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农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2018-06-08王文豪
王文豪
[提要] 本文借助问卷调查,从昌吉地区农民对当地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满意度两个维度对中央实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受访农民对生活保障类政策的满意度较高,但对生产发展类政策的满意度最低,对政策制定、政府行为和生产补贴类政策的满意度一般;且受访农民认为,政府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惠农政策实惠不高、惠农政策实施方式有待改进。因此,本文认为应完善政府宣传方式,因地制宜提高惠农补助标准以及创新补贴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切实提高惠农政策实效。
关键词:惠农政策;实施效果;满意度
基金项目:新疆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新疆惠农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调研——以昌吉地区为例”(项目编号:XJGRI2015126)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4月17日
伴随着中央大力推行支农惠农政策,新疆农业发展迎来了良好的机遇,其农业发展势头稳步向前。而昌吉作为农业产业化城市,在新疆农业发展中具有示范性的作用。在各项惠农政策实施下,其农产品基地化、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农业各产出都取得了较快的增长。但是,这些惠农政策的实施是否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以及昌吉农民的评价如何皆无法清楚了解。基于此,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对新疆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以期对提高惠农政策在新疆昌吉地区的实施效果提供一些量化数据。
一、样本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昌吉地区农民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回收600份,其中,有效问卷344份,回收率达到57.33%。本次调查的地区包括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共7个县市。
在本次调查中,从性别特征上看,男性占比为59%,女性为41%;从年龄特征上看,25岁以下的人数最少,占比为2.60%,26~35岁为24.4%,36~45岁为19.8%,46~55岁的被调查者最多,为31.7%;56~60岁为18.60%,61岁以上为2.9%;从文化程度特征上看,在所有的被调查对象中,小学及以下占比为30.3%,初中为35.2%,高中/中专为7.4%,大专及以上为17.2%;从民族特征上看,昌吉地区拥有众多少数民族,在被调查者对象中,汉族人数最多,占总调查人数的68.9%,回族为17.2%,维吾尔族为8.7%,哈萨克族为4.1%,乌孜别克族为1.2%;从地区特征上看,在所有被调查者中,来自昌吉市的占调查者总数的13.1%,来自阜康的为11.3%,来自呼图壁县的为22.1%,来自玛纳斯县的为5.2%,来自奇台县的为21.3%,来自吉尔萨木县的为9%,来自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为11.9%。
二、新疆惠农政策实施效果及满意度评价分析
根据调查的数据,本文从政策制定、政府行为两个方面对被调查地区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进行分析,同时从生产补贴、生活保障和生产发展3个方面对新疆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其中,各种差异分析采用非参数统计的列联表方法,在0.05的置信水平下称差异统计检验显著;满意度衡量中的满意包括很满意与比较满意,不满意包括不太满意与很不满意。
(一)对被调查地区政府工作满意度的分析
1、对惠农政策制定的满意度一般。惠农政策制定涵盖了惠农政策制定的标准、补助资金到位的及时性和惠农政策补贴的方式3个方面的内容。调查数据显示,昌吉地区农民对惠农政策制定的评价处于满意以上的比率为58.26%,一般比率为18.60%,这表明昌吉地区农民对惠农政策制定的相关环节具有较低的满意度。
2、对政府行为的满意度较低。惠农政策的有效执行力是实现惠农政策目标的根本保证,如果没有高效的政策执行能力,惠农工作也只是纸上谈兵。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的农民对当地政府惠农政策执行能力的评价处于满意以上的比率为49.53%,一般比率为21.20%。相对于昌吉地区农民对惠农政策制定的满意度而言,其满意度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而不满意度上升了近6个百分点,说明昌吉地区农民对当地政府行为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二)惠农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
1、对生产补贴类政策满意度一般。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这些惠农政策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效果。但調查数据显示,昌吉地区农民对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的评价处于满意以上的比率为53.78%,一般比率为36.05%,不满意的比例占到10.17%。这反映出昌吉地区农民对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的满意度一般。调查资料还显示,被调查者对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的满意度受年龄、地域的影响较大。其中,年长群体对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的满意度高于年轻群体;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其的满意度也逐渐提高。非产粮地区的农民对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的满意度较低,产粮地区农民对生产补贴类惠农政策的满意度较高。
2、对生活保障类政策满意度较高。生活保障类惠农政策主要包括农村养老政策、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调查数据显示,昌吉地区农民对生活保障类惠农政策的评价处于满意以上的比率为69.48%,一般比率为23.26%,不满意的比例仅占7.26%。其中,对生活保障类惠农政策评价满意以上的比例高出对生产补贴类政策评价近16个百分点,不满意的比例低于其近3个百分点。可见,昌吉地区农民对生活保障类惠农政策实施效果的整体评价水平较生产补贴类政策评价水平高。
3、对生产发展类政策满意度最低。生产发展类政策源于政府出于保护农业、促进农业发展的目的而制定的,主要包括退耕还林政策、两免一补政策及农业保险政策。调查资料显示,昌吉地区农民对生产发展类惠农政策所表现出的满意度与其所表现出的对生产补贴类政策和生活保障类政策的满意度相比,水平相差较大。昌吉地区农民对生产发展类惠农政策的满意度为45.8%,一般为41.4%,不满意度为12.8%,而上述两个方面的满意度均超过50.0%,不满意度均低于11.0%。可见,当地农民对生产发展类政策的满意度较低。但是,调查数据也显示,昌吉农民对生产发展类政策的满意度在地域上存在显著差异。昌吉农业重点发展县市如玛纳斯县、奇台县农民对生产发展类政策的满意度评价为57.3%,明显高于非农业重点发展县市如阜康市的40%,高近17个百分点,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生产发展类政策的评价差异一定程度上缘于农民的受惠程度。
