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民族声乐的大众化趋势谈民族声乐的审美取向
2018-05-26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陈 红(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在当前社会文化背景影响下,多种民族声乐表演形式与各类演唱方法逐步融合,使得民族声乐演唱表现出艺术歌曲流行化、流行歌曲艺术化、民族唱法美声化以及美声唱法民族化等特征,这些新的特征体现了民族声乐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为确保民族声乐在大众化发展趋势中保持正确的审美取向,其应当保留鲜明的民族特色,以“民”的形式表现“韵”的内容坚持走大众化综合的多元发展道路。
■当下民族声乐演唱的新特征
(一)民族歌曲的流行化
艺术歌曲是音乐与诗歌的融合,包括民族歌曲与美声歌曲两大类。艺术歌曲内涵丰富,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艺术歌曲对表演者的声线、音质、舞台表现力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只有那些拥有良好的音质、声线及表达能力的表演者才能完美演绎艺术歌曲。
近年来,在保留自身艺术性的基础上,民族歌曲逐渐呈现出流行化的趋势。很多流行歌手对民族歌曲进行一定的改编后重新演唱,将传统文化元素与流行音乐元素完美融合,使歌曲获得了更高的社会传唱度,也促进了民族歌曲的普及,如《春江花月夜》等经典歌曲都因近年来的流行化改编被再次广泛传唱。民族歌曲这种流行化的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民族歌曲的表现形式,促进了民族歌曲的发展。
(二)流行歌曲的艺术化
流行歌曲的艺术化主要表现为民族、美声演唱家演唱通俗歌曲、美声演唱者与流行歌手同台演唱等,这有利于促进民族歌曲与流行歌曲的交流与融合,如美声演唱者廖昌永演唱的《菊花台》就是民族唱法与流行唱法融合的经典代表作之一。著名美声演唱家戴玉强也表示赞成用美声唱法来演唱流行歌曲,并且会对这种形式进行积极研究。他在自己的音乐专辑中,也收录了部分用美声唱法演绎的流行歌曲。
流行歌曲的艺术化趋势丰富了流行音乐的民族文化内涵,实现流行音乐的高雅化发展,使流行音乐能够“深入浅出,雅俗共赏”。
(三)美声演唱的民族化
美声唱法,又称柔声唱法,最早起源于意大利。美声演唱法传入我国后,我国先后出现了许多以美声演唱法为主要表演方式的著名歌唱家,如廖昌永、邓小俊等。同时,部分美声唱法歌唱家在美声演唱中探索性地融入民族唱法的特色,赋予了美声唱法浓厚的民族风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关牧村,她的很多作品都带有明显的美声唱法民族化的表演特色,如《吐鲁番的葡萄熟了》等。美声演唱的民族化扩大了美声歌唱家的表演领域,加快了美声唱法的中国化,促进了美声唱法在我国的普及。
(四)民族唱法的美声化
民族唱法强调歌曲及演唱方式的民族性,在演唱中演唱者要根据汉语发声规则、语言习惯等来演绎歌曲。近年来,民族唱法在保留民族性的同时,逐渐融合了美声唱法的一些特征,吐字更加清晰,声音更加明亮,这种唱法提高了民族唱法的艺术表达效果,更易吸引听众。如阎维文的《举杯吧朋友》,演唱者在演唱中融合了美声唱法,使得表演效果更加立体,同时也提高了歌曲的传唱度。
■对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的审视
当下我国民族声乐演唱中呈现出的各种新特征,是新时期大众审美变化的体现,也是民族声乐大众化趋势的体现。
(一)新时期大众审美文化的特征
近年来,我国大众审美文化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大众审美文化新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俗性。新时期大众审美文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通俗性,为了满足大众审美需求,艺术表达形式在不断发展进步中应该更加关注人们的生活,用艺术作品表达人们的情感,并能够通过通俗易懂的艺术表现形式引起大众共鸣,“民族通俗”唱法的出现就体现了民族声乐关注大众生活、满足大众审美需要的发展趋势。“民族通俗”唱法为未接受过专业声乐训练的人提供了一种新的演绎民族声乐的方式。
其次,商品性。进入21世纪,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很多艺术作品不仅以文化传承的方式呈现于大众面前,甚至有人以作品的经济价值来衡量艺术家的成功与否。社会评价标准的改变使得民族声乐表演者开始关注如何提升自身作品的经济价值,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民族艺术的发展方向。无论是在世界各地开办演唱会、演奏会,还是将自己的作品制作成音乐专辑、唱片等实体商品投入市场销售,这些都是表演者寻求个人作品经济价值的表现。
再次,娱乐性。艺术表现形式的通俗化发展趋势使得艺术表现形式具有更明显的娱乐性,艺术家用制作音像制品、影视作品等形式把艺术表现形式的娱乐性和商业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大众审美文化的娱乐性特征体现了大众的消费心理,对于生活、工作压力较大的现代人来说,民族艺术的这种娱乐性充分满足了大众缓解压力、寻求刺激的精神需求。
