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命案
——老洋房里的两条人命案
2018-05-26谢福根
■ 谢福根
(上海市消防局,上海 200051)
冬至在我国农历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气。俗话说“冬至大如年”。在我国很多城市都有过冬至的习俗。冬至也是一个祭奠的节气,每年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焚冥纸祭奠死者。在我几十年的工作中,冬至期间遇到过不少大大小小的火案。有些案件我已经相当模糊,只能说出个大概,但有一件案子却令我记忆犹新。这起案件之所以令我印象深刻,是因为我们想尽办法,最后不得已借用公安技侦手段,才最终得以定案。
2005年冬至傍晚,天色阴沉,平日下班的喧闹嘈杂的马路和街道早早地就安静下来了。路上行人稀少,即便偶有路人经过,也大都紧衣缩颈,步履匆匆。唯有北风呼啸着穿行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不时平地扬起股股沙尘,透露出一股凄清肃杀之气。晚上22时许,基本上已经没什么灯光,只有少数几家还亮着灯。夜,冬至这一天来得特别的早,特别的长,离奇的安静。
自从有了手机后,我一直保持24 h开机,就为了可以第一时间接到出警的命令。不知为什么,那晚我睡得不是很踏实,心里莫名其妙地有一种担心。我不断告诫自己,别胡思乱想,别胡思乱想……然而,我的担心还是发生了。凌晨两点多,我的手机响了,是消防局指挥中心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凌晨1点20分左右,卢湾区瑞金二路一幢三层楼的老洋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从以往的经验看,在这个时间段发生火灾的多半是舞厅、卡拉OK厅这些营业性的公共场所,而居民住宅火灾并不多见,特别建筑相对较好的老式洋房。此时,此建筑内发生了死亡2人的火灾着实让人感到蹊跷。
凌晨三、四点,天还很黑。勘查车疾驶在马路上。忽闪忽闪的警灯、独有的警报波长映在路边黑乎乎的玻璃橱窗里显得特别的刺眼。一路上车辆稀稀拉拉,道路畅通无阻,没多久我们就到达现场。
失火洋房前的空地上挤了不少围观的群众。有些穿着睡衣,蓬松着头发,站在警戒线外议论纷纷。火已经被扑灭,消防队员在进行后续收残工作。公安刑侦技术人员也在开展调查工作。
“谢高工,您来了。”局里的火调技术人员向我打招呼,他们已经对现场进行了简单的勘查。“火是从二楼公用厨房烧起来的,起火的部位就在公用的厨房间,然后蔓延到三楼。死者住三楼,刚从美国探亲回来,他们的外孙女就住在隔壁房间,小姑娘幸运地从窗口逃了出来,没受什么伤。”
“谁报的警?”我问道。
“喏,就是那个女的,姓应,她是唯一的目击者。旁边是她男朋友,姓施,他们住在二楼,房子是租的。”同事小李微微抬起头示意。顺着那个方向,我看到一个女的披头散发,身上只穿着件羊毛衫,脚上趿着双拖鞋,两只手交叉在胸前,身体不停地颤抖。我和她对视了一眼,发现她明显地顿了一下。随即就转过头,看向其他地方。她旁边姓施的那个男友倒是穿着整齐,这真有点奇怪。
“谢高工,我们进去看看吧。”听着小李的介绍,我走进了现场。砖木结构的老洋房着实经不起火魔侵袭,虽然火已经灭了,但不时还能听到“噼啪”的响声,那是木头在高温下断裂的声音。整个三楼呈现黑白两片,位于二楼东侧厨房间已被大火烧得完全不成样子,紧靠厨房的楼梯间也焦黑一片。除此之外,二楼其余部分基本上未过火。火灾蔓延的抽拔力顺着楼梯往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烟囱效应”。我们走到三楼,明显感到一股冷意。抬眼一看,三楼屋顶被烧出一个窟窿。在寒风凛冽的凌晨,冷空气顺着敞开的屋顶肆无忌惮的灌进房屋。我紧了紧衣领,走到发现死者的地方。两名死者被发现倒在房间门口,遗体已经被送到附近的医院停放。从现场来看,应该是在开门瞬间被火势撂倒,没来得及跑就直接倒了下去。隔壁房间的窗户敞开着。小李介绍到,死者的外孙女就是通过这扇窗逃到阳台上的。三楼的情况不是很复杂。我再次环顾了一下周围情况,又折回二楼。
二楼厨房是所有过火部位中受损最严重的。这个厨房的北面墙壁、南面墙壁和天花板均为板条抹灰。板条抹灰也是一种耐火处理的方式。抹灰的厚薄直接影响到耐火的等级。过去好多教材和火灾的现实告诉人们,它的耐火时间为15 min。这种处理方式一、二十年前很流行,施工方便,分隔得又快。现在早已被其他方式所取代淘汰。由于受到大火焚烧,天花板板条抹灰被烧毁。北墙、东墙北侧的木制品吊橱也完全被烧毁。厨房里有三个煤气灶具,北侧、东侧、西侧灶柜上各有一个。其中北侧煤气灶烧损严重,表面油漆完全脱落。右面灶眼里发现有铝的融化物,灶具旁还有一团焦黑的絮状物。东侧、南侧燃气灶燃烧细微,厨房北侧还发现有一只热水瓶残骸,在北侧中间地面处则发现有铜导线熔痕。
