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探索
2018-05-31周振祥杨齐英王冬阳江晗琛
周振祥,杨齐英,王冬阳,王 亮,潘 纯,江晗琛
(1苏州市急救中心,江苏 苏州 215031;2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6)
非急救转运负责非紧急情况下的患者转运,具有一般运输不具有的医疗条件,如骨折固定,担架抬运,氧气或呼吸机支持等[1],2010年上海市急救中心调研结果显示,非现场急救业务占总业务30%左右[2];2015年南京市急救中心公布数据显示,转院等“不急”的出车达6万余次,占总出车数近60%;2016年1—11月苏州市急救中心共出车96 062次,其中“非紧急”出车11 949次,占比12.4%。因有限的急救资源被侵占,每年呼救患者中约10%的危重患者无法在第一时间等来救护车[3],《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4],因此,通过建立非急救转运系统,剥离非急救业务,有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居民对非急救医疗转运的需求,改变目前急救资源被挤占的局面。
1 非急救医疗转运概况
从2013年起,我国部分城市探索分类救治模式,将非急救医疗转运从院前急救业务中逐步剥离出来。2013年广东省民航广州医院取得了唯一的非急救医疗转运试点资格,随后与广东民航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打造了“医疗快线”项目,旨在为病患者提供本地及跨省市就诊、转院、回家等非急救转运服务,满足患者个性化需求,截至2016年初,已经为5 000多位国内外患者提供了优质的医疗转运服务[5];福州市设置车辆营运机构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并由市政府给予专项补贴;深圳市探索在急救中心体系内建立专业性非急救医疗转运队伍,首批32家医院申请该医疗转运业务;温州市山汽运公司组建服务站,与市急救中心共享通信、调度、监控系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上海市尝试建立分层救护模式,按患者病情分层提供救护。
在江苏省范围内,常熟将非急救转运进行社会化运营,该市卫生局通过竞争性谈判交给交通运营公司承担,适用于不需要随车医生、护士监护治疗的病人出院和转运任务,转运过程不提供任何医疗服务,并提出相应的服务要求和制度要求;常州于2016年将非院前医疗急救业务交由常州市国宇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转运车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转运对象包括康复出院病人、临床死亡病人及自愿放弃治疗病人,转运过程不进行任何医疗服务。
2 苏州市非急救转运实施情况
2.1 前期准备
苏州市急救中心下设1个直属分站、32个急救分站(点),主要承担市辖区“120”指挥调度、日常院前急救服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等工作。2016年1—11月出车96 062次,2017年1—11月出车106 516次,出车量以10%的增长率逐年递增,急救资源不足。随着城市老龄化程度的增加,双向转诊的推进,跨省市就医转院需求增长,居民对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且更加多元化[6]。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市急救中心出车9.98万次,其中非急救转运占25%,基于此,苏州市卫计委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决定由苏州市急救中心在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200床以上)建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分站”,承担市辖区非急救转运任务。
2015年12月9日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设置苏州市急救中心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分站的公告》,共计五家民营医疗机构报名并提交了建设方案。2016年1月市卫计委组织认证评审,最终确定苏州市福星护理院、苏州市欣康护理院、苏州市瑞盛康复医院3家为非急救转运服务分站建设单位;2016年11月苏州市急救中心对分站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2017年1月,分站开始试运营;2017年3月,分站通过了市卫计委验收并正式挂牌运营。
2.2 实施情况
2.2.1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量。苏州市非急救转运分站于2017年1月开始运营,苏州市欣康护理院共投放5部车辆,苏州市福星护理院、苏州市瑞盛康复医院各投放1部车辆,截至11月底,3个转运分站7辆车的服务量见表1。
转运距离方面,相较于广州市2015年A机构跨省市长途出车46.3%的比例,苏州市跨省市长途运输的比例较低。转运类型方面,院间转运、康复出院、放弃治疗回家三种类型分布较为均衡。转运来源方面,市急救中心分流是目前分站转运任务的主要来源。
2.2.2 各非急救转运分站运营情况。各转运分站中,欣康护理院出车次数最多,总有效里程达到15万公里;均次里程数方面,瑞盛康复医院达到200公里/次,表明主要从事跨省市长途转运业务(见表2)。
表1 2017年苏州市非急救转运服务量(n,%)
表2 2017年各非急救转运分站运营情况
3 优势
3.1 高标准建设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站
