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芯”之痛早有前辙追踪2004年政府软件采购事件
2018-06-06尹宏群李国敏
文/尹宏群 李国敏
系列报道之一:李武强为何愤然离开会场?
2004年11月24日,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开放系统应用发展分会主办的“Linux应用与政府采购”研讨会在京召开,数十位政府官员和国内专家以及企业代表集体出席。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到会的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李武强在发现媒体记者被挡在门外无法进场时,留下一份个人名义的书面声明后愤然离场。事情由何而生呢?
近日,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套件、信息安全等正版软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该公告中表明,微软公司以2925万元的价格取得授权北京市政府三年内免费使用其所有软件产品的协议。而国产办公软件厂商共创开源、中文2000和金山的办公软件也被列入名单,但没有公布具体套数和总金额。公告一出即刻引起各方质疑。
据了解,虽然这个公告还不是最后的中标名单,但根据历史经验,入围名单和最终中标名单一般相差不会太大,而由于微软获得了提供全线产品的大单,给国内软件企业留下的空间肯定不大,微软将在这轮政府采购中大幅胜出。这是微软公司继在上海、天津之后,再次在国内大城市政府软件采购中胜出。
无独有偶,据知情人士透露,原定于在11月24日召开的研讨会在召开前一天被“有关方面”要求取消,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以不对媒体公开为代价,换取研讨会的如期召开。
作为从政多年、涵养颇深的政府官员,李武强副司长为何在这种公共场合愤然而去?作为科技部主管这项工作的领导,他对本次京津沪的政府采购中所存在的问题持何态度呢?
本报记者经多方努力同在西安出差的李副司长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他在电话中强调:北京市政府的这次软件采购方案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初衷,沉重打击了国产软件的发展,一定要刹住这股歪风,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纠正。他离开会场的原因就是要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支持国产软件产业的发展,唤起全社会对此事件的关注。
针对政府软件采购中存在的一些糊涂观念和错误认识,他指出,政府采购是国际惯例,各国在政府采购时都是采取只要有就一定要采购本国产品,没有时才能考虑国外产品的政策,而且采购国外产品还有很多限制条件。而在我国至今还有不少人认为“平等优先”,这是对政府采购法的误解。另一个方面,还有不少人认为政府采购不符合WTO原则,这完全是错误的观点,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这么看待,否则就不会有政府采购了。他指出,政府固然不能干预正常的、社会的市场行为,但在政府采购行为上政府是用户,用户要买什么东西当然是自己说了算。特别是政府的电子政务,它涉及到国家的安全、涉及到国家的支付能力,用国产软件进行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合情合理。外国人假如要因此而指责中国,也得先看看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采购法是装门面规定的。还有人说政府采购是保护落后,认为国产软件不成熟,政府不好用,这不是偏见就是别有用心。大家可以看看常用的外国产品,BUG成堆,安全性能差,经常受到病毒的攻击,造成文件被破坏、死机或瘫痪,从而造成重大损失。大家是否对此已习以为常?而国产软件出现一点问题就大加指责,为何一点耐心都没有?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今天的国产软件已今非昔比,性能有极大改进。而电子政务主要是公文流转、网页发布等,对软件的要求几乎是所有行业里最低的,远比普通PC对软件的要求低得多。国产软件不能用的说法是丝毫站不住脚的。
他进而指出,目前在我国的软件政府采购里出现了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不少省、市负责软件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置国际利益和国家安全于不顾,大规模采购国外软件,不采购或只是象征性的采购部分国产软件。这些做法不仅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而且沉重打击了国产软件的发展,把国产软件逼上了绝路。这种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如果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必将对我国软件产业发展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如此风不刹,国产软件的发展在今后若干年的时间里将看不到希望。《政府采购法》既然是法律,那么任何人都必须执行。各地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使得该法律形同虚设,有损法律尊严,也有损政府的威望。
针对国家推行正版化工作,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国家推行正版化工作非常重要,但《政府采购法》作为法律更要遵守。如果政府采购只是走过场,不在一切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支持国产软件,我们将失去打破垄断,独立自主的发展本国软件产业的机遇,迷失国家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根本意义。主管部门要采取紧急措施,坚决刹住这股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歪风;各地负责软件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支持国产软件的发展;违反《政府采购法》进行的采购,其结果是无效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软件企业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捍卫法律的尊严。(科技日报2004年11月26日)
系列报道之二:政府采购:国产软件为何屡受冷落?
