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新语境下的“返乡权”
2018-06-07贺雪峰
贺雪峰
老年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老人农业,老人农业是应对未富先老的中国老龄化的重要办法。
最近有专家谈到,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必由之路,认为当城镇化率超过50%的时候,广大农村将成为返乡创业的热土,目前中国城市化率已近60%,城市化空间并不太大,乡村振兴战略恰逢其时。
在我看來,这种观点是颇可商榷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未富先老的社会。在未进入到发达国家阶段,中国实际上已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城市很难为老年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也很难为进城的老年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生活所需的足够养老保障。对于进城的老年农民来说,一般在自己缺少就业机会又缺少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障时,他们留在城市的主要依靠就是子女,就是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在城市。不过,农民家庭进城,成年子女在城市打拼,往往收入有限,而城市生活成本十分昂贵。这个时候,如果老年农民在农村有一块土地,有自己的住房,他们回到农村去住自己房子种自己土地,他们的日子可能就要好过得多。
实际上,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保证了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承包地,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和住房,进城老年农民在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时,他们既不会在城市漂泊流浪,也一般不愿与成年子女在城市共同生活,而大都会选择返乡,与土地结合起来,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经营。这种小规模经营,虽然农业收入有限,但由于农村消费水平比较低,又有比较多的自给自足经济,虽然谈不上富足,却很容易解决温饱。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在村庄中与土地结合起来,就有了身体和心灵的安全感,有了归宿感,有了意义感。年轻时进城,年老返乡,落叶归根,希望寿终正寝。
就中国返乡农民的绝大多数来讲,他们之所以返乡,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而越来越难以在城市获得就业机会,也越来越难以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返乡是他们的次优选择。最优选择当然是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返乡显然不是因为农村有比城市更多的创业机会,而是要寻求自己人生的保底。返乡是他们进城失败的退路。老年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老人农业,老人农业是应对未富先老的中国老龄化的重要办法。中国20亿亩耕地不仅保障了中国粮食安全,而且成为了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办法。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是所谓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和农业成为应对我国老龄化的办法,而是中国当前保护农民不失去土地的制度,以及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为所有农户都提供了平均的土地权利以及居住的权利。农民可以自由进城,进城失败他们也可以自由返乡。当前一个时期,中国选择了不让农民失去土地的制度安排,返乡权是农民的基本人权,土地成为农民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