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俗人发梦
2018-06-03杨皓
杨皓
诗歌在中国历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幼儿牙牙学语之时起,我们就不甚理解地一句句朗读古诗词,在青少年的学习阶段,诗歌更是语文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现代美学奠基人朱光潜先生有言道,“我认为研究诗歌是研究一般文学的最好入门训练,在诗歌里摸索得到门径,再进一步去研究其他种类文学,就都不难迎刃而解了。”在朱光潜先生看来,诗是文学的精华,一切纯文学都有诗的特质,好的艺术都是诗,不从诗入手,谈艺的根基就不深厚。
文化遗珍
在中国,学者对于诗的起源有着各种各样的揣测。汉郑玄在《诗谱序》中认为诗起源于虞舜时期:《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经过多位学者名家搜罗古作并考证研究,普遍认为《诗经》为最可靠的古诗集本,也即是中国诗的起源。
进而探究诗缘何而生,学术界有“表现”情感与“再现”印象两种解释。
“表现”情感一说认为诗是表现情感的。人生来便是有情感的,在西方话语中更是把人描述为情欲的动物。情感天然且需要表现,而表现情感最恰当的方式正是诗歌,因为语言节奏与内在节奏相契合,是人类自然且“不能已”的行为。汉代《毛诗序》中便有记载:“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朱熹诗经集传序》中也有类似之论述:“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馀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由此可见,诗乃是一切情感表达之自然流露,且诗歌与音乐、舞蹈乃是同源的,在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
“再现”印象一说乃是古希腊人的观点。古希腊人认为诗的定义为“模仿的艺术”,模仿的对象可以为心理活动,也可以为其他自然现象,诗的主要功用在“再现”外界事物的印象。此番论点的根据是人的模仿本能以及人的求知所能带来的快乐。
总而言之,诗歌的产生无论是为了“表现”情感抑或是为了“再现”印象,其根源都是以人类的天性为基础,甚至于我们可以说,诗的起源当与人类的起源一样久远,流传至今的古诗歌可谓人类历史文化的遗珍。
诗日新
把目光转向近现代,学界一般把1917年《新青年》杂志刊出胡适的八首白话诗作为中国新诗的起点。去年正是新诗百年之际,这让社会对新诗这一近乎被大众遗忘的文体多了几分关注。胡适在《谈新诗》中提出:推翻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后也被概括为“作诗如作文”“做诗如说话”。
与古代诗歌的辉煌和被人熟知不同,新诗相较之下显得有些乖僻,既不如古代诗歌之朗朗上口又不如现代散文之易于审美,新诗似乎囿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即便如此,仍有一部分人坚守新诗,他们因意象而寻求述之以语言,因情感而自然流露于文字,因“不坚持”而得以延续。
茱萸便是他们中的一位。生于1987年的他15岁开始寫诗,至今已出版《花神引》《炉端谐律》《仪式的焦唇》《浆果与流转之诗》《千朵集》等作品、论著及编选约十种,发表诗学研究论文多篇。诗作被译为英、日、俄、法等多国语言,获全国青年作家年度表现奖、《星星》年度诗人奖等文学奖项,现供职于苏州大学文学院,从事新诗史、当代诗及比较诗学诸领域的研究。
