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改革研究
2018-06-08张宝丽
张宝丽
[提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从最初简单、粗糙的形式变得更加完善、合理,得到质的飞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著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各阶层的收入差距不断被拉大,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模式、课税标准、税率、起征点方面日益暴露出问题。本文以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为出发点,分析当前个人所得税现状以及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负制度;收入调节;税率结构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4月2日
个人所得税作为现在税务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普遍征收的一个重要税种。首先,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在调节收入均衡、减少城乡间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其次,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所以它所涉及的范围更广,社会的影响面更大,故而在提高公民社会纳税意识以及完善税收监管水平等方面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最后,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收入进行调控,调控作用比较直接,能够在短期内收到不错的效果。
每一个税种在实行的过程中都有其特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也很鲜明。首先,实行分类征收的策略。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把个人所得收入划分为11个类种,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减基数以及高低不等的比例税率和优惠政策,这能够很好地区分开不同群体的收入状况,可以更全面地调节收入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其次,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的原则。个税的累进税率体现的是国家税收公平、公正的一面,调节整体收入的水平趋于平稳。而比例税率体现的则是效率至上,用以完成普遍纳税的效果;最后,个人所得税采用定额与定率两种方法来扣除费用。个人所得税规定,中国境内对日常工资、薪金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类别,每月扣除费用3,500元。通过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方面取得的收入则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方式来扣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按定额800元的费用扣除;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取得收入的20%来扣除费用。对于公司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非劳动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扣除费用。
近几年,各项新的科学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不断出现,彻底地改变了最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经济模式,国内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个人所得税也必须要顺应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变革。
一、个人所得税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比重过低。在过去的20年间,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民财富飞速增长,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都排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个人所得税所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却低于世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国内总收入水平的30%左右,发展中国家则是15%。预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想要成为国家财政的支柱性收入还不太现实,而这也与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太低有关系,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其实并不乐观。
(二)居民收入来源方式趋于多元化,难以完全控制。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内居民的收入来源相比过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居民的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每月的收入也逐步提高,整体的收入结构变得更加复杂。政府难以完全根据收入分配体制及现实情况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居民收入监控体系。另外,居民的个人收入除了工资、薪金可以监控外,其他收入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各种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是税务机关控制不了的,也就出现了偷税、漏税的现象。而且,我国人口较多,纳税人分布面较为分散,在银行里没有统一的账号,收入难以实现完全的控制。
(三)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再分配力度有限。从近几年国内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很大,收入差距水平也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如此之大,从财税制度角度分析,是因为我国现在的税制制度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力度有限。主要表现在:
1、征收标准不合理。我国现在实行的个税分类征收制度,主要是用来调节居民的个人收入,缩小城乡间的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的公平环境,稳定国家的发展。表面上实现了大众的公平,实际上由于不同纳税人的生活负担不同,却扣除同样的基准费用,把家庭、教育、医疗等方面排除在外,于是就造成了税收的不平衡,这也在无形中加大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压力。
2、基本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阶层负担较重。我国现在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平时的工资所得实行5%~45%的七级超额税率,而对于个体工商户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则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最高的边际税率太高,而且征收对象也主要是普通工薪家庭,这也在无形中加大了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扩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
3、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不够灵活。在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中,实行的是分类计征所得的税制,对于公民的不同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税率和扣除基数,对于收入所得项目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就可能出现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情况。但是对综合所得较高,却来源单一的纳税人来说,就容易出现多纳税的不公平现象。税务制度的不灵活问题,是一直都存在的,制度的变革总是会在人的变动之后,这也是不能否认的问题。我们能做的就是及时地改革更新个税制度,做到尽量适合大众群体,体现出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一)选择合适的个税模式,科学地对个人所得税定位。鉴于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少数发达城市和沿海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趋于世界前列,而多数地区、多数居民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而且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所以必须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对于国民收入的调节作用,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以达到维护国内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效果。
根据我国实际的国情,关注适应整体经济向前发展的途径,我们应该拓宽思路,摒弃单一的分类、分级征收方式,早日确立以综合收入为导向的征收方式,适当地加入分类征收的税制方式。分级征税的模式,不能很快地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经济,对大众来说缺乏公平,而且征税的效率低下,不能充分地发挥出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而以综合所得为税基、分类所得课税为辅助的混合制模式才是真正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优质体现我国纳税的原则,真正实现通过个税的征收来调节居民收入、防止两极分化的首选。
(二)扩大征税范围,合理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按照所规定列举的项目来征税的,不在列表内的收入项目则不征税。但是,现在居民的各种收入来源渠道有很多,具体的名称又五花八门,在实际的执行中很难对号入座,所以也就造成了税收的流失。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国公平税负的税管原则,积极拓宽税基数量,应当适当向外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如采取反列举的方法,把规定的免税项目之外一切收入来源都纳入征税的范围。而针对免税的项目,更要从严审查,从而达到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务调节力度,减少税收流失的目标。
个税税率的结构决定了征税的具体方式,税率的结构和具体模式的形成,不仅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情况,也关系到政府的财政政策目标能否得到实现。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平纳税的原则,容易使部分纳税人产生偷逃缴税的动机,也难以达到调节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实现公平纳税的目标。
(三)适时增加个税纳税人知情权,增强居民纳税意识。税收法律制度是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定,任何行为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对称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总是对等,生活中履行纳税义务与否,并不直接影响到居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享有权利。这也直接导致“纳税光荣”的理念成为空谈,失去了税收管理的公平、公正的根基。所以,政府更应该在日常的个税纳税宣传上面花费更多的心思,努力增强居民的纳税意识,提高居民的个税管理的知情权,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其中,才能更好地起到监督贪污腐败、稳定税收市场及纳税公民心态的目的。
(四)加大对社会中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收管理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对偷漏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和打击也是国家财政政策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针对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偷漏税行为查处力度不大的现状,应该通过立法,赋予税务机关一部分特殊的权力,来加强税收执法的力度,同时对那些偷漏个人所得税构成犯罪的纳税人不偏袒,不以罚代法,坚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达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的目标。
个人所得税不但是同每个人利益关系最紧密、最直接、最明了的税种,也是国家从宏观上调控收入分配,防止收入差距过大而产生两极分化,保证社会分配公正和保持社会稳定的税种之一。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尚未开征财产税、社会保障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在这方面的功能尤显重要。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运用税收调节社会分配问题非常重视,这充分说明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开始逐渐成为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而运用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还存在不少矛盾与问题。因此,从各方面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当务之急。
在当今急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把国家的协调发展目标作为主线,紧紧围绕目前的国情和各行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个人所得税模式,科学地定位最高效发展模式,并適当扩大税务征收的范围,合理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方法,把超额累进税率作为税率结构的主体,比例税率作为补充,以达到提高效率、合理征税、稳定发展的目标。在这过程中,也要适时增加纳税人的知情权,让百姓知道自己所纳税款的去向,增强人们的纳税意识,再配合强有力的针对偷税漏税现象的打击力度,如此多管齐下,定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取得更加卓越的成就,为国家的发展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