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
2018-06-07廖杉杉鲁钊阳
廖杉杉, 鲁钊阳
(1.重庆社会科学院秘书处,重庆江北 400020; 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重庆渝北 401120)
从现实来看,农产品价格波动不仅会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还会影响到城镇居民的消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会导致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增多,直接影响城镇居民的消费,城镇居民最终会为农产品价格波动买单。如果农产品价格波动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致的话,城镇居民的消费理论上不会受很大的影响;如果农产品价格大幅度畸形波动的话,城镇居民的正常消费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1]。
1 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理论分析
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消费指的是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多种需要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消费可以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很显然,城镇居民消费不属于生产消费,而是属于个人消费。作为个人消费的重要客体,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反过来必然会影响到作为消费主体的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换句话来说,农产品价格波动会影响城镇居民的消费。从现实来看,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家庭消费预期和家庭消费习惯等方面。
第一,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理论上来看,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多方面的非商品性支出;通俗地说,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主要就是与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多方面支出的统称。即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支出在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在下降,但是,食品支出对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的重要性并没有降低,“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必需品始终是与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如果农产品价格能够保证相对稳定的话,则在城镇居民工资水平不断增长的前提下,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也就是说,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是不会显著地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反之,如果农产品价格大幅度畸形波动的话,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则会受到较大的影响。从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来看,农产品市场价格往往主要由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运输成本和农产品产销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适当利润组成;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中,除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外,城镇居民作为农产品最直接的、最终的消费者,往往是没有议价权的,只能被动接受市场上农产品的价格。充分考虑到相当部分农产品的可替代性不强,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必然会直接影响城镇居民的家庭消费支出。
第二,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消费预期。所谓的消费预期,指的是消费主体以个人自身经济状况为基础,在对市场行情和经济形势作出判断条件下的消费倾向。在个人自身经济状况既定的前提下,当消费主体预期市场活跃、商品价格上涨时,消费者往往具有消费的冲动倾向;反之,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则会被抑制。对于城镇居民来说,绝大多数家庭的实际收入是既定的,是可以预期的,因此,当农产品价格大幅度畸形波动且未来农产品价格走势并不明朗时,理性的城镇居民往往会选择抑制家庭消费,强化储蓄预期;反过来看,如果是农产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在城镇居民家庭实际收入既定条件下,城镇居民往往会沿袭既有消费倾向来安排正常的家庭消费支出,城镇居民的正常消费不会被抑制。为科学研判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笔者曾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对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和湖北省等四省市部分城镇居民家庭进行调研,结果发现:城镇居民家庭尤其是中低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对农产品价格波动反应极为敏感,当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或农产品价格有细微的波动时,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当因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导致城镇居民家庭食品(农产品)消费多支出100元以上的时候,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则会明显强化储蓄需求,抑制消费需求。因为对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来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会直接影响其家庭支出计划,受此影响,他们的消费预期自然而然会发生改变。
第三,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消费习惯。理论上来说,消费习惯多指的是消费主体在长期的消费实践中形成的、对特定消费客体的稳定性心理偏好。消费习惯的形成,不仅仅与消费客体的自身特色、营业场所的服务质量相关,也与消费主体自身特殊的生理和心理原因紧密相连。在现实生活中,消费主体的消费习惯可以表现为消费主体自身对某种商品的偏好、对某种商品品牌的偏好以及对某种消费行为方式的偏好等。对于城镇居民家庭来说,长期固定消费某些农产品也会逐渐养成家庭的消费习惯。以川渝等地的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为例,餐桌上花椒和辣椒几乎是必需品,不少地方传统特色菜品离不开花椒和辣椒,很显然,对花椒和辣椒的消费自然成为川渝等地城镇居民家庭的消费习惯;如果花椒和辣椒的价格基本稳定的话,即便是涨价,价格保持在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则城镇居民对花椒和辣椒的消费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反之,如果被投机分子垄断操纵的话,则花椒和辣椒价格都会上涨数倍,相当部分城镇居民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肯定是无法消费的,在经济压力下,他们的消费习惯必然会发生改变。尽管对于消费主体来说,短期内改变消费习惯存在多方面的困难,但在现实的经济压力下,长此以往消费主体的某些消费习惯必然会发生改变。只有在消费客体(农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消费主体多年养成的消费习惯才能够不断地延续下去而不发生改变。