关于新诗的地位缘何与古代诗歌在社会中的地位差距如此之悬殊,茱萸给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我们从古诗词所处的农业社会和当前的现代化社会的区别来分析这个问题。农业社会的社会状态之下,人类传播主要依靠口耳相传,这就要求诗歌有韵律、平仄等等乐感上的美,从而达到易于传播的目的。但新诗完全不同,新诗最早是由胡适等人翻译外国诗歌,受外国诗歌影响而出现的一种诗歌新体裁。新诗伴随着城市文明、现代化社会而来。现代化社会之下,纸质媒体甚至电子媒体对于文字的保留与再现都非常方便,人们某种程度上已经不需要为了便于传播而为诗歌定下韵律、平仄等条条框框的限制,这些限制也恰恰正是胡适等人希望打破的。另外有人可能会说,失去了乐感的美之后,诗歌是不是就失去了几分原有的节奏美感呢?我认为这句话是对的,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新诗有其独特的声音系统。如果说古典诗是依靠押韵平仄来达到节奏之美,新诗的节奏之美在于分行。古诗一般为竖排连续记载,依靠韵脚断句,而新诗可以利用分行来简单明了语句节奏的变换,这其中既包括语音的停顿又包括诗的外观呈现,这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形式感。这种形式感是旧诗所没有的。”
关于这个问题,朱光潜先生在其著作《诗论》中也有言,旧诗的顿完全是形式的,音乐的,与意义常相乖讹。凡是五言句都是一个读法,凡是七言句都另是一个读法,几乎千篇一律,不管它内容情调与意义如何。这种读法所生的节奏是外来的,不是内在的,沿袭传统的,不是很能表现特殊意境。节奏不能跟着情调走,这的确是旧诗的基本缺点。诗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化学的,非此形式不能表现此内容。如果我们有新内容,就必须创造新形式。
另一方面,古代诗歌扎根于农业文明,主要依靠口耳相传。因此如果一首诗歌引不起共同的情趣,违背了共同的信仰,它就很难传播出去,这也是新诗在现代化社会无法照搬的。“现代化社会本身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文化共识远没有古典时代那么强,人们可以关注的东西非常之多,你就很难再要求新诗如同古诗一般,轻易描写出让多数精英人群共同认可的意境。”茱萸告诉《检察风云》记者,“加之我们从小接受的语文教育中,关于诗的部分绝大多数是关于古代诗歌的,一说到诗,普通人都想到诗要押韵,说到诗人,想到李白、屈原,这已经是一种我们全民的基本文化心理构成。”
关于新诗如何摆脱古代诗歌所带来的种种影响,并让更多人得以理解新诗走进新诗,也是茱萸目前考虑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在他看来从教育入手也许是一个比较根本的切入点。目前茱萸已经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网课平台开始合作录制网课《理解新诗》。
茱萸置评道,“古典诗从古代的精英教育到现在的普及教育,在这两三千年的教育之中,古典诗已经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仅仅是一种诗。因此古典诗在大众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痕迹,这种痕迹又有很多地方与新诗相冲突。这就要求新诗作家以及爱好者接受一个现实:新诗边缘化是现代化社会的常态。因为一来新诗与古诗有着诸多不同之处,古诗根深蒂固的印象本身不利于新诗被大众接受;二来在现代化社会人的多元化、精英多元化的大环境之下,诗人已经不再是传统精英教育中的文化英雄之角色,从前读书人必定读诗的情况已不复存在,诗人的身份已经变了,我们很难再指望出现从前那种明星诗人。”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诗人臧棣曾经说过一句话;新诗是一种特殊的知识。新诗就如同高等数学、量子物理一般,并不是人人需要理解的一种知识,它是需要系统学习且有兴趣才能走进去的一门学问。对于普罗大众,我们也可以去争取,让他们把新诗理解为一种生活的点缀,读新诗能不能就如同看画展一般,成为文化生活的一部分。” 关于新诗的身份以及未来,茱萸表示,“新诗一百年,它还很年轻,还需要继续积淀。也正是因为它还很年轻,它给了我们这些新诗作者、爱好者以机会。”茱萸的诗在去年被增订选入了三联书店出版的诗集《现代汉诗110首》之中。诗集选取了新诗百年以来最有代表性的新诗作家110位,每人一首诗歌作品集结成册,茱萸是其中的两位八零后诗人之一。