“如果没错的话,这火应该就是从这北侧的灶具烧起来的。”一旁的小李说。多年的火调经验告诉我,厨房火灾若排除人为放火的基础,主要有如下起因:1)电气故障;2)灶具使用不当;3)气体泄露。从现场的情况来看,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大一些。
谁在半夜打开了燃气灶。
走出洋房,东方曙光微露。完成灭火任务的消防队伍收拾好工具离开了现场,围观的群众也渐渐散去。这时我才发现洋房前的空地上种着一些花草。如果春暖花开之际,应该是不错的景色,可谓春色满园。可惜,接下来我们将在这12月的寒风中,在这一块花草的空地上,“捣腾”一大堆焦黑混杂的燃烧残留物。因为要想寻找火灾原因,关键还得让证据说话。火灾调查必须建立在证据、逻辑推理和经验分析三者有机统一的基础之上。而证据很有可能就是一颗很小的熔珠、一段导线或是一团灰尘。为此我们必须要对厨房间现场所有的燃烧残留物进行仔细的筛选,这是每一起火灾调查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
现场一共清理出70余袋燃烧残留物。我们把它们一一搬到空地上,同时准备了水桶、水管,还有大小网眼不同的筛子。一切准备妥当后,由多名火调技术人员组成了“筛查”小组对所有物品开始筛查。先要用网眼大的筛子粗筛, 再用小网眼筛子进行精筛。这就像电脑清毒扫描软件,既有快速扫描,也有小范围的精扫。在经过第二遍筛选后,我们把所有筛剩下的东西都放入水桶中,用水进行清洗。原本黑乎乎的燃烧残留物在清水的冲洗下渐渐露出来了本来面目。我们在其中找到了一些导线和喷溅的熔珠,兴奋不已,立刻派人送相关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没多久物证中心就传来消息:这些熔珠并非可以证明火灾的引发原因,而是受外部高温造成的。这样一来,电气故障致燃的说法就无法成立。那么,火灾原因就只剩下另一种可能了(因公安刑侦及消防论证已明确不存在人为放火的可能,所以放火作为一个原因这里就不讨论了),而灶具使用不慎引起这起火灾的可能性较大。
是谁在深更半夜还有使用灶具?灶具上烧的是什么?着火的时候使用灶具的人哪里去了?尽管我的同事早已对应某进行过第一次询问,但我还是决定再问问。她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者,也是第一个报警人。一般来讲,对于具有火调经验的技术人员,在他们勘验现场后再次询问,力度会增强,针对性也更明确,可以直奔主题。
“小应,您是怎样发现火情的,当时您在干什么?”我照例询问应某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应回答:“当时我正在房里睡觉,梦中听到‘噼啪’的响声,起来后才发现是厨房间起火了,然后就跑到房间打电话报警,就是这样。”应某低着头,回忆着当时的情形。“你当时看到怎样的情况?”“我看到火很大就赶忙报警,没仔细看。”“那当时就你一人发现情况吗?”“应该是的,我发现后叫醒隔壁姚家阿婆,告诉他们火烧了,快点跑。”“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三楼的?”“当时太急了,火烧得很旺,没想到,火已卷向三楼。”应某的回答很简单。听上去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仅是一个发现人和第一报警人。
我转而询问施某:“您当时也在家里睡觉?”“不是,我在附近的网吧上网,她打电话告诉我火烧的事,我才回家的。”“您这么晚还在网吧?”“我下午2点多去的。”“去之前你在干什么?”“睡觉,起来洗了把脸就出门了。她是晚上回家的,白天在青浦扫墓。”“厨房间最北侧的灶台是你们的吧,出门前灶具上有没有烧什么?”“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一边听着他们的回答,一边顺手翻开了现场的情况记录。看着看着,突然有一段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二楼西北侧房间的东南位置发现有一只红色的塑料盆,盆内有水,还有一条毛巾,房间内未发现热水壶。二楼西北侧房间,正是应某的房间。“你睡前有没有烧什么?”我继续追问应某。“我看了会电视,觉得累就洗洗睡了。”“洗漱用热水吗?”“热水瓶里有。”“热水瓶放在那里?”“我用完就放到厨房里了。”“脸盆,毛巾什么的怎么不放好,挂好?”“忘了。”“忘了?不可能吧。”应某没有接话。尽管我不是什么心理学专家,但也是一名有几十年工作经验的老火调技术人员,接触过的当事人也不算少。按照自己的经验,要判断应某这些话真伪并不难。很明显她的话有蹊跷,但和她几次交锋下来她都咬紧牙关,一字不漏,这样的当事人真是不多见啊。通过现场勘查,我们明知道应某有所隐瞒,但我们只能证明燃气灶使用的客观事实,却无法证实应某就是使用者。
