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隔、互动与融合:新时代高校勤工助学发展研究
2018-05-28王刚山门玉皓徐爽
王刚山 门玉皓 徐爽
摘 要:高校勤工助学既是大学生资助体系中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家长、学校以及社会重点关注的对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然而,长期以来高校却将勤工助学体系人为的割裂,造成应有的培育价值缺失。依据高校“勤工”与“助学”互动中困境分析,进而在党十九大新時代背景下提出融合“勤工”与“助学”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 勤工助学 分隔 互动 融合
★基金项目:昆明理工大学重点基金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慈善意识及能力培养”(KK21201724009)研究成果
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只有把勤工与助学融合,才能做到既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又促进双一流大学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价值分隔——高校勤工与助学的内涵解析
任何事物的存在,皆基于存在价值和功能,高校勤工助学因其具有相应的教育价值和功能而存在,即“能够引起个人或社会变化的作用或能力——教育能够干什么、具有什么作用[2]”。依照《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3]。
(一)勤工的物质价值
由于高校教育体制改革、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十分有限以及助学贷款申请程序繁复、难度较大且成功率低,基本学费和最低标准的生活费已是家境贫寒学生实现学业教育的最大障碍。勤工助学制度则基于有偿性、受制因素少、拓展空间大的优势,一跃成为高校资助体系中最具生命力的措施之一,因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只要依据专业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为单位提供智力劳动就可获得相应报酬。此种低门槛、低要求的制度就困难学生来说,定是绝渡逢舟,不仅可以缓解生活压力,也可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为其自食其力、顺利成长成才开辟了途径。
(二)助学的学业价值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勤工助学活动不仅是“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吸取营养、补充学识的过程[4]”尤其是与专业、兴趣相关的智力型、科技型岗位,更是将知识转化为实践,在实践中自我锤炼、自我提升,继而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过程。在理论知识上,勤工助学活动使学生获得实践知识,扩大知识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实现理论——实践——理论的循环。实践中,不但能疏导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造成的心理障碍,增强自信,还能培养学生走向社会应具备的诸如与人沟通、团队协作等各种能力,使其顺利进入和适应社会,从而促进我国社会化进程。
(三)勤工与助学的育人价值
关系上,勤工是手段,助学是目的,并统一于培养教育体系,其本质是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参与学校组织的岗位实践并赢得报酬以保障学业,而非本末倒置,因工废学。只有将两者充分结合,才能全面发挥勤工与助学的整体价值与功能,实现党的 “立德树人” 这一根本育人任务。在面临家庭厚望、经济和就业等多重压力下,通过勤工助学充分体会劳动的艰辛和不易,进而培养较强的时间观念与劳动纪律,进而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同时,艰辛劳动过程是自信确立与经验积累的过程,进而强化自立能力,赢得社会尤其是同龄人的认同与平视,树立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信念。另外,勤工助学活动不但是学生认识了解社会,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交往的过程,也是社会活动能力逐步得到培养的过程,为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二、互动困境——高校勤工与助学的现势剖析
当前,高校有意或无意把勤工与助学部分或完全分隔,一味在形式上进行勤工的安排,并不考虑勤工是实现助学的手段,无从谈起实现两者的有益互动,致使在思想、机制、管理方面存在诸多困境。
(一)思想困境:对勤工助学认识不足
经济困难学生认知不够,自立意识薄弱。受高校传统体制影响,经济困难学生内心深处认为勤工助学没必要,学费生活费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致使其只把眼光盯在困难补助、减免杂费和社会资助方面,甚至从未想过或不愿考虑自己作为最大受益者应通过勤工助学担负应承担的教育成本。基于认知的误区,多数学生特别是肩负着全家人希望的学生片面的认为:勤工助学会影响自己的学业。事实果真如此吗?据笔者对经济困难学生成绩调查分析,优秀率32%,良好以上比率74.6%,及格率比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高6.2%。此说明,参与勤工的学生对该项制度的内涵与功能领会不够深刻,缺少获得自立的意识。另外,由于自身内在以及部分同学的错误认知,无形中给经济困难学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认为勤工助学这种劳动低下、降低身份地位而被同学看不起。
高校思想侧重不敷,实践中工作仅限于形式。高校未从培育人才角度规划勤工助学的体系与开展,尤其是作为一种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方式,甚至把勤工与助学完全分隔孤立,片面以为只有学习才是作为当代大学生的职责,而且也只有成就学业才是衡量学生是否优秀的第一准则,完全忽视了勤工助学制度对于困难学生解围济困的关键价值。实践中,勤工助学活动仅限于形式上岗位的提供,而忽略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教育、管理体制松散,无视勤工与助学的有益互动与整体统一。