采访的最后,茱萸与记者分享了他2017年所作的一首新诗《诗日新》。日新二字取自中国儒家经典《大学》中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意即每天都要更新,新诗理应如此。全诗用了嵌名的手法,把近现代许多著名新诗诗人之名嵌入诗中。全诗第一句:“光景无边,递出劈头之问: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适之?”这其中胡适即是著名学者胡适,同时又可按照古文字面意思直译,指代“去到哪里”之意。“田园将芜胡适之?”第一层意思乃简单的田园即将荒芜,我要到哪里去;第二层意思田园指代农业文明,人类从农业时代进入工业时代,人类要到哪里去;最后便是胡适这个人名嵌入其中,把这个新诗开创人的身份点出,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我们还有新诗。
我写诗,但不是诗人
本节标题“我写诗,但不是诗人”选自青年诗人拾肆所作的新诗《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拾肆1987年生于苏州,西南交通大学博士,著有诗集《菌毯学》。
拾肆这样描述自己,“我十五岁迷上了写作,之后是音乐、电影、艺术、哲学等等艺文相关领域,这构成了我生活的主要部分。我每天就干这些事。和一般的文科生区别是,我更喜欢尖锐、新潮、前卫的东西。古典的、传统的东西是一个基本功。但前卫的、亚文化的、少数裔东西才是刺激我的核心,从ACG、克苏鲁神话、噪音电子、非架上艺术、中亚神话。从二十五岁左右到现在,我大概用一些作品塑造了自己。”
关于那句“我写诗,但不是诗人”,拾肆是这样解释的,“当你越了解诗歌,就越对何为一名‘诗人有更清晰的边界。作为一个泛艺术创作者,当然,可以同时是一名诗人,但未必就够得上一名诗人。我认为我够不上,因为,用我自己的说法,‘我和语言的关系不够亲密。这只是我众多爱好的一種,而且即便在技术和作品上,我也算不上多精湛。用克罗齐的说法,人人都天生能写诗,但只有拥有那种‘密度的人才可以叫作诗人。用一个比较常识性的方式来描述,在我看来,一个诗人他对于几乎每件足以触动他的事物都会无形中建立一种诗性的视点,所谓心物交通,并且能通过语言表现出来,无论是来自他人的诗句还是自己的。而真正伟大的诗人,则几乎关照人世甚至世外的一切。比如莎士比亚,哈罗德·布鲁姆就是莎士比亚的脑残粉,他说莎士比亚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几乎写尽了关于人性的一切。这其中的差距,很微妙,只有比较熟悉的人才能体会到。”
拾肆告诉《检察风云》记者,“现代诗人目前的大致状态就是这样,写诗的大多数都不是专门搞诗歌的,往往是拥有着一份非常平凡的职业,有的人甚至俗得很,但他们心中有关于诗的那部分,性格中也有富于诗性的那部分。”拾肆刚刚于去年博士毕业,对于未来的职业规划,他表示自己还是倾向于去做一些世俗化的、普通的工作,写诗会成为他日常生活的调剂品,而非他的全部生活。“现代诗人隐匿于社会的各个角落,诗人之间虽说有时会存在分歧,但大多数时候还是一个抱团取暖,相互认可的状态。”
关于诗人圈子的聚集状态、相互认同状态,茱萸也进行了置评,“我国著名现代诗人纪弦20世纪30年代写过一封信给诗人吴奔星,里面有一句话我非常认可:‘诗人自食其力。这句话说的可能是中国诗人的一大传统,一种中国诗人的生态常态。诗人群体可能是中国从事艺术工作的人群中最特别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功利性很弱。很多诗人甚至自掏腰包相互资助以完成自己或友人的诗集出版工作。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都是非法出版物,但是诗人不会在乎这些,从古到今这都是诗人的传统,比如北岛的《今天》,亦是如此。可以说天下诗人是一家,诗人之间存有一种特殊的江湖气息,这种江湖气息可能是久闻大名一见如故;亦可能是路见不平扶危济困。”
至于为何会爱上读诗写诗,拾肆表示,“从我个人来讲,我从小就有一种挑战高难度阅读的习惯。从一开始看小说,到后来接触诗歌,诗歌越是难懂我越是要去征服它,慢慢地只有诗的浓度才能满足我对于阅读的口味。另一方面,我是一个对情绪很依赖的人,我时常会感到孤单,特别需要情绪上的交流。所以写作对我来说,如果纯理论或者纯文学都是不够的,一定要有情绪性的东西在里面,那么诗歌是我寄托情绪的最好介质,它的浓度可以让文字饱含感情。写诗对我来说更多的是满足自己,很多时候我并不急于自己的诗歌被别人理解。”
