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学一做”助推党内监督机制创新
2018-06-07杨艳
杨艳
【摘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我们党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举措,在解决党内监督机制创新问题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此,在推进党内监督机制创新工作中,要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更多维度思考党内监督机制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党内监督 机制创新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党内监督机制创新是我们党发展过程中能够保持“肌体健康”、预防“病灶出现”的重要条件。当前,我们党在党内监督机制创新上还有待完善。为此,需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我们党在党内监督机制创新方面指明方向。
党内监督机制创新存在的问题
自下而上民主监督有形式化趋势。在党内监督机制的创新建设中,我们党强调要围绕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但下级党组织监督上级,必然会导致位低权轻或无权者监督位高权重的上级领导,容易造成党内监督趋于形式化、表面化现象的出现,监督力度、监督效果很难保证。就位置越高、权力越大的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敢于监督的人群越小,这样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腐败、违法乱纪的几率越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是可想而知的。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渐融入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关于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疏于形式问题的解决就显得至关重要,是党内监督机制创新落到实处的关键。
同级监督存在避而不谈的情况。党内监督机制创新中强调同级监督的重要性,并倡导同级党组织要全面开展相互监督。但事实上个别地方党组织的同级监督通常只存在于形式上,缺乏实质性的开展过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同级监督就是相互找茬,会留下自己的把柄。因而,一旦涉及探讨同级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问题时,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则能回避就回避。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党内监督机制创新只是在形式上实现,而缺乏实质性的改观。这是我们党在党内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也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下,党内监督机制创新所亟需解决的问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解决党内监督机制创新存在问题的对策之一:加大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力度
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包括了上级领导部门监督下级领导部门、中央领导部门监督地方领导部门及党组织监督党员三个部分。所谓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实质在于党委和纪委的协调配合,不仅需要上级党委针对下级党委開展一般的监督工作,同时需要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开展相对应的党委监督工作,将单位与纪委之间的监督工作相结合,将党内监督威力发挥到最大化。在这样的党内监督形式的作用下,监督的层次能够得到全面的深化,并且监督范围能够扩展到各个方面。党委作为实施党内监督的基本主体,其职责具有不可推卸性。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在上下级党委监督工作中,上级党委“一把手”要将下级党委“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作为主要的监督范围,并且结合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强有力的调查取证,多开展夏季领导班组座谈会,听取班组内部成员就党委“一把手”思想、工作、生活中的意见。纪委部门作为党内监督工作的核心机构,可以在党内各级委员会开展专门的监督工作,监督的形式也是自上而下的。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而这些任务和工作概括总结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发挥着管党治党的中坚作用,要全面履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
在加大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力度中,必须加强巡视制度的建设,因为这是最为直接的监督途径。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把巡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确立了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的理念。因此,在巡视制度建设中,必须把上级监督下级制度作为重中之重,展现出巡视工作中管得着、现场化、关口前移等优势。所谓的“管得着”就是上级党委赋予权力,各组织、机构、机关部门不允许参与其中,这样的监督更加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与同级监督或者下级监督就监督力度而言存在较大差别。这样的监督过程也能避免在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过程中,“一把手”轻视社会、人民群众监督现象的出现,有助于让人民群众看到“怎样管”和“管什么”。所谓“现场化”就是以巡回流动的形式开展巡视监督工作,将原本距离远的上级监督变成现场监督。而巡视监督工作的成员由中央纪检部门直接筹组或者各省党委抽调组成,通过流动巡查开展巡视监督活动。这样不仅可以避免监督者和监督对象之间产生利益关系,更可以避免距离较远的省份、直辖市上级监督不到位现象的出现。所谓的“关口前移”,实质就是在巡视工作中能够在事前、事中处于动态监督,能防患于未然,同时能够在事中提供强有力的指导,确保事件风险降到最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解决党内监督机制创新存在问题的对策之二:同级监督要强调彼此的重视程度
古语有言,“人之有过,苦不自知,唯旁人视之甚明”,意思就是每一个人都会有自身的错误存在,但最为痛苦的是无法看清自身存在的错误,只有在他人眼中错误才能清晰地展现出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实现权力能监督,监督有动力”。在党内监督机制创新上,同级领导之间更加了解彼此的个性、做事及道德品质,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相互间的监督工作,同级监督也可以视为最为直接的党内监督形式。
在我们党监督工作中,通常将同级监督认为是内部监督,主要依靠上级领导部门的内部机制监督权力运行,是降低执政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执政绩效的一种监督方式。同级领导成员彼此之间相互了解、更加熟悉,因此,能保持紧密的沟通和交流。但开展“一把手”监督工作的主体还是党委会自身。在现实工作与生活中一些同级领导之间缺乏相互监督,在表面看来是一团和气,而实际中却存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等现象。这样就造成党内监督机制创新过程中,同级监督多出现避而不谈等问题,影响党内监督的整体效果,影响党内团结和凝聚力。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爱护班子、爱护同事的真诚心愿,加强相互监督,努力做到一起干事、共同干净”。为此,在同级监督过程中,加强彼此的重视程度成为党内监督机制创新问题解决的法宝,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体现。
同级监督、相互批评,不仅是避免不良问题产生的良药,还是彻底解决问题的“特效药”。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可以得出,同级监督指的不是以查找彼此之间的弱点和缺点为目的,而是通过互相监督实现防患于未然,有问题及时提醒。在开展同级监督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定期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在同级领导部门之中开展相互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共同探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是同级监督赋予的根本性要求。与此同时,开展同级监督能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客观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除此之外,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中作出自我检讨,接受班组成员的集体批评和教育,为每一位班组成员敲响“警世钟”。
(作者为中共宜昌市委党校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陈东辉:《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长白学刊》,2017年第1期。
②蔡志强:《大力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理论探索》,2016年第6期。
责编/肖晗题 刘芋艺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