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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艾柯的诠释与过度诠释问题

2018-05-25左东玥

北方文学 2018年11期
关键词:诠释

左东玥

摘要:随着历史上作者与读者地位的变化,对文本的诠释逐步趋向于无限衍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过度诠释的诞生。安贝托·艾柯试图在古典诠释学和哲学诠释学的两极之间划分出一个“文本意图”,用以衡量诠释过度与否。此外,他提出的经验作者意图在诠释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他的理论为我们的诠释活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而在具体的实践中,最重要的还是用文学的眼光来看待文学。

关键词:诠释;过度诠释;作者意图;文本意图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红楼梦》的命意,古今中外存在形形色色的解读,单就中国旧时而言,就出现了以阐释者身份为基础的多种诠释方式。鲁迅在《<绛洞花主>小引》一文中提出:“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1]可见,对同一文本理解和阐释的结果会随着读者群的不同出现差异;甚至同一读者在不同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对同一文本也会产生不同的解读。多种不同的诠释丰富了文本内容,为读者和批评家提供了不同的理解视角。但与此同时,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可以说所有的这些解释都是符合逻辑的、“合理”的吗?如果我们可以将其中一些诠释定义为是“不合理”的,那它与“合理”诠释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对以上问题的思考,自然会让我们联想到意大利学者安贝托·艾柯关于“诠释与过度诠释”问题作出的理论研究。他曾经详细阐明了“诠释”与“过度诠释”的渊源和定义,并提出了以“文本意图”为标准确定诠释是否“过度”的观点。

二、“诠释”与“过度诠释”的产生与发展

“诠释”与“过度诠释”的发展和变化过程与西方文论中作者与读者地位的流变具有密切的关系。“诠释”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对圣经的解释。1819年,施莱尔马赫指出:“目前还没有作为理解艺术的一般阐释学,所有的仅仅是各式各样的特殊阐释学。”[2]在浪漫主义关于非自觉创作的理论和语言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一种适于一切文本解释的普遍方法论;19世纪末,狄尔泰将这种诠释学推向普遍化、理论化。也正是从这时候起,诠释学被看作一种新的理论进入大众视野。

19世紀初阐释学认为文本是具有诠释“唯一性”的,而诠释者的作用就在于尽可能地还原作者原意。如施莱尔马赫认为语言的局限性使得文本不能完全表达作者的想法。“这种思想和语言的异化——内在的言说变成语言符号,尤其是变成固定的、外在的书写形式——使解释变得必不可少。”[3]因此解释者要进行对作者历史情境的“心理重建”,以真实还原作者语境,获得对文本“最准确”的理解,借此最大程度消除由于作者和解释者情境和前理解不同所必然造成的误解。

到了20世纪,随着西方以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为代表的以客观作品为中心的理论相继崛起,文本的诠释也逐渐实现了由作者权威向读者中心的转换。作者不再具有对文本解释的权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这部分丧失的权威性转移到了读者和批评家身上。[4]1946年,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提出“意图谬误”;六七十年代,托多罗夫生动地将文本比作一次“野餐会”:“作者带去语词,而由读者带去意义。”[5]他们都旨在说明正是读者对文本多元化的解读丰富和完善了作品的意义,构成了整个文学活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正是以这种观点为基础,多元化的解释开始兴起并发展。

然而,完全倾向于某一端的诠释理论必然存在它的缺陷,解构主义的形成过于强调多元化诠释的一个结果。解构主义者不仅将文本变成了无限释义的试验田,甚至对文本自身产生了怀疑,认为文本不是在表达一个意义;相反,而是在不断地破坏自身意义,解构自身。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艾柯曾先后多次提出对过分强调读者主观性导致的诠释随意性问题的批评。1962年,他在《开放的作品》中表示了对读者天马行空地解读文本这一现象的忧虑,并提出:读者在以他想要的意义来使用作品的过程中,虽然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所谓的“开放性”,但这种开放性并不意味着交流的“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有“无限的”可能形式,并不意味着欣赏的完全自由。[6]1990年,他在名为“诠释与过度诠释”的讲座中正式提出了“过度诠释”这一概念,批判了神秘主义“根本就不存在文本的原意”这一观点,指明对文本具有无限性的观念实际上来源于对皮尔士“无限衍义”观念的误解。虽然诠释潜在地是无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像水流一样毫无约束地任意‘蔓延”[7]。他敏锐地意识到并不是所有诠释都正确合理,读者的解释自由确实存在着能将一些诠释界定为“不合理”的、“过度的”界限。

