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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共治,乘风前行

2018-06-07付倩倩

决策 2018年3期
关键词:共治征管纳税人

付倩倩

征管新命题

《决策》:作为建立健全安徽省税收保障机制的重要基础,《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办法》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倪玉平: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税收是政府机构有效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可以说保障税收就是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

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的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崭新命题,必须作出升级的全新变革。

一方面,任务重。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对税收质量要求更高,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省经济与全国一起进入新常态,增速明显回落,税收收入增速也随之明显下滑,完成税收任务的艰巨性加大。

另一方面,难度大。新经济业态蓬勃发展,税源复杂性增加,特别是面对呈几何倍增长的自然人逐步成为纳税人、缴费人,监管手段乏力,对征管的要求更高。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纳税人经营多元化、分配多样化等新特点不断出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间信息不对称的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使得税源监控不力。

同时,在新的改革背景下,出现一些新的税收漏洞和涉税风险点。比如,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放管服”中,一些前置性环节做了减法,原来的征管方式逐渐失效,事中和事后监管就必须做出加法改变。

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征管模式,提升税收征管服务水平,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应对征管新挑战。这其中,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缺失是现行税收征管的软肋。大量涉税信息掌握在政府相关经济职能部门手中,必须建立起较高层次的制度保障,加强涉税信息的共建共享,把分散在税务部门之外的信息资源集中整合,形成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合力。

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构建税收共治的格局,为改革指明方向。2016年10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安徽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税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推进税收共治,需要强化机制建设。《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乘风前行,筑起一道落实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任务的制度保障。

治税新理念

《决策》:从治税理念变化的视角观察,《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中体现出怎样的税收治理方向?

倪玉平:第一,《办法》贯穿了税收共治的理念,跳出税收仅仅是税务机关内部工作的误区,将税收问题提升到公共治理的层面。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规定了政府和各部门的税收保障工作职责。

第二,《办法》强化了信息管税的理念,强调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加强技术和业务的融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

第三,《办法》突出了优化服务的理念,以纳税人为中心,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紧扣规范化建设、便利化服务、国地税合作、诚信纳税和服务投诉等关键环节,明目标、细举措、建机制,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努力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第四,《办法》还体现了依法治税的理念。近年来,安徽省各级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综合治税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针对不同部门业务特点摸索出不少综合治税的好做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税收保障办法,实际上是将这些实践经验纳入法治化轨道,便于更大范围内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同时,税收保障立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方面,安徽省出台税收保障工作的政府规章,也为今后的地方税收立法积累下有益经验。

《决策》:治税理念的落地需要有支撑体系,有人评价《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的出台是适逢其时,您觉得《办法》是踩在了怎样的机遇鼓点上?

倪玉平:《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中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这个问题不解决,《办法》实施的基础就不牢靠、不扎实。

从基层实践来看,截至2016年,我省大部分市县级政府已经建立了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为信息共享应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从省级推动来看,2017年3月,《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安徽省政府倒排时间表,大力度、深层次地推动部门信息共享。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政府部门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逐步得到完善,为《办法》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实际上,从更广阔的格局来看,信息共享是未来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家层面正在力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为涉税信息利用增添了制度保障。信息共享的价值正在凸显,政府部门不应只是跟随者,而要扮演引领者角色。

选准着力点

《决策》 :落实《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构建税收共治的崭新格局,下一步的着力点在哪里?

倪玉平:《办法》的出台,对政府和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税收协作职责等方面做出了有约束力、针对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安排,但是要让《办法》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构建起税收共治的崭新格局,我们还需要在多方面下功夫。

第一,凝聚共识。当前,税收共治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还存在思维定式,没有形成信息共享共治的理念。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积极性。

第二,细化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实施,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依托省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让《办法》更具可行性。目前,我們地税部门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涉税信息目录的编制,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一个关键性环节。

第三,补齐短板。信息共享只是综合治税的前提条件,要真正构建起税收共治的格局,还必须补齐数据分析和风险查找的短板。目前,我们对于数据信息的分析还处于较低水平,综合性、精准性分析海量的涉税信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四,防范风险。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树立强烈的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执行铁的保密纪律,确保应用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和税收数据安全,确保信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然,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优化服务要素配置,通过信息共享,税收共治,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多样化的需求,提高服务的精准性,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智能、专业的服务,进而推动地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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