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程理性与中国外交*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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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报告将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概括为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在近70年的曲折发展进程中,也经历了从立国外交、建国外交到强国外交的三个伟大飞跃,向世人展现出一幅幅波澜壮阔、色彩斑斓的外交画卷。新中国外交为何会发生如此内容丰富、进程曲折的变化?其背后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又是什么呢?本文试图在对中国外交历史整体回顾与哲学解读的基础上,尝试提出进程理性这一外交决策分析框架,重点探索影响中国外交决策演进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素,以期更好地理解中国外交,洞悉其未来发展脉络。
一、从本体自在、主体自为到关系自觉
新中国近70年的外交演进,大体表现为“立国外交”、“建国外交”、“强国外交”三种不同形态,对此,笔者曾经撰文予以介绍*参见胡宗山:《论新中国外交的不同形态、影响因素与未来转型》,《江汉论坛》,2015年第10期。。这种界分主要是根据外交战略、外交目标、外交主题、外交风格等不同时期中国外交实践的内容予以概括的。如果从中国与世界的主客关系角度出发,运用黑格尔的哲学概念,可以将之分别概括为“本体自在”、“主体自为”、“关系自觉”三个不同互动阶段。在黑格尔的存在论哲学思想中,绝对理性要经历由自在到自为的发展阶段。所谓“自在存在”(ansichsein)是指离开了规定性而坚持自身的存在。[1](P197)“自在”即潜在、未展开之意。在“自在”阶段,事物内部、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矛盾尚未充分展开,存在尚未产生主客体意识,因此基本只关注自身,很少甚至完全不会去关注外部世界,抑或即便关注也只是基于自身的需求。所谓“自为存在”(fursichsein)是指本体已与外部世界产生了联系,并逐渐产生了主客体意识,开始主动与外部世界进行互动的存在。
(一)本体自在阶段(1949—1978年)
所谓中国外交的本体自在阶段,指的是中国与世界、中国与国际体系尚未充分互动,中国依然游离在国际体系之外的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外交的主要任务可被概括为为捍卫政权自立、主权自尊、国家自存而斗争。政权自立指的是确保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不被颠覆。主权自尊指的是保证中国的国家尊严、主权完整不受侵犯。国家自存指的是保证中国的国家安全与生存不受威胁。这一时期可称为“立国外交”阶段,中国主要采取斗争、结盟、革命三种外交方式实现上述目标。这一时期的中国外交风格具有浓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但政权自立、主权自尊、国家自存仍是当时外交工作的核心目标。例如,与苏联论战以及中苏分裂无疑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但在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看来,虽然中苏分裂源于意识形态上的争论,但本质原因还是苏联搞大国主义和大党主义,想控制中国,使中国人感到屈辱,感到不平等,这就侵犯了中国的独立自主,损害了中国的主权自尊,严重影响中国的政权自立,在双方关系破裂后,苏联又直接威胁中国的安全,而意识形态问题则是可以求同存异,内部讨论的*参见吴冷西:《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第555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阎明复:《中苏关系破裂原因再研讨》,《百年潮》,2009年第11期;《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691、88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4-295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第53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
在第一个三十年中,中国曾在一段时期内加入社会主义国际体系,但不久便因中苏分裂而退出,开始“两个拳头打人”,同时反对“美帝苏修”,有一段时间甚至“四面出击”,最后变得十分孤立,以致毛泽东感慨,现在没有人理我们了。[2](P237)中国长时间对联合国持怀疑批判的态度,即使在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也主要将其作为斗争外交和宣传主张的讲坛,对具体活动参与得较少。在前三十年的大部分时间内,中国游离于主流国际体系之外,中国的内外政策主要是从自身的利益诉求——政权自立、主权自尊、国家自存出发予以考量,尽管中国曾经提出要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要维护世界和平,但在当时中国与主流国际体系尚存在隔绝的状态下,中国显然还无法开始系统思考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以及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角色、地位等命题,自然更谈不上中国与国际体系的深层次互动。在这个意义上,前三十年的“立国外交”可被称为中国外交的“本体自在”阶段。
(二)主体自为阶段(1979—2012年)
