丽
桂凯丽
【摘 要】布莱希特的“间离”理论作为世界戏剧界的重要理论之一,历来被各类学家所推崇。其本人在这一理论提出时就曾提出,自己创造这一理论的灵感正是来自我国的元杂剧,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古代戏剧与布莱希特的“间离”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通过对我国古代戏曲中表现“间离”效果的形式进行简要总结,探究产生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关键词】布莱希特;“间离”理论;古代戏曲;演述方式
中图分类号:J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15-0035-01
布莱希特“间离”理论作为世界三大表演体系之一,在戏剧艺术界占据重要地位。布莱希特的这一理论提出是在公元20世纪,然而在其之前六百多年的我国元代,其中的很多戏剧就已经有效实践了这一理论。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值得我们仔细探究。
一、我国古代戏曲中表现“间离”效果的形式
(一)前人吟诵后人诗句。我国古代戏剧中很多的故事情节都是基于各种古代历史典故,有些剧目中的人物甚至就是历史名人,但有时作者为了抒发某种情感,选择了一种借这些历史人物之口吟诵其生存年代之后的诗句的处理。如元杂剧《唐明皇秋夜梧桐雨》中,觐见的使臣便用晚于唐玄宗的晚唐时期诗人杜牧的诗词来描绘盛唐的繁荣。杜牧创作这首诗的本意是通过对过去盛唐美景的追忆来抒发对国家的深深忧虑,作者在此处运用这种处理方法,既符合剧情需要,也借古讽今,表达对自身境遇不公的感叹,以及对国家命运的担忧。这种处理方法能使观众深层次地走入戏剧情节之中,实现“间离”的效果。
(二)舞台插科打诨的环节。“间离”理论在中国古代戏曲中的另一个应用就是古代戏曲中的插科打诨环节。这一环节通常由戏剧行当中的末或净完成。这一部分内容通过这两个行当的角色与其他角色进行配合,通过夸张的动作及风趣的语言,营造一种轻松搞笑的氛围,既活跃了观众气氛,也使观众对后续剧情增加了期待。这一环节的内容很多时候与戏剧主题无关,有些甚至是演员在台上即兴创作的。这种表现形式通过看似轻描淡写的方法实现了将观众带入情节的作用,也就形成了“间离”理论所说的效果。
二、我国古代戏曲中产生“间离”效果的原因
(一)文学因素。中国元明时代的南方戏曲创作者大都来自民间,因而其戏曲中的很多语言都较为通俗易懂,有的甚至略带粗俗。这种类型的语言虽然迎合了大众的品位,但其文學性和高雅性就显得不足。因此一些创作者开始尝试通过对唐诗宋词中的句子进行合理改编,使其与戏剧内容相得益彰。这样的改编不仅符合一些社会中层人士及读书人的欣赏要求,也使戏曲内容更具文学性。
元明清代的戏剧创作者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科举或官场不得志的文人,这些人经历了科举的一再失利或官场的黑暗后,对现实社会丧失信心,只能借创作戏剧来躲避现实,并将自己的志向与抱负抒发在戏剧当中,以满足内心价值。作为戏剧这种表达形式,作者的理想与情感无法直接进行叙述,只能依靠自己创作的人物来进行表达。
如著名元杂剧《窦娥冤》,窦娥最后感天动地的哭喊正是剧作家对现实世界女性受到不平等待遇及自身凄凉处境的最佳表达。由于这些文人通常对唐宋两代的诗词有所掌握,因而在戏剧台词的表述中加入了不少这一时代的诗句,这些诗句的加入不仅使整个剧目的文化性增强,还使整部剧不会因只能用普通白话进行情感表达而落入死板,反而通过诗句中的一些意象及典故,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从而实现了“间离”理论中所说的若即若离的意境。
(二)艺术表现形式因素。元明时代的戏剧追本溯源是从宋代兴起的说唱艺术中发展而来的。说唱艺术近似于今天的单口相声或评书,通过单一表演者对整个故事各个人物、场景、情节进行语言描绘,将观众带入故事中,但在某些地方又加入了表演者自身的评论及赞美,这又会使观众从故事中走出来,这也是“间离”这一理论在中国最早的实践。但说唱艺术在营造故事氛围这方面毕竟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元代初期,很多说唱艺人就开始尝试几人合作,通过每个人扮演单独一个角色进行台词讲述及情感抒发,这也就是元明戏剧最早的雏形。在元明戏剧中,演员为了使观众对其印象深刻,通常会将自身形态或心理的某一特点放大,使其成为该人物的特点。随后再通过情感及身份的变化将自己内心的特点进行有效展示,使观众真正走入这一人物的内心,实现有效的心理共鸣。这也使得元明戏曲相较于早期的说唱艺术在剧情层面更加复杂,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因此更受百姓的喜爱。
参考文献:
[1]王丹丹.布莱希特“间离”理论视角下我国古代戏曲的演述方式研究[J].四川戏剧,2017,(02):19-23.
[2]王慧.从中国戏曲假定性看布莱希特“间离化效果”[D].吉林艺术学院,2011.
[3]杨文华.布莱希特对中国戏曲的解读与借鉴[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4):65-68.
[4]雷文学.布莱希特的“间离化效果”与中国戏曲[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6):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