一时间案子陷入了僵局。
由于死者身份特殊,他们是对德高望重的教授夫妇,来自媒体、政府部门以及公众对此案的关注与好奇,更让我们感到压力重重,
“谢高工,我们该怎么办啊?”基本上所有的火调员都和应某交谈过,但始终不够理想,大家都颇为气愤。为了让应某说出真相,我们使出浑身解数,也算得上穷尽了手段。接触火案多了,像这样不肯配合的当事人还是遇见不多的。双方似乎是铆上了。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还原真相,不能让死者在我们眼皮底下枉死。我们反复研究商讨,大家无奈地称这是“诸葛亮会议”。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我们调查,重点就是对应某进行测谎。
出乎意料的是,应某一口答应了我们的提议。她的爽气,反倒让我们疑惑了。难道我们真的判断错误?灶具上熔融的铝废物品,热水瓶在厨房的灶台上,塑料盆内的水和毛巾三者的关系与火灾的关联交织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测谎仪逼出了真相——
和应某约定后,我们先与公安刑侦刑科所测谎工程师进行了磋商,说明了测试意图。工程师根据我们的目的研究确定了测试方案。几天后施某陪着应某如约前来,看得出应某有点紧张。其实,我们比她还紧张。虽然之前也听同行介绍过,也知道一些刑事案件运用这种手段,但在2005年的时候用在火灾调查上,全国范围内还是为数不多的。
测试过程并不长,没多久就结束了。测谎工程师告诉我们,测谎结果显示,应某存在说谎嫌疑,这个结果着实让我们兴奋了一把。如此说来,我们的判断方向没有问题,然而这样一来,这起案件倒变得复杂了,应某很可能因失火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案件很有可能要从火灾事故变刑事案件。
鉴于这个因素,我们将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应某和他的男友施某立刻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公安机关对两人展开了讯问。半个小时后,施某一五一十交代了一切。在施某坦白后,应某迫于无奈之下也不得不和盘托出。
2005年12月21日,应某在朋友家搓了一宿麻将,22日早上又去了青浦扫墓。而施某22日下午14时左右去网吧上网,直到火灾发生后,应某打电话告诉了他,他才回到家中。应某22日从青浦回来已经是晚上,到家后觉得很累,就直接躺在床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以后应某到厨房烧水,准备洗漱后睡觉。应某用的水壶是铝制的,容量为两热水瓶水。她回到房里准备好脸盆,拿好换洗衣服,准备等这壶水烧开之后洗洗再睡觉。她一边等一边靠在床上看电视。也许是通宵的麻将再加上白天青浦的扫墓,没有好好休息合眼,没几分钟应某就又睡着了,直到几小时后,应某被噼里啪啦的声音吵醒,跑出来一看,厨房那里已经火势熊熊。
施某接到电话从网吧赶到家里,消防队员正在灭火,施某站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看到施某,应某马上把他拉到一边,惶恐地说:“我在厨房烧东西,楼上死了两个人。”施某一听,立刻对她说:“千万不要说。”施某告诉应某,死了人她就要坐牢,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承认。所以,面对我们的质疑,应某一直竭力否认事发时她在燃气灶上烧东西,但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到最后施某反倒成了先开口的那个人。
对于这起案件,有一个细节我必须说明一下,铝制品熔点低,在长时间脱水高温燃烧下,铝制品会被融化,熔化后水壶就直立在灶具上,明火对水壶就不能直接加热,只能加热周围的空气并对水壶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时的水壶不太容易再次熔化和燃烧。厨房北侧灶具上发现的铝的熔化物说明起火时有铝制品在灶台上。勘验时,我们在灶台上发现的铝质熔化物就是铝水壶的底座,同时我们还发现了1只缺了底座的铝水壶,二者相应。如果只是水壶被烧干烧穿,通常情况下不可能引起火灾。灶具是金属的,灶台大多数为大理石或其他不燃材质,如瓷砖等。或者说是很难起火燃烧,引火物很难确立,那么这起火灾的引火物是什么?就现场勘查情况来看,最先起火燃烧的应该是灶具上发现的那团焦黑的絮状物。
对此,施某解释说自己有一件穿了很久的T恤衫,应某拿去放在厨房间当了抹布用。当天应某在灶具上烧水时,抹布就放在灶台上。就是这块抹布在长时间高温烘焙下,最终引燃起火成灾,导致了2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