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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民性

2018-05-28江晓军欧阳友权

出版广角 2018年9期
关键词:人民性文化产业精神

江晓军?欧阳友权

【摘 要】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一切文化的生产和创造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重视发展的人民性问题。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生命形态得以延续的依靠产业,人民性是其发展的终极属性。我们要准确把握和解决文化产业“为谁发展”“如何发展”“将来要发展成什么样”这三个问题,即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个维度同文化产业发展手段、目的和价值的统一。

【关 键 词】文化产业;人民性;价值取向

【作者单位】江晓军,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欧阳友权,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南大学2015 年博士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2282015zzts003)。

【中图分类号】G239.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8.08.007

尊重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创造文化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文化观和发展观的经典概括与浓缩,也是我党一贯奉行的政治主张和矢志不移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多次提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做出新时代伟大论断后,提出要克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际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重视发展的人民性问题,具体落实到文化产业领域,就是要准确把握和解决文化产业“为谁发展”“如何发展”“要发展成什么样”这三个问题。

然而,受人民性的概念生成和最初使用语境的影响,当前学术界对与非生产力形态的文学、文艺以及政治活动的人民性有着非常深入的探讨[1],但对作为文化生产力赖以生存的文化产业是否应该具有人民性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长期以来,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文化产业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文化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关注不够。事实上,之所以要产业化就是要使文化繁荣发展,要使人们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文化产业是关于“内容——符号、意义和价值”的生产、提供与消费,其目的是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这才是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和主体功能。一切文化的建设、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资源的积累,乃至一切经济增长的核心,都是以满足人的、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为旨归。正如胡惠林在对文化产业的论述中谈到,一部人类文化产业发展史就是大众文化不断追求公平与正义的发展史,就是不断地维护自己正当文化权益与权利的公共文化秩序建构史[2]。归根结底,人类文化产业发展史就是文化产业发展人民性的彰显史。

人民性是包含文化产业发展在内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灵魂之所在,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根据马克思主义语境中“人民性”的特定含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缔造者。国内学者在论述这一概念范畴时提出了“人民性”的两个基本内涵:一是它的广大性,二是它的革命性。前者是在范围上显示人民的广泛性,后者则是从根本上凸显人民的先进性[3]。我们认为,在当今时代条件下,重视文化产业的产业化发展趋向是必要的,因为要实现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但也绝不能因此而放弃追求文化产业所应有的价值理念。

坚守文化产业的人民性价值立场,就是既要肯定其广大性,充分尊重和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需求;又要倡导其先进性,坚持用来自人民的先进思想与时代精神,引领文化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在文化飞速发展的今天,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文化生命形态得以延续的依靠产业,当不发展文化产业人就不能有效地促进自身生命形态的演化与发展的时候,发展文化产业便成为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建构正确的文化产业发展观——坚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民性,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个维度同文化产业发展手段、目的和价值的统一。

一、发展为了人民: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维度

发展为了人民,核心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关切,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维度。精神自由、文化自由本来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应有之意。精神文化的生产、表达、消费,是根植于每个人内心的基本需要。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精神文化需求被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基础上的基本需求,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精神文化需求显得更为迫切,所以才会有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的雅事与“朝闻道,夕死可矣”的豁达。当然,除了圣人,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还是要以满足大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精神需要为主。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当下,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代表着当前我国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人民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已不再是影响大多数人生活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人口后,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显得更为关注。

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思考和关注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心理结构变化,尤其是关注时代发展和地域环境差异带给人的影响。只有在充分理解和把握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心理结构的基础上,才能真正理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符合人民“口味”的文化产品。既要有“阳春白雪”,又要有“下里巴人”;既要大胆引进和学习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领先成果,又要注重开发与利用我国本土文化资源。要紧跟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尤其是重点关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方面带来的新科技成果,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供给体系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业态创新,丰富和发展多层次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避免停留在产业链的低端恶性竞争和粗制滥造文化产品,鼓励创造科技含量高、上档次的文化精品優品,以适应和满足人民日趋多样化、个性化、高品位的需求。同时,要在尊重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政策引导,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吻合。比如,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以及未开发或尚未形成经济效益的领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等多样化的形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发展依靠人民:文化产业发展的工具维度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一切文化生产和创造的主体。人民不仅通过生产文化产品来实现精神的表达和传承,而且通过消费文化产品而获得精神的满足,在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民主体性得以彰显。正如有学者指出,人民主体性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但更多的还是体现为一个实践问题[4]。尤其是在具体的文化生产和生活实践中,要避免人的“异化”和“物化”,就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的主体性问题。失去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民主体性,文化产业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发展依靠人民,关键是要实现文化产业发展人民主体性的建构。

