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探讨
2018-05-30王英楠
王英楠
(300000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
一、网络交易的形式
网络交易是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是借助网络这个载体来进行的交易模式。具体来说,网络交易的整个过程都会通过第三方中介的认证进行完成,第三方可以对网络交易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公平性进行保障。就比如说在我们生活中出现比较多的淘宝购物,就是一个网络交易的平台。淘宝会对入驻的商家进行认证和信息的登记,确认符合条件之后,商家就可以在淘宝上出售自己的货品。顾客通过淘宝浏览产品的信息,看到自己需求的产品之后在淘宝上下订单。确认订单到完成交易这个阶段是在网络购物中最容易出风险的过程。顾客对订单完成付款,订单就已成立,但是交付的货款并不是直接打到商家,而是先打到第三方平台——支付宝上,支付宝收到付款确认订单成立就会通知商家发出货物,顾客收到货物并对货物感到满意就会确认收货,最后支付宝就会将货款打到商家的账户。通过淘宝的交易形式可以见,影响网络安全的主要是账户安全与交易安全,现在大部分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都会设置双重保护机制,一是登录安全(密码),二是支付安全(密码,支付较大金额需要开启信息验证),但是随着网络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安全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因此要采取有效地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交易安全现状的分析
1.信息的来源渠道太多,消费者的知情权受限
网络交易只能通过网络进行完成,因此消费者可以获知的信息也就仅限于商家对商品展示的相关信息,这就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限制。而且,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的不法商家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商品的简介中对商品做出夸大其词的描述,不符合商品本身的属性,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买,而货物到手后发现并不符合对商品的预期,有些金额不是很大的产品就会被选择留下,不去与商家进行退换货。还有现在的信息来源十分广泛,各种购物网站上总是会有很多广告弹出,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实质上也是一种对消费者知情权的限制。
2.不法分子诈骗
网络交易因为其自身的特质而具有两项鲜明的特性——虚拟性和开放性。有不法分子就会借助网络交易的特性来破坏交易的过程,进而影响网络交易的安全。比较常见就是会有不法分子冒充客服给顾客发送消息,告知顾客并未下单成功,给顾客一个虚假的链接让其重新下单,因为链接的内容与原先的内容看似并无差别,所以会有顾客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造成钱款的丢失。由于网络交易的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就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需要完善网络交易的程序,从而规避风险。
三、民商法对于网络交易安全的保护及其建议
1.民商法对于网络交易安全的保护
民商法实质就是对民法和商法的合称。《民法》主要是对财产和人身进行保护,商法就是规范、调节所有的商事活动,网络交易的本质也是一种商事活动,因此商法中的所有原则基本都适用于网络交易。民商法对网络交易活动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于交易活动的保护。主要就是依据表示意思对网络交易进行保护,在交易的过程中,商家和消费者都必须以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交易,如果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出现,那么交易是无效的。第二,对于商家的规范和约束。主要是利用公示、公信主义原则要求商家对必要的信息进行公示,由此可以使得网络交易环境公正、安全。
2.民商法对于网络交易安全的建议
利用民商法提升网络交易安全可以完善这几个方面:第一,民商法应明确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双方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虚拟的交易也是有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民商法就要对其承认,并对交易过程中双方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进行确认,赋予其电子身份,在网络交易时都需要有认证过的电子身份,否则无法进行交易。第二,加强对于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商家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对于破坏网络交易安全的不法分子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网络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进行网络交易的群体越来越多,对网络交易安全的保护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基于民商法探索对网络交易安全的保护问题,针对网络交易安全的现状,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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