三、新疆惠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大力实施,昌吉农业得到快速发展,农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然而,根据本文调查数据可知,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宣传仍存在不足之处、惠农政策实惠不高、惠农政策实施方式有待改进等方面。
(一)政府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从对昌吉地区农民访谈的调查数据来看,在回答了解最新惠农政策信息途径时,大多数农民选择了“身边亲戚、朋友的谈论”,而居第2位的是“广播、电视、报纸”,“村干部的宣传”却排在了第3位,仅占26.2%;在回答惠农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上,哪一方责任更大时,57%的受访农民选择了“村委会、村干部宣传不足,落实不到位”,居第1位;在回答对政府工作的期望时,“加强政策宣传”居第1位。这些数据充分反映出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实施过程中,政府对惠农政策的宣传仍有欠缺之处,亟待加强。
(二)惠农政策实惠不高。按照重要程度对其排序的调查结果来看,53.4%的受访农民认为感受到实惠是惠农政策实施效果最重要的表现,而其中79%的受访农民认为并没有感受到实惠;在回答对惠农政策的期待时,接近90%的受访农民选择了“提高惠农政策补助标准”;另外,从受访农民对当地政府惠农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调查数据来看,除了生活保障类政策满意度较高外,其他四个方面的满意度为一般或较低。通过深入分析可将原因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生活保障类政策覆盖范围较大,不具有地域特征;二是惠农政策对农民的帮扶有限,再加上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影响了惠农政策给受访农民带来的可感受实惠。
(三)惠农政策落实方式有待改进。调研资料显示,在回答当前惠农政策实施方式的满意度评价时,只有49%的受访农民表示满意,38.5%的受访农民认为其实施效果“一般”。这说明受访农民对惠农政策实施方式的认可程度并不是很高;另外,在回答“原因”时,近49%的受访农民选择了“当前惠农政策落实方式与现实需求脱节”,选择“其他”的受访农民达到22%。在回答“现行的惠农政策落实方式是否需要改进”时,76%的受访农民选择“需要”。因此,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合理的惠农政策落实方式,以保证惠农政策的实效。
四、新疆惠农政策实施的启示
从对新疆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实施效果的调研中可以得出,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本文根据走访调查中总结的农民的建议同时结合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实施现状,提出了提升新疆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实施效果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宣传方式,提升政策宣传效果。调查发现,基本上昌吉地区所有的农户都表示知晓国家实施的惠农政策。但当问及到惠农政策的相关细节如:补贴标准、发放方式、落实程序时,大部分农户表示不是很清楚,这说明政府宣传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基于政府在宣传惠农政策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创新政府宣传方式,提升政策宣传效果迫在眉睫。首先,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引导作用,针对惠农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讲解,确保惠农政策信息能够较好的传递下去;其次,党和政府应该加强对惠农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增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其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认知水平和职业素养。
(二)因地制宜提高惠农补助标准。惠农政策在昌吉地区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效,但调查资料显示出:“大部分农民认为没有从惠农政策中获得可感受的实惠”、“惠农补贴实效偏低”等问题与“取得显著成效”的结论相悖,惠农补助标准偏低是导致不同评价结果的核心所在。另外,當前农业生产还面临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农业生产成本上升等问题。因此,为了解决惠农补助标准制定不合理的问题,国家应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合理地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对农民的补贴。而对于农民深受其利的现有惠农政策,如新农村建设等基础制度性政策应该以巩固为主、调适为辅,及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措施。
(三)创新惠农补贴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调查资料也显示出,78.6%的昌吉农民认为在惠农政策补贴方面存在着“补贴方式单一、灵活性不足”的问题,65.8%的农户则反映惠农补贴存在“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问题,而两种观点均持有的农户超过半数。这说明惠农政策补贴方式仍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创新惠农补贴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迫在眉睫。第一,政府应该突出惠农政策重点,重新梳理各种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整合、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惠农资金的发放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第二,可以将相同种类补贴进行合并,例如可以将农业四补贴合并为一项,便于操作。
主要参考文献:
[1]周批改.惠农政策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2]张金梅,邓谨.惠农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及对策研究——以国家级贫困县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1.26.
[3]王元成.惠农政策的成效评价:农民视角——基于全国245村3641户农民的调查与思考[J].东南学术,2012.1.
[4]曾文明,魏秋华,廖春光.我国惠农政策的成效评价及完善研究——以江西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