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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三重维度

2018-05-31包炜杰吴海江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8年5期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

包炜杰 吴海江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提及“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概念,党的十九大并将这一提法写入报告。因此,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内涵具有重大意义。总体而言,“以人民为中心”指向三个维度:第一,作为价值立场的“以人民为中心”,昭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第二,作为发展思想的“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原则;第三,作为行动逻辑的“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

[关键词]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发展思想;行动逻辑

[中图分类号] D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8)05-0011-04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高频词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谈到“人民”达到200多次。在这背后,“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核心思想被凸显出来。在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等论述从不同方面阐发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因此,如何更好认识“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思想,成为了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大命题。

一、“以人民为中心”昭示了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表现为一种价值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价值立场。这一价值立场在它的理论来源和实践主张中得到了直接体现:一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二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中关于人民/国家的辩证关系,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实践。因此,对于“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维度的考察,具体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切入。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尤其体现在他们的历史观中,坚持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观点在马克思主义整个学说体系中得到了一以贯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观唯心主义时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系统阐释了唯物史观,强调人类的物质生产是整个历史发展的起点,“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2],并对这一历史观的起点做了界定,即“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3]。面对有人把唯物史观矮化为经济决定论,恩格斯在1890年《致约瑟夫·布洛赫》和1894年《致瓦尔特·博尔吉乌斯》中再次阐发了唯物史观,并强调,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是由无数个个人意志的平行四边形合力构成的。正是把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统一到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及其开创作用的认识中,马克思主义因此具有了强大的理论生命力和社会号召力。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的根本性质和价值本源。[4]如果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基础理论来看,人作为物质生产的直接从事者,是一种个体性存在,人民则是其集合型存在。社会是人民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空间场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节的场域。然而,当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社会矛盾爆发时,社会作为自发调节矛盾的载体无法满足客观需要时,国家的出场就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节。[5]然而,国家的存在及其治理是否回应人民需要、是否坚持人民主体、是否促进社会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与资本主义国家政党政治的本质区别所在。为什么得出这样的判断?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尤其需要处理好党权、政权与民权之间的关系,这集中体现在党政关系、党群关系、党际关系等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党政治,一方面破除了对于西式民主选票政治的制度崇拜,另一方面奠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良性发展的价值基础,再次确认了作为集合性存在的人民是社会活动和国家治理的主导者。正如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大会上所强调的:“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6]

(三)党的群众路线是对“以人民為中心”的方法论总结。坚持群众路线是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关键。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著名的“群众观点”:“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从群众出发就好办。”正是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将党领导人民的方法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中,邓小平破除了“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的思想枷锁,在回应“姓资姓社”的判断标准时,他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角度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谈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明确指出:“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对“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活诠释。从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总结到整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最根本的就是从立场、方法、原则上确立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什么是可以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众多的理论线索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之维,回答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国情实际“结合什么、怎样结合”的时代之问。

二、“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了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原则

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始终存在着一个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的跨度,作为重大时代命题的“发展”亟待解决。在一系列发展问题中,最根本的是发展的导向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命题。在过去五年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整体思路,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性变革和成就。因此,从发展思想的维度讨论“以人民为中心”尤显重要,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发展目的来看,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以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如何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成为了执政党的首要任务。回首过去的五年,我们党把发展的大文章做在了“人民”上,取得了一系列的发展成就,尤其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促成世界极端贫困人口比重从40%降到目前的10%以下,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故事之一”。此外,与人民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持续改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提升。更进一步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其要始终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新民主主义时期的革命实践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再到如今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中国共产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从发展动力来看,坚持发展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在发展观上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就要求我们尊重这一规律,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具体来看,如何依靠人民推动社会发展?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而言,一方面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另一方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历史是由必然性与偶然性共同作用的,必须承认,伟大的心智对历史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甚至在某一特定时刻改变了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进程,诸如人类历史上瓦特的改良蒸汽机与工业革命、牛顿的苹果与万有引力的发现,在我国近现代历史上孙中山与辛亥革命、邓小平与改革开放,这些都是个人在关键历史时期的主观能动性的直观体现。但是,由人民群眾作为整体基于社会分工而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基础和经济结构的建构作用,无疑是基础且富有必然性意涵的。因此,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下的必然要求。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1978年,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在大包干协议书上按下“红手印”的故事揭开了中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序幕。同时,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不可分。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要求,也是历史发展中的宝贵经验。

