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关系的法经济学研究
2018-05-31庞玉涛
庞玉涛
【摘要】经济效益是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取得的社会劳动节约,即以尽量少的劳动耗费取得尽量多的经营成果,或者以同等的劳动耗费取得更多的经营成果,其意味着成本的降低和经济产值的增加;社会公正应用在分配领域则强调的则是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意在减小各阶层差距,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以便更好地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公正之间既存在着冲突又存在着相互倚重的成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于两者的侧重点也不能平等视之,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调整分配和其他国家政策。本文旨在从法经济学领域探究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的关系,并结合我国的分配领域的现实状况,力求找到一条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可行之路。
【关键词】效益 公正 经济效益 社会公正 机会成本
由于“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运动的影响,我国国民经济遭受了极大地破坏。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恢复和发展我国薄弱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国共产党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工作,并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作为我国分配领域的指导原则。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极大地发展,社会财富总量得到了极大地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伴随而来的是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矛盾的加深、城乡差距拉大等问题相继出现。为了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党中央适时的调整了收入分配和国家指导层面的政策。从“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反映了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于效率和公平的不同的认识。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两者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又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现阶段我国应该怎样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正是本文想要探讨和证明的核心议题。
一、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的内在含义
(一)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内在含义
公正,即公平正义,其中包含着平等、合理、正义等内涵。根据角度和划分标准的不同,公正存在着不同的含义。第一种划分标准是角度划分方法,庞德认为:“在伦理上,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个人美德或是对人类的需要或要求的一种合理、公平的满足。在经济和政治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正义说成是一种与社会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利益与愿望的制度。在法学上,我们所讲的执行正义(执行法律)是在政治上有组织的社会中,通过这一社会的法院来调整人与人间的关系及安排人们的行为;现代法哲学家也一直把它解释为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另一种划分方法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这主要是从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的角度对公正进行划分的。亚里士多德指出:“分配之公平,对于公共财产,则用前述之等比比例,即公共分配两人或两人以上者,亦视各人所贡献之多寡为准。其矫正正义是指对任何人都一样看待,仅计算双方利益与损害平等。
本文所指的社会公正主要是指社会资源和财富分配方面的公正,即社会资源和财富得到有效的配置,不至于使财富过度的集中于少数人之手,而一部分人的生活却得不到最起码的保障。
(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内在含义
效益,即效果与利益。强调的是以最小的成本所换来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最大回报。经济效益是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获得的社会劳动节约,即以尽量少的劳动耗费取得尽量多的经营成果,或者以同等的劳动耗费取得更多的经营成果。
本文所指的经济效益主要是指社会财富积累方面的,指的是单位劳动所能创造出的最大财富总量。
二、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关系的不同观点
就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之间存在着何种关系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下面笔者将对这三中观点逐一论述。
(一)社会公正优先说
持该种学说的学者认为应该把社会公正摆在社会发展的首页要位置,我们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了社会公正的作用。由于人们出生的环境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每个人在先天上是存在着差距的,也就是每个人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如果允许以事实上的不平等为基础进行财富分配,那就是不公平的。”
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加强福利政策,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必须加强对于低收入者的保障,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必须搞好农村建设,努力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
(二)经济效益优先说
持该种学说的学者认为,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应该把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其他要件与之发生冲突时必须让位于经济效益的发展。在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产生冲突时,社会公正必须让位于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优先于社会公正的实现。这种价值实现上的时差性反映了价值体系的动态性。还有学者认为:“人类的资源是有限的,要想使整个社会向前发展,必须充分调动起社会主体的积极性,让社会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以便使社会财富的到尽可能的增加。”他们认为经济效益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前提和条件,片面的强调社会的公正只能导致社会的普遍贫困。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一般认为国家的建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分配领域要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政策,要充分调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以促使各种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得意充分的涌流。目前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居于大多数。
(三)两者协调论
