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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犯罪的新态势的刑法应对探讨

2018-06-07李炎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4期

摘 要 社会的发展伴随着矛盾的产生,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金融犯罪种类越来越多,數量也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新特点的金融犯罪。另外,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质,为金融犯罪提供了许多的可以捕捉的漏洞。同时社会上对金融犯罪的处置引起了热烈的探讨,面对着多种新态势的金融犯罪,相关部门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 金融犯罪 新态势 刑法体系

作者简介:李炎,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155

金融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金融犯罪也具有特殊的犯罪形式,犯罪形式多样化,犯罪方式隐秘,难以被察觉。为了更好的监管金融犯罪。应该完善刑法以进行应对,保证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金融犯罪的新态势

(一)网络化的金融犯罪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行业变得越来越智能,这在给金融管理带来便利的同时,还给金融犯罪提供了新的手段。互联网的应用,使得人们可以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转账交易,可以在网上进行支付。这也给金融犯罪提供了新型的诈骗模式,令人防不胜防。例如在进行贷款签合同的时候,目前盛行网络签约,网络签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对于网络签约难以做到全面的监管,导致受骗者在不经意之间就签了上当受骗的合同。也有一些网上进行购物,被诈骗钱财的情况产生。这些金融犯罪行为多不胜数,受骗人也是层出不穷。因此要对网络化的犯罪行为进行严格制止。尽管我国在这方面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不能抵抗新态势的金融犯罪。

(二)道德冒险的金融犯罪

相比于网络化的金融犯罪,道德冒险的犯罪更加严重。这是一种故意性的犯罪,主要是犯罪分子违背国家规定的法律公然盗取资金的行为。通常来说都是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员进行的金融犯罪,这些金融机构的人员对于金融行业是比较了解的,对金融制度以及运作方式也是了如指掌,因此他们犯起罪来更具有专业性,能够找到关于金融法律存在的漏洞,通过钻空子的方式进行犯罪。这些金融专业人员在金钱、权利面前没有抵挡住诱惑,获取了一大部分的灰色利益。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通过合法的手段来掩盖自己非法的目的。这会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混乱,严重破坏金融制度。我国的金融行业的专业人才有很多,他们的专业技能是先进的,但是不能保证他们的素质都是高尚的,道德冒险的金融犯罪的主体就是金融机构的人员。因此在完善相法律的同时,还要提高金融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金融制度的思考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对金融交易的方式已经进行了严格的把控。对于在金融行业存在的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对民间的金融机构进行了严格的把控,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维持了金融行业的秩序,但是也在很大的程度上阻碍了金融经济的发展。同时又由于金融产品的种类不足,导致社会资本盲目的寻找发展方式,从而产生了市场潜规则,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严格的监管以及金融产品的缺失之间形成的矛盾,使得各种民间机构层出不穷,为了当地经济效益的发展,当地政府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民间信贷机构的发展。各种民间信贷机构大肆的宣传、发放小广告。这些信息导致一些想要追求捷径挣钱的老百姓就有可能迷失在里面。为了挣钱将钱投资在小额信贷公司。这种小额公司资质较差,随时面临着破产的危机。一旦小额信贷公司出现危机,就会导致百姓的钱不翼而飞,再找不回来,也会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在这方面要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改革当前的金融制度,要做到法律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面对金融犯罪的新态势以及金融市场的矛盾要进行有效的解决。

二、健全金融犯罪的刑法体系方式

(一)犯罪化处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逐渐出现。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犯罪新态势也逐渐大量的呈现在社会中。为了制止金融犯罪的发展,则必须要有相应的犯罪处置方式。对于犯罪化的处置,首先要在刑法中的罪名进行扩展,扩大对金融犯罪概念的解释。举个例子,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等网络金融犯罪,要详细的对金融犯罪进行规划,要将其归类为诈骗罪或者是盗窃罪。对一切的金融犯罪都要包含在内,可以增设新的金融罪名来弥补刑法中的不足。金融犯罪的种类越来越多,也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针对不同的金融犯罪要制定出不同的法律规范,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模式,稳定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应该尽量弥补我国法律在金融方面的空白。最后要加大对金融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犯罪的成本,尽量在源头上制止金融犯罪的产生。

