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工业协会《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的解读
2018-05-30徐伟涛石峰毛安
徐伟涛 石峰 毛安
摘要:2016年12月1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正式实施。此标准适用于直接或间接在人居环境中使用的胶合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单板层积材及定向刨花板。本文对该标准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其对我国人造板产业的影响。
关键词:甲醛;人造板;标准;释放量;限量值
Abs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imit of Formaldehyde Emission of Wood-based Panels》 group standard, drawn up by China National Forest Products Industry Association started on December 1st 2016. This standard is compliant to the panels that ar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used indoor, such as plywood, medium/high density fiberboard, particleboard, block board, laminated veneer lumber, and oriented strand board. This article introduced the standard and analyzed its influence on domestic wood-based panel industry.
Key words: formaldehyde, wood-based panels, standard, emission value, limit value
1.前言
隨着人们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增强,甲醛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0年7月7日,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S1660)正式成为联邦法律,对在美国生产和销售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木质复合板材中甲醛释放量设置了限量标准,限量值与2007年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制定的《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的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ATCM)中的要求一致,其中明确规定2017年12月12日起,其它国家的复合木制品应按照S1660标准进行认证合格后方可出口美国。S1660中规定的甲醛释放限量要求比现行标准更严格,某些产品显著高于我国及世界其它国家的相关标准。它的实施,使美国成为世界上对木质复合板材甲醛释放量要求最严格的国家,将对世界范围内的复合木制品生产及出口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我国环保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不符合《中密度纤维板》(GB/T11718-2009)标准的纤维板产品;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8580-2001)中甲醛释放限量E1标准或《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HJ571-2010)标准的刨花板和胶合板产品将被列为“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在生产、流通、出口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禁止使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8580-2001)自颁布以来,对规范、引导我国的人造板工业降低甲醛释放量,提高产品环保性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鉴于该标准实施已有16年,其规定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E1级标准对纤维板、刨花板产品甲醛释放限量与美国的接近,但与美国的硬木胶合板产品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之下,为了满足当前人造板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保障人造板行业合理发展,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按照国标委、国家林业局有关要求,结合人造板行业实际情况编制了团体标准《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T/CNFPIA1001-2016),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对该标准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其对我国人造板产业的影响。
2.《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2.1适用的范围
《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规定了人造板的术语和定义、甲醛释放限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标识及标识申请、监督检查及信息公开等。标准中限定的产品包括直接或间接在人居环境中使用的胶合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单板层积材及定向刨花板。
2.2对甲醛释放量的要求
标准中规定了对于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限量要求分为两个级别:E1和E0级。其中E1级是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产品标准中对甲醛释放限量要求的;E0级对人造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行业向进一步降低产品甲醛释放量的方向发展。标准规定,对于胶合板、单板层积材和细木工板,E1级限量值为≤1.5 mg/L,E0级限量值为≤0.5 mg/L;对于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定向刨花板,E1级限量值为≤8 mg/100 g,E0级限量值为≤5 mg/100 g。
2.3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方法和符合性验证
甲醛释放量的检测以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2013)为依据,胶合板、单板层积材和细木工板采用其中4.59规定的干燥器法检测;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定向刨花板采用其中4.58规定的穿孔法检测。
由于现行产品标准中对抽样规则都做了一定的描述,《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仅对监督检查时的抽样和判定做出规定,要求按试验方法在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人造板中随机抽取3份样品,任取其中1份样品按本标准的规定检测甲醛释放量。如测定结果达到本标准的规定要求,则判定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则对另外两份样品再行测定。如两份样品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即判定为合格;如两份样品中只有一份样品达到规定要求或两份样品均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2.4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
使用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造板行业的生产、经营,提高产品环保性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凡自愿采用《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且生产的人造板产品符合此标准的企业,可向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申请,经授权后可在其包装和(或)产品本身上加贴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内容包括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执行标准、产品批次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类型、规格型号等。
3.《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的意义及对我国人造板产业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人造板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6年,我国人造板生产继续保持增长,产量首次突破3.00亿m3,达到3.004 2亿m3,产值约6 484亿元。全国共出口人造板1 441.77万m3,出口额约66.31亿美元。近年来,由于国内和国际市场对产品的安全和环保性能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人造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受到普遍的关注。国内环保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将人造板列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双高”产品,这使人造板行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而国际上各种反倾销反补贴的贸易壁垒和各种技术壁垒一直不停的影响国内人造板行业。在当前严峻形势下,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在满足市场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保障人造板行业合理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消费者,淘汰落后的产品,促进人造板行业转型升级。
《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是由国内28家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制定程序起草的,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欧洲标准EN13986、美国加州93120法规、美国联邦EPA法规,以及日本JAS胶合板标准的技术指标。本标准在我国现行人造板体系框架内,保持与人造板及其制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的一致,符合当前人造板市场发展的需要。符合该团体标准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
标准实施以后,先后有两批共60家企业(66类产品)申请相应额度并在申请额度内符合标准的产品包装和(或)产品上加贴相应“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证明商标,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以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