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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音乐教育心理学对3—6岁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的启发

2018-05-29王雪蔚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学龄前儿童感知审美

【摘 要】音乐作为一个当代中科技与情感的结合点,其价值日益受到关注。3-6岁的学龄前儿童正处于音乐学习的敏感期,对于他们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音乐教育心理学担当着从身、心方面促使幼儿进一步提高审美能力的重任。

【关键词】音乐教育心理学;学龄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感知;审美

3-6岁的孩子们音乐意识觉醒,处于音乐行为和音乐能力发展的敏感期。如若把握住学龄前儿童心理特点并结合音乐教学能更好地挖掘他们的音乐能力,为小学、中学等以后的音乐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3-6岁学龄前儿童学习音乐的心理特点

学前儿童的心理一般呈现很多特点儿童心理活动和行为的这种无意性,可以通过儿童的注意、想象、记忆等多种形式及行为表现出来。

在认识活动具体的形象性。大多数的儿童通过接触到的具体的形象和事物来认识客观的事物,生活中的具体的表象会左右儿童对事物的具体的认识过程。这一方面情况主要体现在儿童的记忆、思维和想象方面。幼儿的个性和喜好并不稳定,不受理智的支配,而只受情绪上的支配。年龄越小的儿童,他们所表现的就越突出,这些一般会表现在对人和对事情方面。有一些儿童很爱模仿,由于处于学前时期独立性不强,他们会表现出爱模仿的特点。他们在思维方面,会表现出“直觉行动思维”。在这时期的儿童了解和认识事物、思考事物时的主要特点是:他们会凭着感知觉和凭着一些熟悉的动作去认识和了解事物,同时也在积累知识,逐步成长。

在这个阶段的音乐学习里,有兴趣和意识是幼儿学习音乐的动机。由于音乐对于听觉需要,儿童瞬间捕捉音乐信息的能力是他们进入不同种类音乐学习的基础,而对音乐做出自然反应也是幼儿的本能和兴趣所在之处。幼儿对于音乐成分的有意识注意随着幼儿的专注力的增加而增加,这是幼儿发自本能的模仿唱,对于节奏律动的探索以及对于乐器以及各种物体发出的音色所表现出的兴趣的心理基础。

3-6岁儿童处于审美发展的符号运用阶段,他们在这个阶段里能够运用语言等符号媒介手段促成他们形成对于音乐审美的相关概念,在这个阶段,幼儿们能辨别基本节奏、音的长短和高低、速度的快慢和力度的强弱,这能给他们更多的对于声音自然探索的机会,对浓厚的兴趣会为后面的音乐教学提供了将倾听、身体动作和戏剧性表演相结合的可能性。

二、3-6岁学龄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

学龄前儿童在3-6岁阶段借助音乐的自我表现欲望和能力、音乐在听觉上的感知能力、欣赏能力以及歌唱、节奏能力都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而持续提高。

(一)3-6岁儿童音乐欣赏能力的发展

1、对于音乐情绪性质的感知

对于学龄前儿童,他们在3-6岁这个阶段对音乐情绪性质的感知由不容易理解发展到能广泛欣赏风格多样性质多变的音乐作品,和分辨音乐性质、体裁、风格,最后能在不借助图片或者动作的前提下直接用语言表达他们对音乐情绪体验的感受并且能加上他们自己的想象内容。

2、音乐记忆能力

学龄前儿童在3-6岁时能记住象声词、具体形象和内容浅等简单的歌词和基本的节奏,形象的旋律,到6岁左右的幼儿能够进一步的进行音乐记忆,音乐旋律在头脑中的积累也会越来越多,并且能够明确地对于他们喜欢或者不喜欢的音乐给出简单的理由。

3、对于音乐基本表现手段的感知

在这个阶段,幼儿先是对音乐作品的速度便所有所辨认,并且能够在大脑的控制下进行相应的律动。这个阶段的幼儿能够渐渐地辨别音乐力度和音区的变化,与此同时,幼儿可以在借助一定视觉辅助的情况下辨认简单的趋势结构。

(二)3-6岁儿童节奏能力的发展

节奏能力是幼儿在感知音乐情绪时至关重要的一环,这种能力与人对于音乐的感觉动作有天然的联系。幼儿在感知音乐的时候最先感知的就是速度、节奏能要素,可见,节奏的感知对幼儿对旋律的感知做铺垫。3-6岁阶段的儿童節奏能力的发展随着他们对于肌肉活动的控制由基本能合拍做动作到能通过动作表现音乐再到完全将音乐与动作一致。所以如果及早重视他们的节奏能力的培养,在五六岁时,他们就可以演奏节奏乐器。

(三)3-6岁儿童歌唱能力的发展

幼儿在三四岁时有了歌唱欲望,但由于他们的生理因素限制,其歌唱音域范围不广,在老师的引导下大部分幼儿能大致准确唱歌,但是也存在极少部分幼儿有音准问题,吐字问题等,在这个阶段,幼儿的听觉对于其歌唱就起到了巨大的影响作用,若教师有目的、计划地组织歌唱教育,到幼儿6岁左右他们就可以在音准、吐字方面有较大、明显的进步。

三、引导3-6岁学龄前儿童学习音乐的发展顺序

音乐教育以听觉为切入,想要利用好幼儿的音乐学习敏感期,第一步毋庸置疑是引导幼儿在其短暂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内有知觉地去聆听音乐,引导孩子们在聆听音乐时随着旋律尽可能地想象、律动。对于幼儿的听觉训练,可以根据他们的心理发展特点,建议幼儿在感受音乐同时闭上双眼,避免过多使用自己的视觉器官,通过这样的方式加强其在听觉上的感观。让孩子从听觉上感受音乐的活动能让孩子们在音乐活动过程中兴奋起来。

幼儿对音乐的理解始于音色,再发展到对音高、节奏的分辨、对律动动作协调、对声音有基本的控制能力和对于旋律的记忆能力,因此教师必须正确、有规律地引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使他们对于音乐的热爱和渴望长久地持续下去,毕竟,教育的目的,除了让学生掌握知识形成能力,更不可忽略的是让受教者形成良好的态度以及习惯。对于任何阶段的学生来讲,音乐教学活动都不仅仅是教师的教授过程,更重要的还是受教者如何发展地、有顺序的学习。

作者简介:王雪蔚(1993-),女,民族:汉,(精确到市):重庆,学历:硕士,研究方向:音乐教育,作者单位: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参考文献:

[1]赵宋光.音乐教育心理学概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137)

[2]尹爱青.外国儿童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4.(19)

[3]王懿颖.学前音乐教育[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7)

[4]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J].调查与研究.2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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