(二)完善金融犯罪的入罪模式

要完善金融犯罪的入罪模式,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要加强立法语言的涵盖性,要加强法律的适应性,能够在金融行业发生变化时依然能够控制在法律的范围内;其次,要对法律规定进行量化,对入罪的起点以及量刑的条件要进行清晰的规定,这个规定要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规定,完善刑法在金融领域的立法,就是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稳定金融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最后,还可以通过增大金融犯罪的成本来减少金融犯罪的机率。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对金融犯罪的惩罚力度较小,这导致许多金融犯罪分子屡试不爽,因此要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惩罚力度,加大刑法量。

(三)完善金融罪行规范

金融诈骗、金融犯罪的方式有多种方式,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方式设立具体的刑罚方式。为了保证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提高立法的目的性,我国的刑法规定是由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式对犯罪进行分析,然后对结果进行量化,要针对不同的阶段程度的犯罪设立不同的量刑,对金融犯罪要进行严格的处理。此外,在我国的刑法中未对预备犯和犯罪未遂进行详细的区分,因此我国要进行详细的区分,明确界限。

(四)进行国际合作

目前,金融犯罪有的不仅限于在國内,有些大型的犯罪团伙会进行跨国作案,或者是将在国内的诈骗的资金转移到国外,最后人也逃到国外,不仅转移了赃款,还隐藏了他们的身份,致使他们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此,金融犯罪不仅会对本国造成损失,影响本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同时还会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失,影响其他国家的金融秩序。因此,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治理金融犯罪,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秩序。

(五)德法共治

我国社会治理就是实行的德法共治。因此,对于金融犯罪的治理也应该实行德法共治,就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式。在法制方面要加强法律规定,完善相关的法律,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另外,在德治方面,就是要抓好金融行业职工的岗前培训制度。要明确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规范。这种教育要涉及每一个人,上到领导干部,下到基层的员工,要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对于德治的教育内容要包括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等。在教育的方式上一定要坚持正确的引导,通过树立先进的模范,起到榜样的作用,将职业道德包含在个人的综合评价之中,同时要对违法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严惩。另外,要通过利用反面事例进行预警的作用,将他们犯罪后受到的惩罚进行分析说明,通过比较犯罪的成本与收益,让他们明白犯罪的代价是极大的,要通过外部给他们造成较大的思想压力。要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提高他们抵御外界诱惑的抵抗力。

(六)内外制衡

对于金融犯罪的新态势,还要通过内外制衡的方法对金融犯罪的行为进行惩戒。内外制衡就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以及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要对金融市场联合进行监管,对金融犯罪进行双重打击,对于金融机构内部的控制机制首先要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这是防止金融犯罪的基本前提。目前虽然关于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很多,但是彼此之间有的存在重叠,有的存在空缺,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因此,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进行完善,填补空缺;其次是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对于一些容易犯罪的职务岗位要加强监管,例如信贷部和储蓄部门的案发频率会比较高,会计与出纳的案发频率也比较大。因此对于这些部门的监管要加大,要规范操作流程,避免出现金融犯罪的行为;最后还要强化内部的稽核和监督,就是要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能够对各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权利的制衡严格控制各个部门,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

对于金融行业的外部监督,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都是实行的一长制,就是金融机构的一把手决定所有的事物,权力过于集中,导致了金融机构设立的会计以及审计等部门都如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作用。此外,还有的金融机构中出现金融犯罪之后,为了维护自己金融机构的声誉,而选择了不追究,这就提高了犯罪分子犯罪的气焰。有的犯罪情节严重的,由于金融机构的隐瞒不报,导致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损失不能挽回。因此,仅仅依靠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对于外部监督,首先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勘查,对高级管理层人员要定期进行职业道德的审查,建立严格的审查程序;其次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检察院要经常举办法律讲座,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并对他们所受到的法律制裁进行分析,起到一个预警的作用。要把检查职能与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形成一个外部警示和压力,防止金融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结语

总的来看,社会不断的发展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呈现出新的发展模式,同时金融犯罪的态势也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新特点的金融犯罪,犯罪形式多样化,犯罪方式隐秘,难以被察觉。金融犯罪新态势的出现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这就急需要对金融犯罪的新态势加强刑法应对,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外部的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罪行规范,完善金融犯罪的入罪模式,实行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以及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等等方式,以规范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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