2 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
上面的理论分析已经表明,农产品价格波动是会对城镇居民消费产生影响的,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家庭消费预期和家庭消费习惯等方面。充分考虑到我国不同省级单位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差异,这种影响在不同省级单位间是否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种影响到底会如何呢?对此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实证分析。
2.1 指标选择与模型设定
要研究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首先科学界定被解释变量城镇居民消费,本研究将其记为czjmxf。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罗楚亮用食物消费、衣着支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居住支出(不包括购房支出,指的是房租、水电燃料等日常性支出)以及杂项商品与服务支出表示城镇消费[2],罗知等用居民消费结构数据和海关月度数据中可以相互匹配的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医药和交通等5类商品表示城镇居民消费[3],杭斌等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表示城镇居民消费[4-6]。基于数据来源考虑,本研究亦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表示城镇居民消费。
要科学认识农产品价格波动变量,首先需要强化对农产品自身的认识。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农产品的概念内涵极为丰富,农产品所包含的种类众多。在本研究过程中,不可能也不现实一一研究某一小类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拟从宏观视角出发,用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的变动表示农产品价格波动,并以此为核心解释变量来实证其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在实证过程中,将其记为ncpjg。
从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来看,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除农产品价格波动外,还有其他诸多因素。具体来说,即是:(1)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学者们都不否认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比如,Keynes的绝对收入假说[7]、Duesenberry的相对收入假说[8]、Friedman的持久收入假说[9]、Albert Ando & Franco Modigliani的生命周期假说[10]以及Hall的随机游走假说[11],虽然在收入如何影响消费方面存在不同意见,但是都不否认收入自身对消费的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区域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多寡,对区域城乡居民消费具有重要影响。沿袭学者们的通常做法,本研究拟以区域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代理变量,并记为jjfzsp。(2)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前面分析已经表明,金融发展主要体现在金融规模的扩大、结构的改善与效率的提升等方面。因此,在具体测度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方面,本研究借鉴王征等的做法[12],从规模、结构和效率等三维度来进行测度,并分别记为jrgm、jrjg和jrxl。(3)城乡人口负担比例、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和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学者们都认为,除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影响外,城镇居民消费还会受到诸如城乡人口负担比例、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和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等因素的影响[13-15]。因此,在城乡居民消费影响因素模型中,必须加入城乡人口负担比例、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和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等控制变量。在本研究中,借用方福前的测度方法[16]来测度城乡人口负担比例、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和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并将其分别记为cxrkfd、cxylzc和cxjyzc。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城镇居民当期消费受前期消费的影响,本研究将城镇居民消费影响因素的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设定如下:
lncxjmxfit=γ0+γ1lncxjmxfit-1+γ2lnncpjgit+γ3lnjjfzspit+γ4lnjrgmit+γ5lnjrjgit+γ6lnjrxlit+γ7lncxrkfdit+γ8lncxylzcit+γ9lncxjyzcit+ct+εit
式中:为减轻异方差带来的负面影响,所有指标均取对数,it表示i时期t地区,ci表示个体异质性,ξit表示随机误差项。
2.2 数据来源及相关说明
基于研究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数据资料的可得性,本研究所确定的样本区间为1999—2013年,样本为我国31个省级单位(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乡居民消费指标的原始数据资料来源于《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农产品价格波动指标的原始数据资料来源于《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查年鉴(2000—2014)》,本研究其他指标原始数据资料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于部分地区部分指标的缺失数据,本研究一律采取插值法进行补齐。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本研究样本时间跨度较大,为使不同年份的数据具有可比性,所有涉及价格度量的指标本研究均采用GDP平减指数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