首先,尊重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民主体性。要始终坚持文化发展的“人民”第一优先性,包括人之于物的优先性、社会效益之于经济效益的优先性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1)突出人之于物的优先性。文化产业发展的目的不是开发文化产品、文化景观、文化项目,而是发展具有文化品格的人。人的发展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终极目的。想象一下,倘若没有了“人”,就好比画家村没有画家,电影没有观众,游乐场没有游客,图书没有读者,一切文化产品都失去意义,变成一堆没有意义的东西。(2)突出社会效益之于经济效益的优先性。文化产业不应该只是精英阶层或者富人的专属游戏,而是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关切点,要倡导“全民同乐”,真正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的努力宣言。因此,要转变文化产业发展唯GDP是论的衡量标准,引入社会效益评价标准,以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多有意义、有品位、有市场的文化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重要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3)突出发展可持续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能只关注当下的需求,更要着眼于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一定要有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避免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不能一味追求当下“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盛世讴歌”,而是要有更远大的追求、更宏伟的目标——为子孙后代创造宝贵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其次,充分发挥和发展文化产业的人民主体性。要为人民群众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主体地位的发挥和发展构造有利条件,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实现文化产业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展。人民群众是文化生产和创造的主体,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创意的形成皆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人民群众也是文化消费的主体,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终享有者和受益者。想要充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必须挖掘蕴藏在人民群众内部深厚的文化创造源泉和高昂的文化创造热情,这样才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巨大活力。一是要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意識。作为文化创造的主体,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意识直接影响文化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要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搭建各种文化交流、展示平台,营造人民群众欣赏文化作品、享受文化服务、交流文化创意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完善国家激励文化创造的政策,鼓励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和“创意转化”。通过制订和完善各项政策,如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尊重、保护原创人才和原创产品;健全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对文化创意产品的激励奖励和成果转化,鼓励全民族积极进行文化创造。三是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破束缚文化创造活力的不合理体制。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文化产业生产和创造的竞争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文化产业发展的目的维度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但这并不意味着文化发展就是割裂的、私有的。相反,文化发展具有显著的包容性、融合性和普惠性,尤其是文化产业化作为当今人类文化生产力的重要发展形式,是推动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主导方式。可以说,没有文化产业具体形态的发展就没有人类文化的创新与传承[5]。尽管文化产业会因民族、地域、宗教等背景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形态,但文化产业承载文化交往的本质并没有改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6]在追求精神文化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方面,全人类是共通的。就这个意义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显然也具有全人类的特质,这是文化产业发展人民性的终极表现。

“关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由此可见,文化的本质与“天下”的概念是紧密结合的,中国历来就有着浓厚的天下观。实现文化产业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不应该局限于本国国情,还要有放眼世界的眼光。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有这种文化担当和文化自信。一方面,要立足本国国情,推动本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不断提升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要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厚重土壤,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不断创新文化业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以产业化发展带动文化的繁荣,一步步实现文化自强。另一方面,要站在人类的高度,以世界的眼光审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通过实施文化精品带动战略,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内容和表现形式,生产具有中国文化元素且在国际市场上“叫好又叫座”的文化精品,服务并满足世界各国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以文化产业全球流动助推各国文化深度交流,在“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的全球文化盛宴中,向世界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实现文化产业发展成果为全人类共享。

简而言之,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人民性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要求文化产业发展应当具有人民性,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维度;与此同时,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从工具和手段上也确实能够促进人民性的彰显,并能够在全球化进程中,实现文化成果的全人类共享,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终极目的。坚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民性,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三重维度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手段、目的、价值的统一。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才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本目标,同时还有益于推动全球文化的共同繁荣,在互动交流中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而不是走向一种“文明冲突和毁灭”[7]。

|参考文献|

[1]邸乘光. 马克思恩格斯使用“党性”和“人民性”概念的考察[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10-28(516).

[2]胡惠林. 论文化产业的公共责任[J]. 社会科学,2009(10):132-139.

[3]赖大仁. 文艺“人民性”价值观[N]. 人民日报,2007-04-19(09).

[4]张宝森. 人民主体性对中国社会发展价值体系的决定和选择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导向探析[J]. 社科纵横,2009(1):74-77.

[5]胡惠林.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论[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43-44.

[6][德]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6

[7] [美]塞缪尔·亨廷顿. 文明的冲突[M]. 周琪,译. 北京:新华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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