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张氏两烈女碑
2018-05-28马骋
马骋
笔者藏有一本民国二十年(1931)九月由天津直隶书局出版、上海启新书局代售的石印本《南皮张氏两烈女碑》碑帖,落款为“天津徐世昌撰文;天津华世奎书丹”。该碑帖书法学颜真卿,气魄雄伟,骨力开张。被行家评论为:“在用笔上,笔有千钧,其弩笔犹如苍松翠柏,挺拔厚重,行笔、住笔皆出中锋,于法度端严中求灵巧之变,肥不臃肿,瘦不纤弱,举重若轻,变化生姿,拙中藏巧,巧中又寓拙,一股书卷之气飘然而出。”
天津有座“世奎桥”,即以《南皮张氏两烈女碑》书家华世奎命名。桥边立有花岗石石碑一块,上书“华世奎(1863—1942),书法家,号壁臣、思闇,天津人,曾以内阁阁丞身份书写清帝退位诏书。书法宗颜体,气魄雄伟,骨力开张。书丹南皮张氏两烈女碑,今存天津中山公园。曾居天津意租界”。华世奎为晚清、民国时期著名书法家,真、草、隶、篆诸体,无有不精,犹以颜体见长,走笔取颜字之骨,功力甚厚,有馆阁气魄。
再看碑文撰写者徐世昌,曾任民国北洋政府总统。如此显赫的政治人物与书法家为两名女子书写碑文,她们究竟为何许人也?细观碑文,其向世人讲述了一个民国五年(1916)在直隶省天津卫发生的一起轰动津门的惨案,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两烈女为亲姐妹张立(立姑)、张春(春姑),原籍河北南皮县偏坡营村,后移居双庙村。“祖治安尝徙武清,为子绍庭纳妇金氏,生两烈女”。两女之父张绍庭到天津做买卖折本,为了谋生向车行租了一辆人力车以养家糊口,妻子金氏“率两烈女”靠做针线活补贴家用。但是张绍庭“素迂呐”,有一天将租借的人力车弄丢了。车行老板不断派人到张家索要人力车的赔偿,张绍庭赔不起,“夫妇相于泣”。有个无赖叫戴富有,专门“布党羽四方诱致良家子女居奇谋利”。 这个时候打听到了张绍庭的困境,又知道张家有两个女儿,就派其党羽、与张绍庭相识的王宝山到张家假意相劝:“徒泣无益,有两女得一聘金可尝也。”张绍庭于是将次女春姑许字戴富有长子,于清宣统二年(1910)签下婚书。
不久张绍庭去世,戴妻马氏到张家,假惺惺地说“吾不忍戚党孤寡”,無依无靠,并将金氏母女骗至家中居住,并劝金氏改嫁,而欲留两女在家中。金氏于是迁居西门外千佛寺旁租房居住,戴富有却将金氏大女儿立姑强行留下,直到邻居们报警,金氏才得以将立姑领回。戴富有不肯善罢甘休,“逐以金悔婚讼诸地方审判厅”,地方审判厅以无证据为由驳回。戴富有于是毁前约,伪造金氏长女张立许配戴家长子,次女张春许配戴家次子的婚书提交直隶省高等审判厅,并指使其党羽王宝山在庭上作伪证,于是高等审判厅“厅判两烈女具归戴有”。
戴富有于是遣王宝山来张家要人,并别有所图(一说是欲卖入娼门)。金氏“张皇无措,两烈女已潜置毒物,伺母寝熟吞之,翌日毒发俱死”。时年立姑只有17岁,春姑仅为14岁。两位烈女为反抗直隶省高等审判厅的无理判决,以死抗争,被逼殉节。
消息传出,津门哗然,知情者无不为之动容!戴富有、王宝山等闻讯逃之夭夭。在津的南皮张氏族人,认为这是张氏家族的奇耻大辱,遂联络天津的各界名绅,出面抱打不平。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省高等审判厅不得不推翻原判,发拘票缉拿肇事凶手,为双烈女出殡建祠,以示抚恤昭雪。
1916年5月8日,《大公报》报道了两烈女出殡的消息:“本埠西头千佛寺前张姓姐妹同时殉烈,即该处绅商各界以两烈女有维风化,特定于阴历本月初六为之出殡等事已纪各报,兹悉此殡期改为下星期(阴历四月十三日)午前十二点”。
事件发生后不久,就有人将两烈女的故事搬上舞台。1916年8月26日的《大公报》报道:“本埠文艺、醒民、益智三剧社定于本月二十六日起在日界天仙舞台试演新剧三日。闻二十六日晚演《红拂泪》,二十七日晚演《衣冠禽兽》,二十八日晚演《津门双烈女》等剧云。”除新剧外,两烈女故事还被改编为评剧,1983年,该剧又被天津评剧院搬上舞台,受到观众欢迎。
两烈女安葬后,清末重臣张之万的长子张瑞荫,令其管家将金氏母子接回原籍南皮。利用办丧事各界所捐剩下的余款,会同张氏家人在南皮县城里文庙东侧,建“双烈女祠”,并立碑刻石以记其事,碑名为《南皮张氏双烈女庙碑》,由张瑞荫撰文、华世奎书写,这块石碑“文革”时期被毁。金氏母子初居烈女祠西厢房,后来迁居双庙村。