拾肆的诗歌中常有日常生活中自己所见所闻所爱的事物,很多时候,诗歌是他个人现实生活的情绪化演绎。就如“诗镜”论所表:诗是人生世相的返照,又浸润渗透着作者的性格和情趣,它与实际人生世相的关系妙在不即不离。不论作者或读者,在心领神会一首好诗时,都能见到一种境界,纯粹的诗的心境是凝神注视,纯粹诗的心所观的镜是孤立绝缘。诗人从人生世相中摄取一刹那、一片段,给它灌注生命,赋予完整的形象,成为一种独立自足的小天地。
“读现代诗的第一感觉基本都是懵逼,用的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母语,可一句也看不懂,一句句看得懂,连起来也看不懂,不过不是因为难就能胡扯的。比如我写的东西,是有我私人的经验,但绝没有私人的语言,私人语言不成其为语言,这是维特根斯坦的一个著名的论断。私人的经验就好比闺蜜谈心,只要你说出来,肯定就能理解。我用的每个概念和措辞,可能有读者不知道的,但绝没有百度上查不到的,不会背离语言‘公共的本性。基于可解、可感知的词与物的关系之上,才有诗歌。哪怕是现代诗也不全都是些特别抽象的东西,比如特朗斯特罗姆有句诗十分经典,‘醒来就是梦向外跳伞,抽象吗?一点也不抽象,就是拍案叫绝。”
诗是世俗生活之下,俗人所发的一场美梦,但又有谁能够拒绝美梦呢?
诗性——富裕生命的表现
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曾经说过,艺术和游戏都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诗人要做的,是利用语言文字这种媒介,克服情感与媒介之间的障碍,以达到情感的真切且正确的展现。诗人驾驭媒介的能力越大,游戏的成分也就越多。他们力有余裕,便肆意挥霍,豪放不羁。
语言是由情感和思想给予意义和生命的文字组织。离开感情和思想,它就失去其生命和意义。文字可以借语言而得生命,语言也可以因僵化为文字而失其生命。而诗歌,发于情而表于文字,可以很好地给文字以生命。如“闹”字在字典之中是一个死文字,在“红杏指头春意闹”一句诗歌中,“闹”字之生气便跃然纸上。同理又如,“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诗歌还有一种独特的美化作用。许多悲惨、淫秽或丑陋的东西,如果述之以散文,仍不免悲惨、淫秽或丑陋,但是披上诗的形式,就多少可以美化之。谁能想到“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这几句诗词实乃描写男女私事呢?人类情感永远不可能摆脱生而有之的动物本性与狂热,写在诗中,却有几分冷静肃穆,有时甚至富于美感。诗人也借此,得以表现内心深处之情感而不至于有失礼数与教养。
人永远不能从自我与其所帶有的意志中拔出,所以生命永远是一种苦痛,生命苦痛的救星即为意象。诗的理想是情趣与意象的统一,但这终究是理想,因为情趣乃是诗人的主观,而意象是客观存在的,两者之间往往存在隔阂与冲突,打破这种隔阂与冲突便成为了诗的主要使命。借助文字的种种表现、排列组合方式,诗力图做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使诗人的情感得以充分外泄,从而精神上得到巨大满足,私以为此乃诗歌最令人陶醉之处。
在古代,大诗人先在生活中把自己的人格涵养成一首好诗,充实而有光辉,写下来的诗都是人格的焕发。而现代社会,诗性已经遍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诗性就像一个太阳,在不同的领域呈现着不同的光泽,可能某位浪漫主义画家的灵魂中充满了诗性;可能某位建筑设计师的设计中也充满了诗性。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我们甚至说一个人,一件事,一种物态都含有诗性,“诗”字在古希腊文中的意义是“制作”,所以创作本身也许就是诗性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