三、界定“过度诠释”的标准——文本意图

然而这种界定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艾柯认为波普尔的“证伪”原则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个提示:如果没有什么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断定哪些诠释是“好”的诠释,至少有某个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断定什么诠释是“不好”的诠释。[8]这种解释是抽象的,而为了对诠释的标准进行限定,我们可以首先划定诠释标准的两极——作者意图和无限衍义,然后对这两极分别进行否定,就可以划定出一个诠释标准的大致范围。在作者意图这一端,对文中某句话的理解是要基于具体语境的,而作者本人的意图往往不能成为其诠释的标准。因为在作者完成创作之后,文本就成了一个独立的整体,而进行诠释的时候常常没有作者在场,或者文本的某些符号是作者在无意识状态下创造的,因此作者意图是很难发现的;即使有明确的作者意图,它也可能与文本意义完全不相干。而无限衍义的一极则意味着诠释会指向下一个诠释,使文本的意义永远没有止境。“这只能使意义没有确定性,而只是在无休无止地漂浮。”[9]综上,以任何一个极端作为诠释的标准都是不合理的,我们应当在两种极端中找到第三种可能,即“文本意图”,并将其作为判断“过度诠释”的依据。

我们可以将文本看作一种表达意义的符号,对文本的诠释就是对符号内涵的解读过程。对文本的诠释必然有合理和不合理两种情况。借用艾柯的说法,二者分别为“清醒而合理的诠释”和“狂妄式的诠释”,后者又被认为是来自于一种“神秘主义符指论”。持这种观点的人总是认为一个符号会源源不断地指向下一个符号,并将这种指向过程传递下去,直到揭示某种作者在文本中有意暗示的“秘密”。这种将文本符号诉诸某种神秘动机的理论可以说是一种妄想狂式的诠释,它与合理的诠释的区别就在于它没有抓住互相作为符号的两种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而只是进行了毫无依据的猜想。书中阿基里斯的例子就是对这一点最好的说明:我们可以把阿基里斯比作一头狮子,因为二者都非常勇猛;却不能把阿基里斯比作一只鸭子,因为二者都有两只脚。后者之所以不被众人接受,正是因为在选择符号作比喻的过程中抓住的并不是事物与符号之间的本质联系,而只是将细枝末节的特征联系起来,结果是给读者造成模棱两可之感。

所谓“清醒而合理的诠释”,是希望通过文本这个符号,抓住文本和意义之间的本质联系,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文本意图”。关于“文本意图”的定义,艾柯认为它并不能从文本表面看出来,“只是读者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推测出来的。读者的积极作用主要就在于对文本的意图进行推测。”[10]但需要注意的是,艾柯在这里提出的“读者”,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阅读者,而是一种理想类型,指由文本产生的“标准读者”,它可以对文本自身进行推测。这种“标准读者”的积极作用就在于能够勾勒出一个标准的作者。[11]总的来说,标准读者通过分析文本的内在连贯性推测写作文本的标准作者的意图就是文本意图。文本意图无关于作者意图和读者意图,只由文本自身决定。那是因为标准读者与文本之间形成了一个循环结构:文本的意图由标准读者推测出,而标准读者又由文本制作出。这样一来,文本就成了诠释在论证自己合法性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个客体。这样的定义也许有些抽象,那么我们在具体的诠释活动中应当如何对蕴含在文本中的“文本意图”加以推测和证明呢?

首先,要将其验之于文本的连贯性整体。文本中的某一个词通常会具有多个同位语义,对文本诠释的任务就是联系上下文语境,找到文本中的证据,从而从语义同位群中分离出一个最可能的意义来进行意义的诠释。艾柯举了一个忽视上下文语境从而导致错误诠释的例子:两个人在宴会上交谈,其中一人称赞主人的toilettes布置得精致,而另一个人则回答他可没“去过那儿”。[12]他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忽视了上下文的语境而对多义词语产生了误解。toilettes兼有卫生间和梳妆台两种意义,而他忽视了另一个人之前的话题一直是社交活动中的情况,因此这里的toilettes必然只有梳妆台之意。而过度诠释的重要表现就是利用文本的多义性大做文章,导致词义指向与上下文语境相差甚远,诠释者却认为这是某种神秘动机的体现。这样做最终的结果是文本永远找不到确定含义,只是在具有无限多的诠释可能性的真空中漂浮,这种诠释可以被我们定义为“过度的”。

当文本不是面对某一特定的接受者而是面对一个读者群时,诠释的标准是相互作用的许多标准的复杂综合体,包括读者以及读者掌握(作为社会宝库的)语言的能力。[13]简而言之,就是读者所在社会的语言习得和文化成规,要结合同时代的语词意义和文化背景加以解读。以文章开头提到的《红楼梦》的多种诠释为例,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神仙转世、长相俊美,一生与丫鬟小姐们有数不清的感情纠葛。而正是这样一个人物,寄托了曹雪芹在封建时代中对人性美好的期待。只有结合曹雪芹写作时的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我们才可以理解到这样一个看似不学无术的人物身上承载了多少理想主义情怀。十七年时期,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大受批判,统治者认为《红楼梦》的写作目的是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而与之相较的所有诠释都是政治不正确的,理应受到批判。他们只是将红楼梦放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加以看待,希望它为现实政治服务,因此极力宣扬《红楼梦》中批判封建统治的部分,却忽略了曹雪芹的创作背景,斩断了其他一切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诠释方式。俞平伯在临终前说:“《红楼梦》说到天边还不是一部小说。”他的话语中隐含了對《红楼梦》无限衍义的拒绝。由此看出,在这种在特殊的政治背景下,为了政治目的,而忽略创作者社会文化背景的极端化的诠释可以说是“走过了头”。