(三)从发展效果来看,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个思想是否具有人民性,从根本上说,是看人民是否掌握评价权。”[7]从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共同富裕到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的共享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均指向发展命题的同一个维度,即把是否给人民带来利益作为发展成效的检验标准。具体来说,“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8]。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有效化解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性危机的重要方式。当前,我们党正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风险”,只有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才能真正有效化解危机;第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确立了对现代化发展的西方模式的超越和解构。从学理来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克服了西方“人本主义”思想的抽象性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强调立足于现实发展的基础。[9]从实践来看,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作法突破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先剥削后福利”的路径,强调了发展过程中的公平性进而突破了基于选票民主逻辑而构建起的社会矛盾缓和机制;第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发展规律的认识。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本质的继承创新,也是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世界发展的借鉴意义。

三、“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

当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和发展思想更加直接地体现在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要研判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政治宣言书”,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人民在满足了物质文化的基本需要之后,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是作为主体的人民对社会生活领域提出的主观诉求;二是社会生产能力在总体上摆脱落后状态之后,更加强调兼顾发展的公平性、均衡性和充分性,这是作为客体的社会生产发展对当前人民需要的客观反映。无论是主观诉求还是客观反映,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研判都更加有力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这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即将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在这一意义上,“以人民为中心”不能仅仅停留在价值立场和发展思想的层面上,更应作为新时代和新征程的“行动逻辑”。从十九大报告中,我们梳理出了作为行动逻辑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三个方面。

(一)以理念为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解决新矛盾。“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要切中的是人民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在这一矛盾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切实解决发展的结构和质量问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现实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并回答了发展动力(创新)、发展方式(协调和开放)、发展性质(绿色)和发展价值(共享)问题,其问题导向就是我国当前发展的结构和质量问题。“树立新发展理念,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10]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把发展问题解决好,才能有效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才能从根本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真正“以人民为中心”。

(二)以经济为抓手,构建以人民需要为导向的经济治理结构。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关键在于从经济层面不断完善和建构以人民需要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机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成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命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当代注解,其内涵在于坚持微观市场决定宏观政府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其依据在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肯定了这一基于实践探索而得出的理论成果。归根到底,在经济治理层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在坚持政府与市场的辩证关系基础上,以人民需要为导向,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提高政府经济治理水平,努力推动形成“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新局面。

(三)以民生为重点,完善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生态环境等七个方面的重要论述,把民生建設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大民生观”。对我们党来说,在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必须在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下足工夫,就必须真正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要从就业、收入、社保等方面构建公平普惠的民生保障新体系,更要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发展新格局。[11]只有让人民在社会治理和建设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才能不断增强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四、结 语

从价值立场到发展思想再到行动逻辑,“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指向构建了一个面向新时代的三维图景。上述三个维度的揭示和分析,分别回答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三个方面,即为什么、是什么和怎么办,并以此为切入点尝试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人民”始终在场,“以人民为中心”同样需要在场,以价值立场推动结果导向,不仅需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7.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1.152.

[4]王韶兴.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百年探索[J].中国社会科学,2017(7).

[5]林尚立.论人民民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4-5.

[6]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7-02.

[7]李冉.深刻认识和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8).

[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698.

[9]李怡,肖昭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创新与现实意蕴[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7).

[10]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127-128.

[11]许光.习近平民生思想的价值意蕴与理论创新[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5).

本文系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研究”(项目批准号:2018XAA007)

作者包炜杰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吴海江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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