2004年11月12日,天津市政府软件采购项目公布的结果显示国产软件企业几乎全军覆没,随后公布的上海、北京、山东等几个省市的政府软件采购方案中,微软还是大获全胜。在一片强烈的质疑声中,除了北京市政府的软件采购方案进行了修改之外,其他省市的采购方案并无改动的迹象。
至此,国产软件企业就像嗷嗷待哺的弱小婴儿,吸吮过母亲的乳汁,但在成长期却失去了母亲的关爱。
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尴尬?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对纳税人的责任感和推动民族产业发展的使命感不强以及政府采购的制度缺失是造成国产软件在政府采购中备受冷落的主要原因。
模糊认识亟须纠正
只要本国有这种产品,政府采购就必须要采购本国产品,只有在本国没有时才考虑国外产品,并且还有很多限制条件。“这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政府采购时坚持的原则做法。而在我国,却有不少人认为,在政府采购中对国产产品坚持‘平等优先’的原则,甚至还有人认为政府采购不符合WTO原则。这些糊涂认识对国产软件采购形成严重障碍。”中科院倪光南院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强调对政府采购的模糊认识应得到纠正。
“很多执行不力的原因都出在这个模糊认识上”,原北京市科委副主任俞慈声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同样的看法。
实际上,政府采购协议并不是必签协议,在加入WTO的144个成员国中只有28个国家签订此协议,而中国加入WTO时并没有签订。
即使在政府采购协议签约国之间,政府采购市场也不是全部开放的。
“美国规定,对于17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是必须采购美国产品的,对于小于10万美元以下的还必须要从中小企业中采购。如果美国没有这种产品的话,政府采购还要实行强制分包给国内企业、转让知识产权和补偿贸易等等限制条件。”俞慈声说。“而对于没有签订政府采购协议的国家,美国仍旧实施1933年的《美国产品采购法》,该法规定零部件的50%都必须是在美国制造才叫美国产品。”
对于我国的政府采购,早在今年5月就明确规定“凡是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在没有国产软件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非国产软件。该款规定意味着,如果有国产软件,而国产软件又能满足政府需求,政府在采购时就需采购国产软件。
俞慈声说,有资料表明,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IC产业,40%来源于军方采购,美国硅谷和128公路都是靠军方采购而发展起来的。应该说,正是军方采购托起了美国的硅谷和128公路的兴起。
国产软件完全可用
从2001年以来,我国在软件研发方面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已基本成熟,有的甚至超过国外水平,形成一批完全可用、能满足市场特别是政府电子政务需要的产品。
但是,由于原有系统的原因,使用国产软件需要解决两个难题,一个是要能够和其他办公套件实现精确兼容,另一个是要能实现与系统的高效结合,而目前的国产办公软件都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两个难题。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但我们都解决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我国的技术实力。因此,国产软件不是一个“拿来就用”的产品,需要进行一个非常简单的接口改造。“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明确,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国产办公套件是可以用的,北京科委现在装的全部都是国产Office软件,而且自开始运行以来,系统一直都非常好。”俞慈声说。
倪光南院士也强调,2001年年底北京市的正版软件政府采购对于国产软件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除了许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和工具软件已得到普遍应用外,国产Linux服务器软件、办公套件、中间件等也已达到了实用水平,即使是原来最薄弱的数据库、桌面Linux等软件也开始有了应用。北京市、烟台市、南昌市和无锡市的一些政府部门或电子政务工程都在不同程度上使用了国产软件。他们的经验表明,国产Linux服务器软件和办公套件已经可以满足政府工作的需求,其他国产软件也可以在一定的场合下使用。
谁在阻碍国产软件的大规模使用
既然国产软件能用好使,为何不能实现大规模应用呢?俞慈声分析认为,从表面上看是由于使用习惯的原因,不愿意用国产软件,对国产软件的苛求多于支持;而从本质上看则是某些公务员缺乏对纳税人的责任感和对发展民族产业的使命感,很多人关心本职工作胜于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
另外,现实中存在着多种利益主体,有代表国家利益的,有代表地方利益的;有代表部门利益的,还有代表个人利益的。比如说科技部门和产业部门更多地强调发展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软件产业;而信息化部门则更强调要建立高效的信息化系统,倾向于使用专业的并已经被市场证明是成功的国外软件。对于个人利益主体来说,换一个新的软件就要改变原有的使用习惯。反正政府采购也不用自己的钱,当然希望用最好的软件。
从产业政策来说,我国国产软件的市场拉动政策明显滞后于技术推动政策,使得国产软件平台的应用目前还没有太大突破。国产软件发展的瓶颈主要在进入市场上,如何突破垄断进入市场成为困扰国内软件厂商的问题。由于软件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如果仅仅依靠市场的调节和选择作用,国产软件将很难突破跨国公司的垄断。
“我国软件产业弱小,急需政府扶持,政府采购对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如果政府采购只是走过场,不在一切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支持国产软件,我国将失去打破微软垄断,独立自主地发展本国软件产业的绝佳机会,迷失国家推行正版化工作的根本意义。”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李武强这样认为。
国家利益需要用政策和法律来保护
“政府采购如何支持国产软件?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要用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把各种利益统一到振兴民族大业的国家长远利益上”。俞慈声这样分析。
软件的特点是垄断性极强,大者愈大,小者愈小。在外国,还可以用反垄断法来约束垄断者,在中国,反垄断法还没有制订出来,所以在一般市场上国产软件很难与外国软件相抗衡。在中国市场中惟一对本国企业可能有利的只有政府采购市场,这部分市场在发达国家约占总市场的1/3,但即使在这小部分市场中,按照现在某些地方的做法,也使本国软件丧失了仅有的一点优势,甚至被排斥在外,这对中国软件产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由于国产软件研发的重大进展和政府电子政务市场的规模启动,年初时大家都认为我国软件从今年起会有一个飞跃式的发展。但因为在软件政府采购方面出现的问题,使得国人的期望几乎落空。更为严重的是,如此风不刹,国产软件的发展在今后若干年内将看不到希望。
另外,政府使用的软件必须将信息安全放在首位,只有采用自主的本国软件才能真正掌握信息安全的主动权。政府大量采购微软核心软件,使得我国信息安全形势也更令人担忧。
倪光南院士强调,政府采购是用纳税人的钱,一定要受《政府采购法》的约束。违法采购实际上是剥夺了本国软件产业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政府市场,使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面临极其严峻的形势,其危害性不容低估。
相信各地有关部门一定能够迅速纠正违背《政府采购法》的做法,使政府采购正版软件走上正确的轨道,使我国软件产业能沐浴在政府采购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