社会缺乏全局性,忽视利益双赢共享。真正意义的勤工助学应建立在社会广泛参与基础之上,是社会与学校之间建立信息反馈桥梁和纽带,因为学生为单位带去的是先进的知识观念、优质的校园文化,而带回学校的则是企业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与规范。由于缺乏认识,企业与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合作仅限于形式的勤工,向高校提供高质量岗位与深度投入的助学处于零状态,致使安全有保证、既贴近社会又有经济收益的勤工助学,得不到社会真正的支持和理解。
(二)机制困境:勤工助学管理体系不足
勤工助学制度不完善,致使勤工与助学脱钩。近年来,虽然高校逐步建组完善了勤工助学的职责范畴与管理体系,也修订细化了相关规定与措施,但多数处于摸索或停滞不前状态,很多制度无法完善或由于某些主客观原因无法得到落实。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不能形成完整的工作系统、工作职责不明晰与角色不明确并存、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以及素质提升跟不上时代与工作的要求,作为内在因素已经完全成为阻碍勤工助学制度长远深入发展之路的顽石。
勤工岗位设计欠缺,丧失助学价值与目的。由于高校扩招、内容单一、形式落后、功能简单和社会失业人员的冲击,致使经济困难学生急剧增加与有限的勤工助学岗位矛盾不断加剧,职位供应数量远远跟不上学生当前需要,出现择优、贫困程度排序等乱象。当前,高校提供的助学岗位多停留在事務型与劳务型,缺少高层次的专业型与技能型职位,不能紧密贴近学生专业学科,更不能使学生得不到应有的素质培养和技能锻炼,直接导致质量和效益不高。岗位安排的随意性与设计缺乏层次性并存,不能充分结合 “大一”到 “大四” 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致使其与大学生心理、专业、年龄特点完全脱节,不仅加重学生心理存在不平衡,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助学的价值与目的。
(三)管理困境:育人培养不足
缺失观念教育,监管实施过程不力。高校与合作者缺乏对学生进行感恩励志教育以及没有配备导师进行职业化教育,导致学生认识不到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对自己将来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意义所在[5]。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勤工的经济价值与助学学业价值完全失衡,进而丧失其系统的育人价值。譬如学生劳动付诸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甚至有学生的人格、人身与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另外,因管理不严导致学生工作行为不端、违规失约状况的时有产生。
缺乏主动教育的系统规划。由于勤工与助学的系统价值割裂,导致用人部门与勤工助学学生的交流仅停留于布置常规工作层面,不能积极主动进行统筹勤工与助学的体系性,更不能深入与勤工助学学生进行系统规划内容与培育的沟通交流,忽略勤工助学的培养育人功能。在具体实践中,只让学生从事具体事务性工作或不予关注,完全没有实践技能、专业知识、通用技能的具体指导与意识引领,致使学生丧失应该得到的助学培养与思想教育进而丧失信心与信任。
三、有机融合——高校勤工与助学的完善
作为高校资助体系中最具生命力和价值的方法之一,是勤工与助学的融集,勤工助学最终目的是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与得到自身素质的锤炼提升。
(一)树立高校勤工助学的思想意识
提高经济困难学生思想认知。学生开展勤工助学的过程,重点在于过程的锻炼、自主与服务意识的培养,需要学生从思想上真正理解、认同其价值所在。高校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和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即全面开展理想信念、道德价值观等系统教育,精确引领学生深入领会该制度的育人价值以及对自身的重大意旨,精确把握并协调融合“勤工”与“助学”的内在联系;引导学生转变“等(等待就业)、靠(靠关系)、要(向家长要钱)”的思想不良观念,激发其奋发向上的斗志,勇敢且自信地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开展勤工助学。
高校应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不仅是解困手段,也是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与自我提升的主要或唯一路径,更是学生摆脱困境、拓展知识的首要方法和内心强大、人格自信的关键节点。确立多措并举且相互协调的人才培养观念,充分融合勤工与助学的各项价值使之进入培育人才层次,使其成为高校立德育人的得力措施之一,形成系统全面的育人机制。
社会应统一思想,全方位支持勤工助学。社会的引入是勤工助学制度存在发展的坚实保障,没有社会支持将会丧失活力。积极开辟社会勤工助学岗位,广泛宣传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的状况以及勤工助学的重大价值与社会意义,倡导鼓励社会主动关注、参与并给予全面支持。完善勤工助学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位阶,在进一步明确社会帮扶经济困难学生的法律义务的同时,国家也应赋予其享有的相应权利,比如政策倾斜、税务减免,确保勤工助学最终目的的实现。高校应积极和企业建立全方位的合作,企业给学生提供岗位,学校在科研、员工培训、企业形象宣传和产品推广方面予以企业一定支持,实现双赢。
(二)创新高校勤工助学的管理机制