中国外交的“主体自为”阶段指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国融入国际体系,开始与外部世界的互动进程,逐渐产生了主体意识、自为意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国家理性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国内偏好来说,经济建设取代了阶级斗争;从国际偏好来说,中国外交的核心任务由维护国内政权稳定和国家安全转变为为经济建设营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国内求稳定、国际求和平成为中国内政外交的工作重心。这一阶段的外交可称为建国外交,即外交是为了保证顺利推进经济建设,建设国家,使国家富裕起来、强盛起来。融入、合作、和平成为主要外交工作方式。随着中国对国际体系的深度卷入,按国际惯例办事,遵守国际规则,与国际接轨成为中国处理对外事务的一个主要原则。中国努力融入国际体系,向世界展现的不再是过去那种咄咄逼人的“革命者”形象,成为国际社会一员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在此过程中,中国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自为意识逐渐显现。中国认识到,中国不再是国际体系的被动参与者,而是建设者和责任者。中国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提出的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等理念体现了这种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也反映出中国的主动有为意识。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对外方针之一是“韬光养晦”,但力争“有所作为”仍然是重要的对外政策之一。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充分承担起经济核心大国的责任,展现了大国的担当,在其他安全治理和地区局势中,中国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有为意识也越来越强,这些表明,中国已经将自己定位为国际体系、国际社会的重要建设者,主体性不断增强,自为意识不断明确。
(三)关系自觉阶段(2012年至今)
“自觉”一般和“自发”相对应,而非一个与“自在”、“自为”并列的逻辑概念。自觉是行为体的基本属性之一。所谓自觉,就是主体在内在自我发现、外在创新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维护、发展自我本体,进而创造自我。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对外关系必然要超越自发,走向自觉。对外关系的自觉可以建立在本体自在、主体自为的基础之上,同时,又内在地包含自在与自为的属性和特质。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日益紧密,国际地位大大提高,已经从世界舞台的边缘迈入中央地带,客观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推进中国对自身与世界关系认知的变化。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外交实践中“自觉”“自为”的色彩更为浓厚,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关系自觉”不仅体现为在国际社会中越来越多地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而且表现为在国际治理中提供更多的中国方案,提供中国版本的公共产品。在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方面,中国在和谐世界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亚太梦”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型理念,发出了建立新型大国关系,树立正确义利观的呼吁。在提供中国方案方面,中国深度参与甚至引领国际治理,积极运用主场外交,在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地区安全热点问题、推进复苏世界经济等领域提出中国的解决思路,提供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例如,在朝核危机趋于失控的危险状态下,中国不但提出了“双暂停”的应对思路,而且切实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的制裁决定,对避免朝核危机进一步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增速持续低位运行,在此关键时期,中国政府发出“一带一路”倡议,目前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式参与,有望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15%。中国还主导设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目前已近100个国家加入。“一带一路”倡议及其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配套机制的设立是中国在经济治理领域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表明中国方案已经由政治外交领域向经济金融领域延伸,并取得初步成果。2016年9月召开的杭州G20峰会、2017年9月在厦门召开的金砖五国领导人峰会等中国的主场外交表明,中国不但对推进全球共同行动,应对经济下行发挥了关键作用,而且对推动形成更具行动力的国际经济治理新决策机制也发挥了关键作用。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召开,更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以全球经济治理领导者的身份站在国际舞台上。积极有为的主场外交行动表明,中国已经不再满足于担当国际体系的被动参与者,而是正在向着国际规则的倡导者、制定者,国际议题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实施者以及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者的角色演进。越来越多的中国方案、中国议题在国际多边治理中显现,越来越多的重大国际会议由中国发起和主办,国际体系中的中国元素越来越稠密,中国外交的“关系自觉”时代宣告到来。
