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监管体系研究
2018-06-08安文茜黄春丽
安文茜 黄春丽
[提要] 近年来,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备受各界关注。本文深入分析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漏洞,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从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消费者保护、完善监管法律等方面,对我国网络借贷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网络借贷;风险;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4月10日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水平快速提升和Internet技术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融合小额借贷和Internet技术的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正如火如荼地发展,备受各界关注。各种类型的网络借贷平台持续不断地涌现出来,网络借贷行业的规模迅速扩大,行业成交额快速攀升,参与者的数量直线上升。一方面网络借贷凭借其投资收益较高、借贷流程简洁、放款速度较快、还款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借贷存在着监管执行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自律不严格、征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网络借贷过程中网贷平台跑路、失联、诈骗、提现困难等风险事件时常发生、屡见不鲜。根据网贷天眼官网的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问题平台累计高达2,819家,问题平台原因占比中平台失联高达62.71%,位于众多原因之首。
一、网络借贷概述
网络借贷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间接通过第三方网贷平台的协调匹配来完成资金转移的过程,是对传统银行借贷方式的一种创新,对激发借贷市场活力、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极大帮助,具有普惠金融的性质。通过对网贷市场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网络借贷与传统的借贷方式相比,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贷款核查流程简洁高效。在传统的借贷方式中,首先要求借款人向受理银行上交贷款申请,同时上交与贷款相关的材料。然后交由银行受理,进行审查和审批,通过后双方便能签立借款合同,但其流程复杂繁琐,最少需要七个工作日才能放款成功。而网络借贷则大大简化了整个借款流程,审核效率较高,一般三到五天便可完成放款,不仅解决了个人贷款流程繁琐的情况,还缓解了中小微型企业在融资方面困难的境况,具有普惠金融的特质;第二,投资收益率普遍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根据网贷天眼官网的统计数据显示,网络借贷行业的平均利率均维持在9%以上,其中少部分产品的利率高达16%。相比之下,银行的存款利率就微乎其微了,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仅为1.50%,网络借贷备受追捧的原因显而易见;第三,投资和还款方式简单便捷。相对于传统银行借贷方式来说,其操作流程更加简单便捷,用户在手机客户端或者网络借贷平台官网上即可自行完成投资、借款和还款等业务流程;第四,参与者众多,对投资者和借款者的准入门槛都较低。
二、我国网络借贷发展现状
2007年6月份,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在此后的短短十年间,我国的网络借贷行业以破竹之势迅猛发展,各种类型的网络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出来。但是由于我国网贷行业的监管滞后于其规模的发展,因此致使其监管体系相对欠缺,监管执行存在些许错位,网贷平台停止运营、跑路失联、提现困难等风险案件屡屡发生。
通过对网贷行业现存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总结其特点如下:第一,增速快、规模大。根据网贷之家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新增数量为756家,增长幅度较上年有所加大。截至2017年3月底,累计平台数量已经达到5,882家;第二,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相对于传统银行借贷行业来说,网络借贷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优势。但是,由于其发展时间较短、发展规模较快的粗放发展方式导致网络借贷行业中各网贷平台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泥沙俱下,再加上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不尽完善,致使网络借贷的问题事件频繁发生。
三、网络借贷风险分析
(一)网络风险。网络借贷是一项搭建在互联网基础之上的金融理财活动,平台所有用户的个人资料与投资资金都存放于平台的自由银行账户当中,因此对平台的安全性要求很高,网站一旦遭到黑客攻击,泄露了平台的重要信息,投资者的资金极有可能被盗取。更有甚者,某些平台的工作人员为牟取私利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出售用户的个人资料,威胁着用户的资金安全,不利于网络借贷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网络借贷业务活动中最显而易见的风险,其表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借款人引发的信用风险。网贷平台的信用系统无法与央行的征信系统进行有效的衔接和比对,没有办法获取比较可靠的借款人信用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借款者极有可能为了成功获得资金而美化自身信用信息、隐藏现存问题,或者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终出现还款逾期甚至不能还款的恶性事件;另一方面是网络借贷平台引发的信用风险,网络借贷行业中各平台资质差异较大,水平良莠不齐,某些不法平台为占有资金而发布虚假融资项目,骗取投资者资金。
(三)运营风险。我国的网贷行业现在仍处在发展的前期阶段,缺乏相对专业的风险管理控制人员,难以应对网络借贷平台在整个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至于出现平台无法盈利甚至亏损的情况。不仅如此,网络借贷平台收费标准不合理、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平台自身赤字经营等问题,导致部分平台经营不利,入不敷出,最终被迫选择关停。
四、网络借贷未来发展建议
(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目前,我国对网贷行业设置的准入门槛比较低,这就会导致部分营业资质低、运营能力差的企业进入网贷行业,从而使各平台间的水平良莠不齐,不利于整个行业的长远有序发展。因此,首先应该设立平台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保证平台自身有一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从而降低借贷者的风险;再者就是明确平台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加强其专业技能的管理,规范平台的内控机制。
(二)加强消费者保护。在网络借贷业务活动中,由于消费者自身经验欠缺、知识水平不足等因素,导致其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国家也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消费者维权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当颁布专门的网络借贷消费者保护法并成立网贷消费者利益保护机构,同时明确出网络借贷平台对消费者不公平对待的具体惩戒措施,从法律和机构层面给予消费者应有的保护。
(三)加强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监管。加强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保证平台信息透明度,有利于使资金供求双方及时、准确了解网贷平台的现存状况,做出更精准的判断;同时又便于监管者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该项制度不仅要求网贷平台定期公开其风险信息,更要求网络借贷的监管者能够精准甄别所披露信息的质量,并实施定期评估,从而推动网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完善监管法律,明确各部门职责。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因为其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性质界定。2016年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将其划归为信息中介机构,从属于服务行业,主要目标是为资金的供求双方提供详细信息,禁止其设立资金池和提供增信服务。但是此次颁布的办法规定当中,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各自机构的详细职责。由于网络借贷的业务活动会涉及多个领域,共同监管的模式很可能导致多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法律,明确指出各部门应有的职责与担当。
(五)建立行业共享信用体系,统一监管数据。根据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随意查看本人的信用信息。这就使得网贷平台的审核系统无法与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实时有效衔接,在审核筹资者的状况时,只能依靠其个人上交的材料,无形中提升了网贷业务活动的风险度。因此,网贷平台要积极谋求与央行的征信系统搭建实时有效的衔接。除此之外,还要搭建平台自身的征信系统,根据我国现有的情况来看,还没有一家平台拥有足够强大的实力独自进行系统搭建。因此,这就需要各网络借贷平台在经营过程中,先独立搜集整理信用信息,然后进行行业间的信息共享,从而建立网贷平台统一的征信系统。
主要参考文献:
[1]赵虹茜,曾万平.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与政策监管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6(22).
[2]刘过昭.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体系研究[J].卷宗,2016(4).
[3]王峰.我國网络借贷平台风险监管及防范[J].中国流通经济,2016(11).
[4]张璇.网络借贷现存风险及监管问题分析[J].中国市场,20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