横向拓展校外岗位领域,纵向提高职位层次与质量。高校应充分发挥自身现有优势、分析融合有利资源,在创造高层次勤工助学职位的同时,转换思维,变期待被动为积极主动,逐步扩大助学的社会领域,开拓持久、稳固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与高校共建的助学基地,从而使广大学生能以积极态度投入到社会的大舞台。高校勤工助学应从低层次的劳动服务型扩展到技术型、专业型、综合能力型的高层面,从校内扩大至校外[6]。结合专业特点,将日常教学与专项研究、技术创新以及实验模拟、专业实习与实践充分融入学生平时的勤工助学活动,形成系统全面的教育教学体系,实现勤工助学的科技化与体系性。例如对高年级学生依专业做到针对性分配,侧重专业与技术,重点培养社会适应与知识应用能力,为其走向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加快现代网络科技的运用,促成高校管理、单位需求与学生需要的有益互动。不断优化勤工助学的制度与管理的策略方式,增强实践的时效性。高校应搭建诸如移动部落或微信等勤工助学网络平台,改变以往信息发布与接受方式的不协调现状,实现高校、学生的人力资源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高校可以定期发布经过审核岗位招聘信息、分享面试技巧和工作经验,学生可对勤工助学活动中的各类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激活作为管理者的高校、单位与被管理者的学生之间深度交流与探讨,增进双方的彼此认同与支持。同时还应通过竞争机制或审查机制,引入社会企业,促成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助学基地或单位的面对面互动,这种交互式、体验式模式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需求、掌握前沿信息,为其努力方向、提升技能提供指引。
优化勤工助学体制的配置管理,完备运维体系。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学校领导、学生工作部门、院系三级管理模式,参照管理办法和辅导员职业要求,组建勤工助学工作的专业化队伍,负责专题培训与行为教育、岗位安排与信息审核、人员选拔聘用与监督考评等日常工作,确保管理体制的畅通。具体实践中,实行勤工助学信息数据化管理,依据单位性质、个人能力与专业特点进行分层分类划分,做到“人职匹配”;并依学生、单位的行为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表现创设诚信认证制度,落实过程监督,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与责任。依托市场需求,拓宽助学渠道、提升岗位层次,支持学生创业意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帮助学生解决基于求职技巧、职业经验等因素带来的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养难的困境。另外,根据管理办法细化内部实施细则,构建有效的信息联系与反馈制度、奖惩制度和财务监督体系,将勤工助学活动高度融进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校园活动,突出其育人价值,引导学生合理的协调“勤工”与“助学”。
(三)巩固高校勤工助学保障机制
高校应积极筹措扩大资源投入,完善校内相关规章制度。依据管理办法的强制规定,高校必须列支预算相应数额的费用,专门用于勤工助学活动的劳动酬金,严禁挪作他用,以保证勤工助学的顺利开展所需要的场所、设备和经费。高校应严格执行学生与单位的行为规范监督以及准入标准,进一步健全本校勤工助学的各项措施与细则,并根据时代要求及时、精准的进行调节,实现宏观的指导调控和微观的具体化与精细化。
细化具体保障手段,做到确保维护学生权益。依据法律规定积极行事,把握整体、关注细节、严格落实,使学生的正当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审核校验与招聘使用学生过程的监督,尤其要通过合同等形式规范学校、单位和学生的法律权利义务。实践中,不仅要对单位进行形式审查,以免非法人员、团伙利用勤工助学的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且还要进行实质性审核尤其是学生将要从事的工作岗位与内容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具有危险性,避免损害学生的事件发生,根绝一切破坏勤工助学有序开展的活动。
加强学生诚信的培育,增强自身法律适用能力。将勤工助学的意识转换、行为规范的培养始终贯穿于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思想培育、和谐校园建设以及常规教学与社会实践,教育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事、恪守学校校规、职业道德与单位内部的劳动纪律、职业操守,学会诚信为人、遵守崇尚社会道德,断绝不良行为、违规违纪或犯罪活动的产生。当然在参与过程中,当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害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采取以暴制暴的过激行为或无声无息的忍气吞声。
四、结语
高校勤工助学体系是一项最具有生命力且针对性较强的资助措施,尤其是对经济困难学生,为其开辟了完成学业的新路径。勤工助学既有勤工的物质价值,又有助学的学业价值,更有完整的育人价值。思想上,无论社会、高校还是学生必须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的重大意义与实践价值;工作中,应充分运用现代先进的网络技术把勤工与助学有机融合,畅通两者有益互动的渠道;实践行为中,高校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与保障机制,社会应把握全局性积极深入支持并参与勤工助学,学生也应转换意识与角色将自身发展、完成学业与素质提升全面融入勤工助学,进而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协调,促进高校勤工助学的纵深发展。
參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7:36.
[2] 朱元元.关于“教育功能与教育价值”的思考[J],考试周刊,2011(93):192.
[3]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http://www.moe.gov.cn/s78/A05/s7052/201410/t20141021_178429.html.
[4] 孙西艳,王群超.经济分层对大学生思想及行为影响的研究[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7(01):10-12.
[5] 陈蕙,李昭志,黄家敏. 精准化的高校校内勤工助学体系初探[J].中国成人教育,2016(19):75-78.
[6] 郭婉茹,方鸿志.高校勤工助学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克拉玛依学刊,2016,6(02):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