中国的“关系自觉”意识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有了最新的展示,报告大幅刷新了中国对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主张。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外交要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3](P21)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国一直强调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希望能够改革并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但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国首次提出“要积极促进国际秩序向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此后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党代会报告都沿袭了这一提法。十九大报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要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此外,在十九大报告中,过去经常出现的“霸权主义”一词消失了,对“强权政治”不是“反对”,而是要求“摒弃”,在大国关系上,则强调要“推进大国协调与合作”。深入分析不难看出,以上对外关系话语调整的背后体现了中国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说明中国越来越把自己看成是当前国际体系的主人之一,过去是来做客的,现在则是来当家的,角色定位、认知定位当然要相应改变。这是中国强国外交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大应该有大的样子”这句话可以很好地概括上述心态。
在国际舞台上积极有为的同时,对于尚未解决的诸多外交现实问题,中国的策略也有了显著变化。例如,对于最为敏感的领土争端问题,中国不再是一味以隐忍退让为解决之道,而是在坚持双边直接谈判的前提下,越来越多地运用行政、外交等多种手段予以解决,尤其是大幅加强了对争议地区的实际管控能力,有效制止了形势的进一步恶化,为将来更好地捍卫中国的核心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十八大以后,一个强国外交的时代已经来临,中共十九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定义进一步揭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内政外交的主要目标。致力于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风采是强国外交的应有之义,它的基础则是中国对自身与世界关系自觉性的认知。
二、压诱系统、“国家人”认知与进程理性
尽管“自觉”在逻辑上与“自在”、“自为”并不是并列或对应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它们之间能够表现出前后衔接,彼此呼应的内在联系。在中国对外关系中,关系自觉阶段的强国外交与本体自在阶段的立国外交、主体自为阶段的建国外交一脉相承,后一阶段的外交形态内在地包含前一阶段的外交。立国外交强调外交的中心任务是维护政权自立、主权自尊和国家自存,但并不意味着经济建设、社会交往、文化发展就可以被排除在外。建国外交强调外交为经济建设服务,并不意味着中国就不重视安全的维护和主权自尊的捍卫。在强国外交阶段,中国的外交关照是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存,外交诉求的全面性和外交方式的多样性表现得更为明显。强国外交需要以国家富裕、内外安全、政权自立作为前提,只有经由本体自在、主体自为才能实现关系自觉。
为什么中国外交会呈现出立国外交、建国外交、强国外交的不同形态?中国的对外目标为什么有时是确保安全,维护自尊,保证自立,为什么有时又转变为维护和平?今天为什么又要将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存?在外交手段中,为什么会发生从斗争外交、结盟外交、革命外交到合作外交、融入外交、不结盟外交等的变化?在第一个三十年中,为什么新中国外交每十年就会实现战略和政策的大调整,出现昔友今敌,朝敌暮友的剧烈变化?第二个三十年中,为什么中国对国际体系、国际秩序的态度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等等。
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研究中国外交的实践历程,而考察中国外交的历史,又须把握历史过程中的根本要素,即中国外交的决策,行动是决策的执行,决策是根本原因,外交决策的变化决定了外交实践的变化和不同外交形态的形成。问题在于,如何考察中国外交决策?这需要了解外交决策分析理论。