2.3 实证结果及相关解释
为了避免伪回归结果的出现,本研究首先采用Stata 10.0软件对变量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在具体检验过程中,本研究采用的检验方法是Levin,Lin& Chu检验(LLC统计量)、ImPesaran and Shin 检验(IPS统计量)、ADF-Fisher Chi-square检验(ADF-F统计量)和PP-Fisher Chi-square检验(PP-F统计量),取4种方法均一致的结果。从表1中可以看出,虽然所有变量的原始序列没有同时通过上述的4种检验,但是,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均同时通过检验,这说明本研究所选择的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
表1 单位根检验结果
注:“*”表示0.1水平下显著,“**”表示0.05水平下显著,“***”表示0.01水平下显著。表2同。
在确保所有变量均是一阶单整的前提条件下,本研究对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消费进行实证,实证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第3列Sargan检验概率值P(P=0.005 7)可知,差分GMM工具变量无效,这说明工具变量与误差项相关或误差项存在异方差的可能;为了纠正由异方差所带来的系数估计偏差问题,进一步分析第4列的结果,很显然,m2即AR(2)的概率值P(P=0.566 2)表明差分的误差项存在二阶自相关且不显著,同时,Sargan检验的概率值P(P=0.566 7)也表明二阶差分GMM工具变量是有效的。理论上来说,当因变量一期滞后项系数为0.8~0.9时,差分GMM估计的系数相对于系统GMM来说不准确性要大。基于此,通过对比表4中第5列和第6列中Sargan检验和差分Sargan检验的概率值P可知:第6列即系统GMM(SYS GMM)的估计量具有更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表2 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回归结果
注:小括号内数据为标准差,方括号内数据为P值;在同方差假设条件下,用Sargan检验统计量来检验矩条件是否存在过度识别,差分Sargan检验统计量是用来验证系统GMM(SYS GMM)工具变量的有效性;m2代表AR(2)的检验统计量。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选择表2中第6列的回归结果来分析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具体来说,即是:
第一,城镇居民消费滞后项与城镇居民消费正相关。从现实来看,城镇居民消费既与城镇居民自身的消费习惯有关,又与城镇居民自身的消费能力有关。从消费习惯的角度来看,消费习惯的形成与城镇居民自身的成长环境密切相关,且消费习惯一经形成往往难以在短期内被改变。对城镇居民而言,每个个体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成长环境,在不同的成长环境下,逐步形成根深蒂固的消费习惯,比如,城镇居民对某种商品的偏好、对某种商品品牌的偏好、对某种消费行为方式的偏好都具有稳定性的特点。从城镇居民自身消费能力的角度来看,城镇居民自身的消费能力与其自身的实际收入状况是紧密相连的。对于绝大多数城镇居民来说,要在短期内提升自身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增强自身的实际消费能力,往往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受城镇居民消费习惯和其自身消费能力的影响,城镇居民当期消费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前一期消费的影响和制约。
第二,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城镇居民消费负相关。从现实来看,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既与农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又与城镇居民的生活紧密相连。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其消费是负相关的。这主要是因为,当农产品价格在当年大幅度上涨时,城镇居民为应对农产品价格上涨会增加农产品消费方面的支出,在收入既定的前提条件下,会相应减少在其他方面的支出;如果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能够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上涨的话,那他们的生活水平将会下降。事实上,从国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涨幅来看,作为城镇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资上涨有严格的规定,不可能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上涨,换句话来说,城镇居民工资的涨幅与农产品价格的涨幅并不是同步的。也就是说,当农产品价格上涨特别是大幅度上涨时,城镇居民对未来农产品价格走势并不清楚,为了应付正常的各种支出,他们会减少相应的消费。当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时,城镇居民在农产品消费方面的支出会减少,相应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会增加;在收入既定的前提条件下,城镇居民可能会从其他方面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增加自身在消费方面的支出。也就是说,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城镇居民消费是负相关关系。
第三,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居民消费正相关。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阶段,不同地区城镇居民消费的差异可能主要体现在对初级农产品的消费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稳步提升,不同地区城镇居民消费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消费方面,还体现在对其他消费品的购买方面。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城镇居民购买力相对较强,这不仅体现在购买高品质农产品方面,还体现在购买汽车、奢侈品以及其他消费品方面;而中西部地区整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城镇居民在各方面的消费上都相对较弱。即便是对于同一省级单位来说,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在对不同品质农产品的消费方面也是存在差异的。笔者于2015年11月对四川省和重庆市相关大型农贸市场的调研发现,绿色有机蔬菜主要是销往中心城区各大型超市,而价格相对低廉的普通蔬菜更多地是销往周边城市,即便是相同品种的蔬菜,2者价格相差也十分悬殊。很明显,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周边城市城镇居民更多消费的是普通蔬菜,而没有能力消费有机绿色蔬菜;相反,中心城区城镇居民由于自身经济条件较好,更多地是选择消费绿色有机蔬菜。
