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新型高中物理教学模式的创建
2018-05-29胡胜英
胡胜英
【摘 要】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教育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目前非常重视的问题之一。在新课改背景下,传统物理教学形式已经显得非常落后,无法满足学生们的正常需求。所以,教师们应当做好物理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工作,优化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效率,促进物理教学行业的不断发展。本篇文章将阐述高中物理教学的基本特点,探讨其教学模式中存有的不足,并对于具体教学模式创建方面提出一些合理的见解。
【关键词】课程改革;高中物理;教学模式
物理是高中教育中的基础学科,对于学生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提升教学效率一直都是所有教师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因此,基于新课改的背景,教师应当分析传统教学的不足,创建全新的教学模式。
一、高中物理学科的主要特点
(一)结构方面的特点
新课改之后,物理课程的结构出现了一定的调整,尤其是分成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增强了科学性。必修的内容主要以运动学、动力学以及能量守恒为主,为学生后期的学习奠定基础。选修则以物理核心为主,帮助学生加深理解,拓展知识范围[1]。
(二)学科方面的特点
1.重视基础知识
物理是一门非常重视实验的科目,学生们可以通过实验的方式了解物理规律和定理,从中可以发现其对于基础知识方面的重视程度。而且知识构建方面也更为生活化,将重心放在了学生探究能力培养以及实际应用方面。
2.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新课改之后,物理教材的结构经过重新设计,内容变得更为丰富。不同的单元之间都有着独特的个性,且相互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为高中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3.体现物理科目本身融会贯通的特点
高中物理课程包含物理多种不同的物理知识,不仅对于核心知识概念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而且还加强了知识与学生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提升了运用价值。不仅如此,新物理课程对学生的价值观培养也有一定帮助,将基础知识与社会认知全部融合了进来[2]。
二、当前高中物理教学存在的不足
新课改政策提出之后,物理课程的灵活性以及普及性得到了有效提高,从而增加了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和探究欲。但是,仍然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现如今,高中物理教材的内容有所拓展,知识的广度与深度也有所增加,如果教师对教材本身把握不足,很容易造成学生理解困难。不仅如此,由于当前多数高中仍然十分重视应试教育,相关配套习题的难度也越来越高,部分题目不仅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而且计算难度也偏高,给学生们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新课改背景下物理教学模式的创建
(一)实验教学
物理是高中的一门基础科目,包含多种不同的实验。在进行实验教学的时候,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们自主动手实践,依靠实验的方式寻找其中存在的物理规律。然而,由于部分实验的现象极其短暂,只在一瞬间中出现,亦或者某些实验的现象不够明显,导致学生们无法正常观察。为此,教师可以采用视频课件的方式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还原,促使学生们能够观察到实验的细节,并对最终实验现象反复播放,从而增加学生们的印象。例如在进行平抛运动的学习时,教师可以先利用多媒体播放飞机在空中投弹时的视频影响,刺激学生的感官。之后教师在引导学生利用实验仪器对飞机飞行投弹的方式进行模拟,并让其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得出最终结论。
(二)概念教学
所谓概念教学,主要依靠理论内容对特定的物理现象进行阐述。在實际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先向学生们普及某个物理概念的推论过程,促使学生们对其初步有所了解。以此作为出发点,对其重新进行认识,将思维内容进行整理,以此加深学生们的理解程度。例如,教师在进行弹力概念课程的教学时,可以依靠文字与图片共用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述弹力的基本概念,之后再根据概念内容给学生们布置相关习题。当将学生们将练习结果反馈给教师后,教师对其错误展开分析,并将教学内容不断拓展[3]。
(三)规律教学
物理实验往往具有一定的规律,从而对物理对象的本质进行反应,展现出事物本身的发展以及变化趋势。相比于物理概念,规律通常是人们对物理事物进一步加深理解得出的产物,也是经过长期理性思考获得的最终结果。为此,教师可以教师可以在学生们完成实验之后,让其针对物理现象展开探讨和思考,结合自己所学知识,推导出物理规律。之后,教师还可以向学生们提供一些生活化的问题,加深学生印象的同时,还能引导学生们正确应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中物理课程的知识十分丰富,且非常抽象,对于学生的理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教师应当合理创设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与质量。
参考文献:
[1]解晓香.新课改背景下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模式的构建研究[J].西部素质教育,2015,1(12):78-78.
[2]李守朔.新课改背景下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模式的构建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5,1(1):78-78.
[3]朱玉荣.探究新课改下高中物理高效课堂教学的构建策略[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