国际关系理论认为,国家利益是国家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即国家理性界定国家利益,国家利益(通过国家决策)驱动国家行为。但是在国家理性与国家利益之间存在一个连接环节,即“国家人”偏好,国家理性、国家利益是由“国家人”偏好决定的。“国家人”是国家最高决策者。没有“国家人”偏好这个变量,国家利益决定国家行为这一原理就会变成机械呆板的理论公式而无法有效地解释鲜活的国际政治现实。那么,“国家人”偏好是如何形成的呢?它取决于国家面临的内外压诱系统与“国家人”认知之间的互动结果。
承认国家利益对国家行为的根本制约作用是国际关系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理性主义范式的基本逻辑。但如果我们运用传统的理性概念分析中国的外交政策实践,就会发现诸多与其解释相矛盾的现象。例如,在1949—1989年间,国际权力结构和国际制度结构是恒定的,但为什么中国的主要外交战略会从结盟、中断联盟向准结盟、不结盟不断变化,大约每十年就发生一个颠覆性变化?为什么同样是在两极格局的外部环境中,改革开放前后的中国对时代主题、战争与和平关系、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关系等问题有着完全相反的看法?鉴于传统理性概念在中国外交问题上解释力的不足,本文尝试提出“进程理性”的分析框架,以求更好地解释新中国外交决策的变化。
传统理性包括简单理性或完全理性、有限理性或过程理性两类。简单理性是指追求自身偏好最大化的行为体在预期效用的指引下,评估不同的行动选项,选择获益最大、效果最佳的选项*有关内容参见[美]雷德·海斯蒂、罗宾·道斯著,谢晓非、李纾等译:《不确定世界的理性选择—判断与决策心理学》(第2版),第243-247页,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年。。行为体的偏好或利益内涵包括金钱、地位、名望、权力、生存、安全、愉悦、舒适,等等。评估依据则是不同选项对实现这些偏好和效用的有效程度以及成本收益比的净值。简单理性认为行为体拥有完备的信息并有运用这些信息的充分能力,它假定行为体的偏好是稳定持续的,不仅利益内涵不变,效用预期最大化的假设也不变。事实上,简单理性对行为体偏好内涵的假定往往比较含糊或过于粗疏,例如所谓利润(权力、利益、选票等等)最大化一类的偏好假定太抽象、太理论而不具操作性和对现实的真正解释力。为避免上述缺陷,西蒙等人发展出“有限理性”或“过程理性”概念,提出由于行为体面临的是非完全信息环境及自身在认知上的非全能性,事实上无法真正实现效用最大化,行为体的目标并非“最优”而是“满意”。但有限理性也没有解决行为体偏好不变和内涵含糊的问题。总之,传统理性问题在于,行为体的偏好是否是固定不变的,偏好内涵如何具体化?其实结合人类和国家的社会化进程就会发现,行为体的偏好在社会化进程中是会发生变化且可以具体化的。有的人早年喜欢甜食,但长大后可能喜欢咸食。一个国家先前可能侵略成性,但后来则有可能和平成性。国家的偏好同样可以改变,如二战前后的德国。偏好可以具体化,例如,新中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着较为详细的对外行动目标。这种改变和具体化是行为体在社会化的进程中基于习得而逐步实现的。正因如此,本文尝试在有限理性或过程理性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习得相关理论,提出“进程理性”这一概念,它强调在信息不完全、个体差异等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行为体的偏好不会一成不变,随着与其他行为体和社会环境的互动进程的发生,通过不断交互的“习得”,行为体有可能改变原先的偏好或预期,形成新的更为具体化的效用目标。
在外交领域,进程理性认为,无论对国家的偏好作何种理论视角的界定(权力最大化、福利最大化),国家的利益内涵并非持续稳定而是逐渐变化的,在与国际体系的互动过程中,国家通过社会习得,将修正自身的偏好内涵,调整预期效用,并通过动态确定对外行动目标使之具体化。国家的互动变化和社会习得受到国家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最终通过“国家人”认知形成外交决策得以实现。
进程理性分析框架主要关注:(1)国家内部的影响因素。这是进程理性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基底。国家内部影响因素包括国家实力、国内政治(如政治体制的限制、政治派别的互动、利益集团的博弈、公共舆论的影响等)。(2)国家外部的影响因素。包括国际结构(力量、制度、观念、规范等)、大国关系互动(结盟、制衡、对抗、博弈等)、国家的地缘环境(地理、历史、政治、经济等)。(3)进程理性考察国内、国外两种因素的互动进程。(4)进程理性考察国内国外两种因素的互动进程对“国家人”尤其是决策者所产生的推压诱致作用,对国家的动机、意图、目标产生何种形式、何种程度的塑造、激励、惩罚、制约作用。(5)进程理性考察在国家对外关系的历史进程中,国家偏好、理性内涵、动机与目标是否产生演进、变化,并形成新的认知,从而影响对外行为。
进程理性框架重视国家内外的各种变量,但避免这一解释成为大杂烩,为此进程理性运用政治系统理论的输出和输入概念,将国内外诸种变量整合为内部、外部两种主导变量,将变量的影响视为一种内外压诱系统(推压诱致),它与决策者的习得和认知形成互动,形成国家的动机、意图,上升为国家目标,进而决定国家的决策和行为。对于进程理性来说,内外压诱系统—决策者认知及二者互动是国家对外行为最主要的自变量,它们构成对国家动机的解释,对国家目标的确认,进而决定国家对外行为。
进程理性分析框架认为,国家的对外行为具体表现为对外政策的制定和对外行动的开展,是一个系统的政治输出结果,影响这一输出的变量分为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两个部分。客观条件称为内外压诱系统,它主要关注国家外部和内部范畴是如何对国家对外行为(经由决策者)产生推压和诱致功能的。主观条件是指决策者的认知判断。决策者可能是一个最高领袖、一群领导人,也有可能是若干个部门或机构。不同的国家、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决策者的构成、决策的方式、程序都存在差异,需要结合决策模式具体考察。无论是个体的决策者,还是集体的决策机构或部门,都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所构成的,我们可以将其抽象为“国家人”,她具有自己的认知和判断,决策者或“国家人”作出任何政治决策不是在零基础上进行的,而必然是建立在其知识、能力、经验经历、情感爱憎等基础上的。同时,“国家人”又具有“习得”功能,尽管领导人更替,但历史记忆和情感认知会传递给下一代领导人,为后来的“国家人”所习得,使或改变或维持国家的偏好、预期等理性内涵成为可能。
