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积极助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18-06-01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沈振兴
□ 本刊特约记者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沈振兴
近年来,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围绕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果和提升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水平,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保障的总体要求,注重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抓好用地管理,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平衡占补,强化耕地资源长效管理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的关系,着力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1.实施“万亩耕地保障工程”
近年来,始终坚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原则,促进土地利用和保护共发展。截至目前,共实施垦造耕地项目72个,新增耕地8130亩;旱改水项目24个,规划新增水田4134 亩,有效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注重提升新增耕地质量。鼓励农户在新增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对连续三年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分别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助。积极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与资金发放工作。发放2016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2237.75万元(县财政补助2117.91万元、乡镇〈街道、园区〉配套119.84万元),进一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2.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 长兴县新农村
先后出台《长兴县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长兴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截至目前,共经省市政府批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9个,拆旧区总面积10712.72 亩、规划复垦新增耕地10345.12亩,使用挂钩指标10534.32 亩,完成率名列湖州第一。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还打造了月明村、北汤村等一大批新农村示范亮点工程,推广了新农村建设的“长兴模式”。任体制。截至目前,共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02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31.75万亩;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5.9079万亩。
二、坚持优先保障,确保规划用地有效落实
注重规划引领,强化项目准入,规范供地程序,加强批后监管,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3.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1.落实规划要求
在保障集体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坚持把握基础工作,始终抓基本农田建设不放松。建立了耕地保护三级责任体系,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量化明确责任目标,并纳入综合考核,切实强化县、乡镇、村三级责
重落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所有划拨、出让土地均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长兴城区整体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重衔接,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的契机,在用地规模、时序安排、规划布局等方面,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充分衔接,完成了《“两规”衔接报告》。策,积极探索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土地管理机制创新思路,不断提高农民建房管理能力。
1.“移民法”优化布局
2.抓好用地管供
切实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调控,除中心城区和重点中心集镇规划区以外,其他区域一般的经营性用地,原则上优先配置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留的用地政策,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者将留用地指标折算为货币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留用地政策安排土地的,给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给村集体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以“多规合一”项目为抓手,开展多村组合的农综项目,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同时,加快推进“一户多宅”清理工作,通过结合“一严查两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农村房屋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并统筹规划,用以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住房难题。近年来,共保障新农村建设(含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指标7281亩;保障无房户、危房户2865户。
2.“奖惩法”落实责任
3.加强批后监管
实行动态监测,每个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均建立动态巡查工作手册,确保项目跟踪管理责任到位。实行挂牌施工,全面公开项目批准、约定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行竣工验收联合会审,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建设、环保等部门对用地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验收。
建立农民建房挂钩考核机制,通过设立管控保证金,激发自上到下管控热情。同时,实行年终考核“双否决制”,即各村发现违法用地占用耕地超过0.5亩或违法用地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当月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3次下发停工通知书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考核奖惩制有效调动了村干部管控农村违章建房的积极性,切实改善了管理缺位和建房无序的问题。
3.“分级法”强化监管
三、坚持规范管理,优化农民建房规划布局
认真梳理现行农村土地管理政
严格实行“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分级管理模式,通过创新“树牌”建房模式,以“严审+重管”为手段,加强对农房建设规划、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同时,建立国土资源、公安、城管、乡镇等多部门联合巡查队伍,确保全面落实“五到场、一监督”。
▲ 长兴县新农村全景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管理模式创新发展
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开展各类改革和创新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打牢集体经济建设基础。
1.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建立低效用地退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配置、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等制度机制。目前已经在夹浦镇鼎新村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扎实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将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山坡地块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旅游观光建设用地及绿色产业建设用地。第一批试点项目绿野仙踪已完成农转报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原乡 · 硒谷休闲养生村项目已审核上报。
2.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
组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切实抓好登记资料移交和业务交接,初步形成了“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积极推进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登记信息实时互联共享。
3.推进“最多跑一次”工程
开通“保姆式全办理”业务服务,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地役权等28个服务事项,依托基层国土资源站(所),由办事人员到乡镇、村和企业全程办理。同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全面构建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事项“网上预约、网上预审、自助办理、快递送达”,实现办事“零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