持此种学说的学者一般认为,经济效益和社会公正都是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关注点,两者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倚重的关系,在地位上两者是平行的关系,而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经济效益和社会公正互为前提,只注重经济效益只会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城乡差距拉大,最终出现社会的混乱;只注重社会的公正,而忽视经济效益的提高,只会导致社會的普遍贫困,最终影响社会的公正。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一般认为国家建设应该把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公平的实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应该区分主次。
三、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关系的状态研究
从上述不同学者对于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关系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下文中笔者将通过象限图形对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的关系状态进行对比分析。如下图所示,图中横坐标代表社会公平,越往右代表社会公正越强,越往左代表社会公正越弱;纵坐标代表经济效益,越往上代表经济效益越强,越往下代表经济效益越弱。
第一种状态: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同时提高状态
如图所示,1区域为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关系的理想状态。当坐标点由A点向右移动到B点时可以看出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社会也愈发公正。
该种状态是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之间的理想状态,也是国家和社会所极力追求的理想状态。这就要求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意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完善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较少收入差距,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公正的同步增长。
北欧的芬兰、挪威、瑞典等高福利国家是这种理想状态的典型国家。他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特别注重与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就业、医疗、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等社会福利相关的社会公正建设,在保障了较高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社会公正的程度不断提高。下文中笔者将予以举例论述。
第二种状态:经济效益增长与社会公正下降的状态
如图所示,2区域为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脱节的状态。当图中坐标由C点移向D点时,随着经济效益的增加,社会公正却出现了下滑的趋势,我们把它称之为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的脱节状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财富极大的增长,人民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但是犯罪总量却没有伴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降低,而是呈现递增的趋势。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家过于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公平的维护,特别是对于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分配。国家经济的发展缺乏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公正保障措施,缺乏社会财富的调节机制,缺乏对于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机制。最终由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引起贫富分化加大,引发低收入人群心理失衡,最终导致犯罪量的增加。
国现阶段正处于该阶段,经济效益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但是在分配领域社会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分化日益显现,城乡差距拉大,在收入分配领域的社会不公越发明显。
第三种状态: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纷纷下滑的状态
如图所示,3区域为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呈现双下滑的状态。当图中的坐标由E点移向F点时,社会公正与经济效益均出现了下滑的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战争、经济衰退、国内金融危机的波及等等。
当今世界也不乏这种状态的国家,比如希腊。由于希腊政府巨大的财政赤字,引发了希腊旷日持久的债务危机,希腊投资减少,国家破产,失业率陡增,国家不得不减少社会福利。希腊不仅出现了经济效益下滑,而且社会公正下降的状况。
第四种状态:社会公正加强而经济效益下降的状态
如图所示,4区域为社会公正加强而经济效益下降的状态。当图中的坐标点由H点移向I点时,社会公正得到了加强,而经济效益出现了下降的状况。
出现此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国家或者社会加大了对于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重视,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了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保障,社会公正得到了加强。而经济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经济增长的速度放慢,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欧美许多发达国家正处于此阶段,相对于亚洲一些新兴国家来说欧美许多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已经相对迟滞,甚至出现了经济的负增长。但是由于欧美许多国家一直比較重视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建设,也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因此就经济和资源分配的领域,欧美的社会公正程度都普遍较高,而且处在进一步提高的阶段。
四、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的关系
机会成本为经济学领域的重要概念之一。其概念为:“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人们在满足其需求时不得不进行一些选择,而在做出选择时就必须放弃选择其他需求的机会。”简单的举例为:为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一个人选择做一项事业,他在做出选择决定时所要承受的其可能丧失的作另一项事业的机会。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必须谨慎的做出商业决定,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损失,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其实我国的经济发展完全可以用机会成本来解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百废待兴、工业基础薄弱。为了让有限的社会财富增长出更大的经济果实,我国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立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在分配领域,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指导下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政策;于此分配政策相配套的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配套政策;在工业领域大胆实行企业的所有制改革。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财富总量剧增。但是相应的也出现了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城乡差距拉大、犯罪率上升、社会矛盾加深、社会不稳定因素加重等现象。通过对机会成本理论的分析,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在社会财富总量的一定的条件下,国家投入到经济建设即投入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财富增多,投入到社会公正建设社会福利建设减少,那么就必须面对社会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安定因素加重的风险;国家投入到工业建设的财富增多,投入到农业的财富较少,就必须面对工农差距拉大、城乡差距拉大的风险。