(二)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
当前,民族声乐的发展与大众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在大众审美文化的影响下,民族声乐表演中的各种艺术元素与表演形式逐渐与流行音乐文化融合,民族声乐呈现出受众大众化、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这种发展趋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众审美进步的标杆,更是民族声乐与时俱进的发展结果。
首先,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精神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对音乐文化也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大众的音乐审美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音乐文化的不同需求,民族声乐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在融合时代元素的前提下,实现自身多元化、大众化发展。例如,美声唱法最早被运用于欧洲的舞台歌剧表演中,传入我国之初,一直处于“曲高和寡”的状态,且由于当时社会对京剧的极高认可度,使得美声唱法一度受到冷淡。近年来,许多中国美声歌唱家逐渐将美声唱法与中国传统文化题材的民族音乐作品相结合,不仅满足了大众的审美需求,也提升了社会对美声唱法的关注度。
其次,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促进了大众审美文化的发展。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使得原本“高高在上”的民族声乐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加深了人们对民族声乐的了解。通过歌唱家们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形式,人们能够更加立体地理解民族声乐的特点、演唱方式,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以原生态民族声乐为例,该音乐提倡民族声乐的原汁原味,在满足大众审美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保留民族声乐的本来特性并展示给大众,促进了大众审美文化的发展。
再次,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是民族声乐不断发展的表现,也促使民族声乐进一步发展。实际上,民族声乐发展的大众化趋势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为了更好地突显民族声乐的特色,民族声乐应该坚持不断深化发展。对于民族声乐而言,大众的审美文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单一的艺术表现形式也无法满足大众的不同审美需求。民族声乐只有在大众审美文化的引导下不断深化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大众审美需求,实现民族文化传播、实现自身艺术价值。
■对当代民族声乐审美取向的思考
(一)保留浓郁的民族性
浓郁的民族性是民族声乐最重要的特征,也是民族声乐在发展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为了保留民族声乐的民族性,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在民族声乐唱法中,要改变当下民族声乐演唱中“千人一调”的现状,实现民族声乐唱法的民族化、多元化。首先,要尊重并保护民族声乐中的民族唱法,如内蒙古的呼麦、布依族的对歌等,在各种民族声乐歌唱比赛中,应该加大对这些独具特色的民族唱法的宣传,并给演唱者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其次,对于民族声乐演唱者来说,一方面,演唱者应该不断提高自身基本唱功,掌握更科学、多样的演唱方法,如通过网络视频的自学、向优秀的民族歌唱家请教学习等,掌握基本演唱技巧;另一方面,民族声乐演唱者尤其是美声演唱者,应该在学习、借鉴西方美声唱法的同时,坚持演唱风格的民族性,实现中西方演唱方法艺术创作中的融合。同时,民族声乐演唱者还应该接触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在掌握自身专业唱法的同时,加强与其他演唱者的交流,塑造独具特色的民族声乐唱法,促进民族声乐民族性与艺术性的与时俱进。
第二,在民族声乐创作中,创作者应该坚持民族性的创作原则,不断在民族声乐创作中融入民族元素。首先,民族声乐创作者应该坚持立足于民族文化,以民族文化为主要特征创作民族声乐作品。其次,为了更好地了解各民族文化,搜集民族元素,创作者应该坚持实地考察,通过与不同民族文化聚集地的人们近距离交流,掌握更丰富的民族文化元素,为创作提供更好的素材。再次,创作者在创作民族声乐的过程中,应该适当融入个人个性与创造力,对民族元素进行适当再加工,例如可以将民族元素与时代元素相结合,也可以将不同类型的民族元素进行融合,用这些极具民族特色的作品,加深人们对民族文化的理解。