第四,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与城镇居民消费正相关。从现实来看,金融发展水平的稳步提升,不仅可以为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创造条件,还可以有效挖掘城镇居民潜在的消费能力。一方面,随着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城镇居民投资理财的渠道日益拓宽。在过去,城镇居民投资理财主要就是银行存款,利率低,存贷手续复杂,交易成本高。随着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各种新的金融业态开始大量涌现,虽然这些金融新业态具有风险,但是,这些金融新业态也确实给城镇居民投资理财带来了便利,增加了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随着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个性化的多种金融服务开始出现,城镇居民完全可以在自身资金储备不足的前提条件下,购买相应的商品,满足自身需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挖掘了城镇居民的消费潜力。也就是说,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城镇居民消费的欲望往往越强;反之,城镇居民的消费则会被抑制。
第五,城乡人口负担比例与城镇居民消费正相关。从现实来看,城镇居民家庭14岁以下和65岁以上人口数量的多寡,对其家庭消费影响是尤为明显的。理论上来说,14岁以下的往往是学生,是典型的消费者,并不能够为家庭增加收入;65岁以上的老年人,绝大多数也是典型的消费者,也不能够为家庭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城镇居民来说,人口负担比越重,意味着要养活的未成人和老年人数量越多,他们都是典型的消费者,诸如生活方面的支出是刚性支出,是无法减免的,必然会增加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相反,对于人口负担比轻的家庭来说,因为家庭需要负担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相对较少,自然会减少在相关方面的支出。也就是说,城乡人口负担比与城镇居民消费是正相关的,家庭人口负担比越重,家庭对农产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越多;反之,家庭人口负担比越轻,家庭在农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等方面的消费越少。
第六,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与城镇居民消费负相关。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城镇居民,但是,这并不等于城镇居民在个人医疗方面就不需要再支出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看,该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起付标准、就医管理、支付比例、支付保额等具体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相当部分城镇居民仍需要在个人医疗方面支付相应的费用。在家庭收入既定的前提条件下,个人医疗支出方面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其在其他方面消费支出的减少;反过来说,个人医疗支出方面减少了,也会增加其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也就是说,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与城镇居民消费是负相关的。
第七,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与城镇居民消费负相关。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城镇居民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然会终身学习,即便是获得了相应的学位,要与时俱进,仍然是需要不断培训和进修的。为此,城镇居民需要在此方面进行相应的支出。在收入既定的前提条件下,城乡居民加大人均教育支出,必然会减少其在其他方面的消费;相反,减少在教育方面的支出,意味着城镇居民可以将教育方面节约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的消费。也就是说,在收入既定的前提条件下,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与城镇居民消费是此消彼长的。
3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本研究在分析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理论机理基础上,设定动态面板数据模型,采用我国31个省级单位1999—2013年的数据,实证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城镇居民消费呈现出负相关关系,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畸形波动不利于拓展城乡居民的消费市场;要确保城乡居民消费市场的有序拓展,首先必然要确保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同时,还发现:城镇居民消费滞后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和城乡人口负担比例与城镇居民消费正相关;而城乡居民人均医疗支出和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则与城镇居民消费负相关。
本研究蕴含的政策含义主要体现为:第一,要稳步拓展城乡居民消费市场,必须要采取措施防止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畸形波动。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要在确保国家重要农产品战略安全的前提条件下,紧密围绕农产品的市场需要,有条不紊地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减少直至杜绝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切实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在农产品的运输环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运输渠道的畅通,要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身农产品运输的各个环节,为“农产品进城”创造条件,减少直至杜绝谷贱伤农现象的发生;在农产品的销售环节,不仅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户通过自身的努力来销售农产品,还需要强化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让各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销售与贸易等方面发挥作用[17]。第二,在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的同时,还需要采取措施消除其他负面因素对城乡居民消费市场拓展的影响。比如,在出口不畅、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各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要将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与新的消费增长点培育有机结合[18];要稳步推进当前的金融体制改革,在严控风险的前提条件下,支持、鼓励和引导消费金额的发展,有条不紊地开展城乡居民的消费市场;要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在切实减轻城乡人口负担、城乡居民医疗支出与教育支出的同时,切实增加城乡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为城乡消费市场的拓展夯实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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