五、北欧福利国家对我国社会公正的启示
图2为瑞典、挪威、丹麦的社会福利开支占国家GDP的比重。其中中国由于缺乏明确数据,图标所示为中国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开支在国家GDP所占比例,以2010年为限)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和北欧国家瑞典、丹麦、挪威四个国家2001—2014年的GDP都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这其中瑞典、丹麦和挪威因2008年-2009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GDP呈现负增长外,其他时间均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水平。
从图2中中国与瑞典、挪威、丹麦社会福利开支占国内GDP比重的对比中我们不难看出,瑞典、挪威、丹麦的社会福利开支占国内GDP的比重较高,而相较之下,中国的社会福利开支占GDP的比重明显较低。
图2、表1中瑞典、丹麦、挪威所展现的现象如同图一中区域1所展现的现象:伴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其社会福利开支额保持了较高的水平,社会公平也是逐渐提高的。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国内GDP迅猛发展的是我国社会福利开支的低水平阶段,社会公正亟待改善。
瑞典于1847年通过了《济贫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权利。在瑞典公民把社会福利看作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当他们不能够实现或者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地方公共保险法院或者高等公共保险法院申诉。并且在瑞典的社会福利覆盖了各个年龄段,瑞典人从出生到老年均享有不同的社会福利。瑞典儿童从出生开始即享有国家的每月的补贴,并且如果儿童出生时,儿童的父母没有工作,国家可以帮助安排相应的工作,以便父母更好的抚养儿童长大成人。瑞典于1956年废除《济贫法》,取而代之的是《社会福利法》,其中规定了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内容。 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以社会再分配为基石的,通过大面积的普遍性的公共资助计划给与国民基本的社会福利,同时辅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而其福利制度中最明显的两个特征是“社会再分配原则”和“保险原则”。“社会再分配原则”是指政府直接向人民征税,再根据人民的需求向公民发放福利,其实质是对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而“保险原则”是指政府提供福利时要求个人缴税,根据缴税情况向个人提供各种福利待遇。瑞典、丹麦、挪威等北欧国家的这些福利政策对我国是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的。
六、中国加强社会公正的方法
(一)必须转变国家观念,调整唯GDP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把经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中作。与此相配套的是国家把GDP总量作为衡量国家和地区发展的主要指标。这种观念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百废待兴的需要。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唯GDP的论的弊端日益显现,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重,社会不公日益加重。
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仅包括经济一方面,还有文化、政治、社会等方面。因此国家必须要改变这种唯GDP理论,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必须与GDP理论脱钩,倡导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社会福利开支,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
从图表的对比中不难看出,我国与北欧国家的社会福利开支占国家GDP的比重之间是存在差距的。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社会不公正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每个社会安定,公正程度较高的国家社会福利开支都是国家财政开支的重要部分。为了提高我国的社会公正程度,必须加大我国的社会福利开支,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为此必须调整我国的财政支出,加大社会福利开支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同时必须加快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
(三)发挥个税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加大对农村财政补贴
从上述对于北欧国家瑞典的论述中不难看出,国家对于个人的税收无论对于社会福利体系的的建设还是对于个人收入差距的调节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必須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保障低收入者的收入;调高过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通过缩小收入差距的方式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另外通过征收遗产税的方式,阻断“世代穷”、“世代富”,贫富差距难以根除的怪现象。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工业和城市建设总是放在优先于农业和农村的位置,这导致我国工农和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尽管新世纪以来,我国对于农业和农村的建设予以了政策和财政支持,但是城乡差距依旧明显,大有越演越烈之势。因此在新时期,我国必须更加重视农村建设,加大农村的财政补贴,全面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努力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努力缩小城乡贫富差距,让农民共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果。
七、结语
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的状况决定了我国必须要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事实证明其也很好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但是根据机会成本理论,其也产生了许多的弊端。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这种弊端越发明显,社会不公加重。因此新时期我国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行更多的福利政策,减少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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