新中国成立后,天津市扩建“新北”电影院,原烈女墓影响建设,双烈女遗骨由其弟、弟媳搬运回南皮,葬于双庙村西北,墓旁的石碑则移至中山公园。据老人们回忆,当年这块碑曾倒放在地,后来时局不稳定,石碑一度被人们忘却,静静地在中山公园内躺了几十年,导致石碑正反面字迹的风化程度明显不同。不过也正是这种忘却使“南皮张氏两烈女碑”在“文革”中躲过一劫。直到1984年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前后,石碑才被重新立起。
目前,收藏界仍然有不少人将《南皮张氏两烈女碑》与《南皮张氏双烈女庙碑》的拓片混为一谈,其实两块碑的地点、撰文、内容都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碑文均为华世奎书写。行家认为,华世奎的颜体为颜真卿后第一人。胡问遂先生在《试说颜书艺术成就》一文中认为,颜真卿独创的“屋漏痕”笔法,华世奎先生在书法实践中更加具体化,归结为“内颤”和“外颤”。在行笔中内颤用提笔,外颤用按笔。提按互相提携,写出的笔道则呈现出不规则的曲线,具有一定节奏的韵律感,好像在那微微颤动的笔道中孕育着无数个音符在跳跃,写出的字出于自然而无丝毫的雕琢之意。
2016年11月25日,广东小雅斋拍卖有限公司上拍了一件老舍先生生前收藏的华世奎《南皮张氏两烈女碑》拓本册页(五十八页),后附老舍题字:“华世奎字壁臣,祖籍江苏无锡,世居天津。自幼勤学,三十中举,同年步入仕途,出任内阁阁丞,辛亥革命后归隐天津。书学颜真卿,此南皮张氏两烈女碑,圆润端庄,凝重大方,予朝夕临之。己丑嘉平月,老舍。”该拍品最后以34500元成交。
《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3期发表了侯杰、陈晓曦所撰《事件·文本·解读——以民国时期“双烈女”事件为中心》。文中通过对当年的报刊文本、碑刻文本、诗词及戏剧文本的解读,认为“文本作者的关注点停留在女性的贞操问题上,而不是对女性命运的关注、对迫害女性行为的鞭挞和对女性解放的提倡。从双烈女在文本中的某种缺席,可以断定男权社会女性个体价值的否定。女性尤其是普通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庸。在这个悲剧性的事件中,她们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还是逃脱不了命运”。
然而直隶高等审判厅对婚约证据(虽然是伪证)的认可表现出当时的法律对包办婚姻的认同,如果放在当今,哪怕不是伪证也都是非法无效的证据,因此这是文本固有的史料价值。如因文本的时代特征而指责其“关注点停留在女性的贞操问题上,而不是对女性命运的关注、对迫害女性行为的鞭挞和对女性解放的提倡”;“女性尤其是普通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庸。在这个悲剧性的事件中,她们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还是逃脱不了成为男性当权者手中玩弄的工具的命运”。笔者认为如此脱离时代背景的指责未必客观、公正。且不说“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摧枯拉朽般的批判与“男女平等”的倡导,使得近百年以后的这类批判显得老生常谈而苍白乏力,而且也贬低了这些文本应有的历史文献价值。
该事件文本的价值笔者认为至少有两点是值得肯定的:一是从个人层面上,张氏姐妹面对直隶高等审判庭徇私枉法、助纣为虐,以死抗暴,不向强权低头,舍生取义,表现出铮铮傲骨与凛然正气,这是虽为“草根”阶层但仍然应有的个人气节;二是从社会层面上,面对张氏姐妹如此社会底层成员,当时的政界要人、士绅名流不嫌其“低端”,而为其竖碑立传;广大百姓也无不为之动容,形成万人空巷送殡之势,纷纷募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出当时社会各界强烈的社会正义感,甚至不辄成为当代社会一面历史的镜子。
编辑:沈海晨 mapwow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