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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

2018-06-08董蕊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14期

董蕊

[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农村基本金融服务状况已经比较完善,金融体制改革也在逐步进行中,然而当前天津农村金融体制仍存在各种问题。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分析天津农村金融体制现状、进行体制改革的优势条件以及当前天津农村金融的不足之处。并就如何加快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调,提出深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建议。

关键词:天津农村金融;金融体制改革;优势条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4月16日

农村金融体制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民、农业的发展,甚至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近年来,虽然随着“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提出,天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天津农村金融资源的供需不匹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质效不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现阶段天津农村金融的重中之举。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国外对农村金融的研究比较早,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理论基础,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行了大量的研究。Rutherford(1999)、Adams(2000)认为,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体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制度方面的因素是导致金融领域资金供不应求的主要原因。并且该理论指出,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并不应有过多的干预,只需做好监督工作。只有市场主导农村金融体系,才能更好地发展农村金融,促进经济的发展。Light(1998)指出,微型金融在适用空间上具有广泛性,不仅适用于城市和发展中国家,而且适用于农村地区,几乎可以满足全世界的微信贷需求。

(二)国内文献综述。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居民对金融需求的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将农村金融作为研究的对象,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周小川(2004)认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具有范围广、涉及面广的特点,需要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熊德平(2009)提出,探索和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关键性前提是农村金融概念的准确性。林毅夫(2009)指出,在农村信贷过程中,导致农村信贷活动难以进行,或是质量不佳的主要原因是借贷金额不匹配、金额供给量不足以及信贷存在信用风险等。余瑶(2016)指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较为落后,农村金融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较大资金需求。王静、乔章凤(2016)结合了印度国家在金融包容性增長这一方面的经验,提出天津市政府应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微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等一系列改革建议。

二、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现状及优势条件

(一)天津农村金融现状。据有关数据显示,天津农村金融的现状存在着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截止到目前来看,天津市分别在东丽区、津南区、北辰区、西青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共成立7家村镇银行。在各区县共成立了5家兴农贷款公司,157家小额贷款公司;第二,天津市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较为完善,具有一定的多元化趋势。然而,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数目的比重较高,兴农贷款公司数目的比重较低;第三,天津农村地区的农民可支配收入占天津市区的比例明显偏低,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的问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城市居民。

(二)天津农村地区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优势条件。第一,天津在地理位置上具有优势性。天津地处我国华北、西北和东北三大地区的结合部,是环渤海区域的中枢部位。优厚的地理位置使天津与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港口保持着商业往来;第二,天津金融业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在天津有分支机构,其他股份制银行也在天津地区随处可见。如此强大的金融背景为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强力后盾;第三,天津具有较好的政策优势,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就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问题,给出了使天津滨海新区正式成为改革试验区的意见。建成适合北方地区发展的金融体系,成为金融改革试点的核心地区,增加了进行多次金融改革的机会,这一优势性的政策,使天津地区的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并辐射到天津各区县的农村地区。

三、天津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源供给不足。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四化同步战略的提出,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速度稳步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也稳中有升。然而,天津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供给量方面并不能满足农民用户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仍有多个经济落后的村庄几乎没有正规的金融服务站点。落后地区的农户无法享受金融业优良的服务,缺乏现代金融意识,导致农户创业、贷款等问题是难上加难。并且金融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据调查显示,当前天津多个区县的金融机构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并不匹配,农户难以得到金融资源方面的满足。

(二)金融服务质效不高。大多数天津农村银行网点的服务功能相对单调,仅能办理最基本的存款、贷款、汇款等业务,缺乏创新型金融服务业务以及现代化服务手段,无法有效满足新型涉农主体在置业、创业、理财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创新能力不足、竞争能力薄弱、经营效率低下、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服务态度欠缺、服务手法老套等众多问题。因此,天津农村金融机构的整体管理与业务水平、人员素质、服务功能、服务质效、综合业绩均有待大幅度提升。

(三)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不完备。目前,天津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天津滨海新区农村商业银行等这些小型的金融机构成为了天津农村地区的主导金融机构。而大型商业银行却寥寥无几,出现了本质上的空缺。大多数天津农村银行网点的服务功能相对单调,可供天津农户等金融消费者选择的金融服务项目单一,仅能办理最基本的存款、贷款、汇款等业务,缺乏创新型金融服务业务以及现代化服务手段,无法有效满足新型涉农主体在置业、创业、理财等方面的金融需求。

(四)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信息成本高、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多个方面的特殊性,监管的难度要远高于城市金融市场,现有的监管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整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缺乏有效的风险主体,难以实现大规模、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第二,农村金融监管目标匹配不当,使得外部监管部门很难发挥应有职能;第三,监管理念过时,监管内容老套,监管效率不高。

四、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合理完善非正式金融机构。天津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究:第一,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补偿方面的制度创新,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第二,完善天津市农业贷款收益补偿制度,深化利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例如,为了激发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放贷款的热情,在利率管制政策方面,可以制定一些适当的优惠政策,从而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提高。

(二)注重推动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微型金融机构能有效提高农村地区金融可触及程度,快速地实现金融包容性的增长。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户信贷和微型企业信贷通常与其他信贷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农户信贷和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量小、申贷金额低、申贷信用不足等特点。微型金融机构的出现,恰能满足农村信贷和微型企业特殊性、多样性的需求。这是由于微型金融机构具有管理涉及面窄、抉择路径短、办事效率的特点。因此,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機构的创建,对促进天津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三)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天津农村金融机构应壮大行业人员队伍,增强员工的专业知识,转变员工陈旧的管理理念,提高在岗人员的综合能力。结合“互联网+”时代背景,开创互联网管理模式。例如,可以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开设金融知识讲堂,更新员工专业知识储备。或是通过网络制定监管政策、制定在线评估方案,定期在网上检查员工的专业知识,对此进行适当的反馈。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该广招贤才,不断地为农村金融机构注入创新型、专业型的新鲜血液,并且要把人才引进和人才建设放在最首要的位置上,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引进人才的有效管理、信息引导和服务工作。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员工的创新思维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发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优势作用。在天津发展的过程中,国家给了滨海新区充分的政策资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大胆创新,勇于试错,努力探索建设适合天津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把这块试验田的良种播撒到天津较落后的农村地区。

由此来看,天津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贡献了不可磨灭的力量,但是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缺陷也不容忽视。因此,正视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快天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发挥到最好,从而进一步促进天津乃至全国农村金融的稳步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萍,于显吉.包容性增长与农村微型金融体系的构建:一个战略框架[J].兰州学刊,2011(10).

[2]刘书钢.关于天津农村金融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华北金融,2013(10).

[3]王静.推动微型金融发展实现天津农村金融包容性增长[J].天津经济,2014(1).

[4]王静,乔章凤.天津农村金融体系完善的思考——基于金融包容性增长视角[J].天津经济,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