最后,除了在考虑语言习得和文化成规之外,前代读者对本文进行诠释的全部历史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伽达默尔曾指出,释义是历史的,是受历史和传统限制的。[14]首先是作者的创作过程,作者尊重历史语境,与语境要素进行交互主体性的协商后创作的产物,历史的主体性与作者的主体性在相互协商过程中通过价值的倾向性得到统一。[15]其次从读者的诠释过程来看,自历史上出现对某一文本的诠释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诠释在不断地更新。历朝历代的读者在与文本的互动过程中赋予文本新的意义,在与历史语境的互动中把自身生活的历史环境加入诠释。在这个多向的互动过程中,诠释数量越来越多,文本意义也越来越稳定。就像“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这些“哈姆雷特”根据诠释者自身所处的环境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始终都是“哈姆雷特”这同一个人,他们的特征内涵在总体上趋于稳定。所以说,诠释者在诠释的过程中如果脱离历史上读者的诠释,而只注重自己诠释的“个别性”,那么这种诠释就缺少了与历史诠释的互动过程,也就很容易由于自身的片面化而被历史诠释的普遍性克服。因此,这种缺乏与前代读者对文本进行诠释的全部历史相关照的诠释也可以被称之为“过度诠释”。

四、作者意图是否可以成为标准?——经验作者在诠释中的地位

对于经验作者意图在诠释中的地位,艾柯本身的态度也模糊不清,甚至可以说他前后的两种观点存在些许矛盾。在论文的前半部分,他坚定地认为作品一旦完成就脱离了作者,此时的作者意图已经和文本没有任何关系。并且进一步说明,即使在经验作者仍然活着的条件下,他的意图也仅仅用来表明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之间的差异,而不能成为诠释有效性的标准。[16]文本自身的客观存在就已蕴含着某种意义,它产生了自身的效果,而这种效果是无需由经验作者做出解释的。然而在讲演即将结束的时候,他的态度似乎又有些妥协。他以经验作者的身份,对他人对他《福柯的钟摆》《玫瑰之名》两部作品的诠释进行批评,旨在说明经验作者的在场也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经验作者了解自己的创作心理和创作过程,而很多时候文本中的某一些符号是在经验作者无意识的情况下自觉产生的,经验作者的任务就是向我们指出那些并没有赋予意义的无意识过程。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经验作者在诠释中的作用不是在于告诉读者什么诠释是“合适”的,而是依据自己的创作经验来表明什么样的诠释是“不合适”的。经验作者的社会背景、心理状态、写作过程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了写作过程中作者意图的产生。而对读者个体来说,同时把握所有因素,试图重塑作者创作时的世界,以便理解作者意图是很难做到的。即使我们能够利用多种手段实现了这一点,受到写作者水平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作者写作时的意图和文本中呈现的内容也未必符合,甚至截然相反;而文本才应该是我们进行文学研究的基础和依据。因此探讨作者意图,并将其作为诠释唯一标准并不合理。但作者也并不应该像艾柯开始提出的那么一无是处,他们的功能就是分辨出其中哪些诠释是“不合理”的。通过作者本人的判断或者批评家对其背景资料的分析,众多诠释中与作者背景和创作环境有明显违抗和冲突的就可以被排除到合理诠释之外。

文本并不存在简单的完全合理的诠释与过度诠释的二元对立,它还拥有一个过渡地带。对于在过渡地带中的多种诠释,作者不可以直接否定,同时也不可以用作者意图说明它的绝对正确性。但也正是因为有过渡地带中的诠释存在,文本内容才得以不断丰富,后代的读者和批评家才能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眼光和理论视角。

參考文献:

[1]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第177页.

[2]Friedrich Schleiermacher,Hermeneutics:The Handwritten Manuscripts,trans.James Duke and Jack Forstman(Missoula:Month Scholars Press,1977),p.95.See also Wilhelm Dilthey,”The Rise of Hermeneutics”,trans.Fredric Jameson,New Literary History 3(Winter 1972):229-244;and Paul Ricoeur,”The Task of Hermeneutics”,in Hermeneutics and the Human Sciences,ed.and trans.John B.Thompson(Cambridge:Cambrige University Press,1981),pp.45ff.

[3]张隆溪,道与逻各斯[M],冯川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第17页.

[4]周宪,重心迁移:从作者到读者——20世纪文学理论范式的转型[J],文艺研究,2010,1:7.

[5]T.Todorov,”Viaggio nella critica americana”,Lettera,4(1987),12.

[6]同上,第6页.

[7]安贝托·艾柯,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三联书店,2005,第25页.

[8]同上,第54页.

[9]同上,第33页.

[10]同上,第68页.

[11]安贝托·艾柯,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三联书店,2005,第68页.

[12]同上,第66页.

[13]同上,第71页.

[14]周秀萍,昂贝多·艾柯与“过度诠释”问题[J],文学前沿,第125页.

[15]岑亚霞,论安贝托·艾柯的诠释限度[A],文艺理论研究,2016年第4期,第198页.

[16]安贝托·艾柯,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三联书店,2005,第77页.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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