第三,在民族声乐教育中,要逐步完善民族声乐教育体系,改变民族声乐教育西化的现象。目前来看,我国民族声乐教育中存在着明显的西化现象,对西方民族声乐文化和教学方式的过度推崇,不利于我国本土民族声乐民族性的传承。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变这种民族声乐教学西化现象:首先,在课程考核标准设置上,应该明确设置民族声乐课的目的是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中国民族声乐,因此,对该课程的考核也应该重视学生对中国民族声乐的掌握情况。其次,在教材编写上,应该重视中国民族声乐的地位,提高教材中民族性较强的民族声乐经典作品的比例,并注重对该类作品的深入赏析。再次,在课程内容设置上,除了学习基本民族声乐理论知识外,还应该加强实践类课程的比重。一方面,教师应该带领学生积极“走出去”,到少数民族地区采风,邀请当地优秀的民族声乐艺术家,为学生讲解本民族音乐发展的历史、文化等,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音乐形式。另一方面,学校应该坚持将民族声乐“引进来”,积极组织各种民族声乐表演活动,可以鼓励校内少数民族学生演唱本民族的音乐作品,也可以聘请各民族的声乐表演者到校参加活动,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同时必须明确:提倡民族声乐教育的民族性,不等于完全排斥西方民族声乐,在民族声乐教育中,应该在强调民族性的同时,注重对西方优秀民族声乐的借鉴。
总之,民族声乐演唱者、民族声乐创作者、民族声乐教育者都应该加强对民族声乐民族性的关注,保留民族声乐民族性,促进民族声乐发展。
(二)以“民”的形式表现“韵”的内容
正所谓“韵律是音乐之美的极致”,民族声乐之美,包含内在的韵律美与外在的符合大众审美需求的美。为了更好地展现民族声乐之美,应该在坚持民族声乐民族性的基础上,以“民”的形式展现“韵”的内容。
第一,在民族声乐中的演唱中,应该坚持传统唱法与时代并重。在坚持传统唱法的同时,要适当加入时代元素;在使用现代唱法时,也不能忽视对传统唱法的借鉴。坚持在满足大众需求的同时,实现表演方法中韵律与美的结合。以著名歌唱家李谷一的《故乡在北京》为例,李谷一老师在演唱这首歌时,实现了现代唱法与传统京剧元素的完美融合,既符合大众审美需求,也完美地展现了这首歌曲的韵律之美。
第二,在民族声乐中的演唱中,要重视收放有度的情感的表达,坚持声情并茂。美的核心是情,因此,为了更好地表现歌曲韵律,体现民族声乐之美,演唱者应该在继承传统演唱技巧与形式的基础上,重视情感的表达。首先,演唱者要不断提高自身演唱基本技巧,重视不同的气息、咬字所能够表达的不同情感,充分利用不同的演唱技巧来表达丰富的情感。其次,演唱者要重视自身神韵的培养,利用各种不同的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等演绎各种不同的情感,如我国著名民族声乐歌唱家宋祖英,在演唱很多歌曲时都会面带笑意,举手投足充分展现了东方女性的魅力,利用表情和肢体动作表现出了东方音乐之美。再次,演唱者要重视对声乐作品情感的理解,这是演唱者更好诠释作品情感的基础。演唱者可以通过个人感悟或是与创作者交流等,深入分析音乐作品中的丰富情感,从而加深自身对声乐作品情感的了解。
总之,民族声乐在唱法中要融入民族元素,重视民族情感的表达,坚持民族声乐的民族性,展现民族声乐的韵律之美。
(三)走大众化综合的多元发展道路
所谓大众化综合的多元发展,就是强调民族声乐在与大众审美和文化需求紧密相连的基础上,实现对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融合。近年来,民族声乐的发展逐步呈现大众化的发展趋势,表演形式也更加多样,为了促进民族声乐各种艺术表现形式与流行元素的融合,进一步丰富民族声乐发展形势,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逐步打破民族声乐各种唱法之间的界限。目前来看,民族声乐与各种流行音乐的唱法之间出现了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趋势,如民族通俗唱法的出现就是民族唱法与通俗唱法的结合。为了进一步加快各种唱法的融合,首先,应该引导不同唱法的演唱家积极交流,分享不同唱法的演唱经验及技巧,同时也可以鼓励不同唱法的演唱家合作演唱,促进不同唱法在音乐创作和艺术表达等方面的融合。其次,在民族声乐教育中应该重视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既要保证学生熟悉个人专业演唱方法,也要促使学生积极了解其他唱法,并能够恰当地将各种唱法的特色在演唱和音乐创作中加以引用。
第二,要鼓励民族声乐演唱者在演唱中表达个性,逐步摆脱单一唱法的禁锢,根据个人声音特色,自由灵活地创作音乐作品,表达个人情感。对于老一辈民族声乐演唱者来说,应该持有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要乐于接受新唱法,并充分利用新唱法来演唱民族声乐作品。同时,对于年轻演唱者在演唱中的创新行为,要给予鼓励与肯定,并不断帮助他们成长。
总之,要根据大众审美需求,坚持民族声乐大众化发展之路,综合运用时代发展中的各种音乐元素,促进民族声乐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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