与其他地区非急救转运社会化运营不同的是,苏州市将非急救医疗转运完全纳入市急救中心监管,吸纳有服务能力的民营医疗机构成立下属分站,在准入、培训、运行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在政府及市卫计委的重视和指导下,市急救中心参照急救分站标准建设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站,保留但弱化其医疗性,严格分站的准入标准,全程监督转运分站的建立与运营,制定了《苏州市急救中心转运服务分站建设规范》、《苏州急救中心转运服务分站管理规范及考核细则(试行)》、《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站培训方案》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统一监管的非急救转运调度信息化平台,明确了分站岗位职责和运行标准,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市场调研和核算,最终确定收费标准:(1)市内转运起步价200元/5公里,超过起步范围加收5元/公里;(2)随车配备医护人员市内转运起步价300元/5公里,超过起步范围加收5元/公里;(3)跨省市长途转运收费15元/公里。在运营过程中,急救中心对分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和后期跟踪指导,定期督促分站负责人加强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标准化管理和监督。
3.2 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全过程监管
市急救中心建立了独立的非急救医疗转运调度信息化平台,将分站所有非急救转运车纳入平台系统进行统一调度,平台具有三大主要功能:转运任务派发;运车辆实时监控;转运任务情况分析(包括:收费,运行轨迹,车辆状态等)。市急救中心通过信息化平台与分站实时信息交互,将非急救医疗转运任务需求与分站有效对接,并动态跟踪管理。
3.3 分站积极开展转运服务
各分站已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非急救转运信息平台,欣康分站已建立患者回访制度,转运服务流程完善。三家分站自2017年1月运行以来,主要承担院间转运、康复出院、放弃治疗回家等非急救任务。与常熟、常州模式不同的是,苏州市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允许随车提供医疗服务,并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和收费制度,截止到11月底,有随车医护的出车达到1 145次,满足了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不同的分站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不同的主营业务,福星护理院主营市内短途转运,欣康依托其较大规模同时承接短途和长途服务,瑞盛康复医院则主要进行跨省市长途转运任务。分站自运行以来,既有效分担120急救中心的急救压力,避免了急救资源的浪费,又切实满足了居民需求,近一年的任务量表明非急救医疗转运运营效果良好,转运模式已渐趋成熟。
4 问题及建议
4.1 制度不够规范,需加强内部管理
目前苏州市院前急救一般要求一辆救护车配有医生、护士、担架员和司机各一名,而非急救医疗转运可以降低人员配备标准,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大部分不需要医疗服务的患者可直接出车,这样不仅节约运作成本,也节省患者或家属的服务费用。本次访谈了解到,部分分站还未明确分级出车等更加具体的制度,导致运营过程中出现应急预案不完善,人员管理散乱等问题。为促进非急救转运的规范化管理,需明确对外服务承诺,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制定分级出车标准,缩短转运响应时间,提高居民信任。
4.2 转运任务量不足,需开拓渠道
目前分站的转运任务主要来源于市急救中心分流,任务量较为有限,“分站运营不饱和”、“任务量不足”是最主要的问题。各分站需通过优质服务建立品牌,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对居民宣传,扩大业务来源。
4.3 居民认知度低,需加大宣传
有调查发现,居民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知晓率非常低,且不太清楚正规救护车的辨认方法,分站人员也反映工作中经常遇到“黑转运车”扰乱医患关系。基于此,苏州市急救中心建立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通了急救服务模块,设置“真假救护车查询”功能,鼓励工作人员在转运服务中加强居民急救知识的普及,宣传真假救护车的辨认方法,通过社区宣教、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让更多居民知晓并主动使用非急救转运服务。
4.4 “黑转运车”利益根基坚固,需加强治理
在急救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黑转运车”盘踞在医院周围寻找生意。这些车辆没有营运资质,不仅乱收费,还可能会加重伤情。更加严重的是分站“受到黑转运车警告和威胁”。为了加强治理,一方面,应联合公安、运管等执法部门加大对“黑转运车”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另一方面,急救中心应加强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百姓满意的转运分站,鼓励其发展壮大。通过治理和资源整合为百姓提供更加规范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逐步获取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可,对“黑转运车”产生挤出效应。
[参考文献]
[1] 许丰,李文源,艾育华,等.构建非急救转运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7,30(5):32-34.
[2] 陆 峰,李明华,吴德根,等.国外院前急救分类救护系统现状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展望[J].中国卫生资源,2013,16(1):74-76.
[3] 陆 洲,向 英,胡永红,等.我国公众现场急救现状研究[J].医学与社会,2015,28(10):60-62.
[4] 张进军,郭天伟,廉慧欣.《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与对策[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4,23(9):964-967.
[5] 叶智辉.广东民航医疗快线有限公司正式挂牌[J].空运商务,2016,16(1):9.
[6] 陆 峰,张 悦,李明华,等.上海市院前分类救护实施方案初探[J].中国医院,2013,17(6):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