内外压诱系统和“国家人”认知是国家对外政策的两个主导变量。这两个自变量中,“国家人”认知更多承担中介变量的功能和角色。压诱系统和“国家人”认知是互动的,从而产生进程性逻辑,压诱系统内诸因素的变化、“国家人”认知的变化以及二者互动关系、形式的变化为国家动机的变化提供了可能,从而为国家对外决策和对外行动的变化提供了可能。
在外交政策领域,国家利益、国家理性具体展现为国家动机,动机是行为的诱因,动机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程理性分析框架是通过对影响国家动机、国家理性、国家利益的相关变量即内外压诱系统和“国家人”认知及其作用机理进程的探究来揭示国家对外行为一般规律的学说。
1.内外压诱系统。压诱系统的变量包括内部、外部两大部分共五个主要变量。外部的压诱变量包括国际结构、大国关系、地缘环境。内部的压诱变量包括国家实力、国内政治。
(1)国际结构。国际结构是对“国家人”认知产生重要影响的主导变量之一。对国家产生体系影响的国际结构包括力量结构和规范结构两个方面。国际力量结构如两极格局、多极格局或单极格局。一方面,国际力量结构会通过可预期或不可预期的惩罚性后果来限制国家超越格局控制的不合理行为。另一方面,国际体系的有利因素也会推动国家在既定的国际结构中采取最优化的行为方式,并在国际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国际制度、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组织、世界舆论、人类道义等国际规范结构也对国家行为产生影响和制约。国际规范结构是通过国家对利益、合法性、正当性的关注等间接途径对国家行为产生作用的,是通过国家对于自身在形象、名誉、预期收益等方面评估的心理影响来实现其影响功能的。国际规则和制度会构成环境力量,对国家决策者的价值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国家的决策和对外行为受到一定的制约。
(2)大国影响。大国的影响力是国际结构的一个重要作用方式,而一国与大国、次大国的互动博弈关系往往比国际格局本身更能影响国家的外交政策。在不同的问题领域,不同实力的大国和次大国同样能够构成体系的推压诱致功能。例如在欧亚的安全军事领域,谁也无法忽视俄罗斯的影响力,在经济领域,更是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忽视中国的影响力。中国在经济上的压诱作用是菲律宾新领导人制定理性政策以解决与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3)地缘环境。地缘环境指一国与周边国家在地理上的关联、在历史和现实中的关系,以及双方在文化、经济、政治、社会、安全等领域的密切关联程度,地区的权力结构等。中国在决定抗美援朝时,地缘环境因素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地区权力结构是国际结构的子系统,是指在某一特定地区的权力分布状态。对国家来说,地区权力结构往往更能直接影响其外交选择。
国际结构、大国影响、地缘环境之间既各为独立系统,又存在彼此交叉影响,国家的实力大小不同、地缘环境各异,这三者的交叉和分离程度也有所差异。
(4)国家实力。国家实力是影响国家对外行为的重要甚至是决定性变量。在传统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看来,能力决定意图,权力是国际政治的通行证。国家实力的大小是客观变量,任何国家在制定外交政策,开展对外行动时,都会将自身的实力水平、与对象国的实力对比、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实力地位等作为重要的考察依据。
(5)国内政治。进程理性认为,国家的理性并非天生给定,也不是恒定不变的。国家理性不仅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同样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并且是在内外两种因素、两个系统的压诱之下产生进程性变化。国家理性的进程变化是经由“国家人”认知即决策者认知予以完成的,是诸多因素历史合力作用的结果。国内政治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政治制度结构、政党政治、利益集团、公共舆论等因素。
2.“国家人”认知。“国家人”是指赋予国家人格,使国家能够像人一样作出认知判断,制定决策,实施行动。“国家人”是一种理论抽象,类似于经济学中的“经济人”,是指在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因素约束的条件下,致力于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国家行为体。“国家人”会根据自身的判断,在合理评估成本收益的基础上,采取自认为最合理的行为去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任何内部或外部的因素要想对国家决策产生影响,起到作用,都不可能摆脱“国家人”这个干预变量。如果没有这个变量,就无法有效地说明,同一个国家,面临相同的内外环境,但为什么换了一个总统,换了一个国家的人格化代表,却执行了完全不同的内外政策,例如,目前在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内政外交上大幅度修正了前任的政策。
在探讨导致国家对外行为的诸要素中,政治家、“国家人”所具有的个性绝不能被过滤,否则就无法解释那些变化的现象。因为国家的外交决策是由最高决策者即“国家人”做出的。内外压诱系统能不能对国家行为产生影响,影响的大小,作用方式如何等,必须经由“国家人”这一渠道才能产生效果。“国家人”有自己的认知系统和判断标准,具有个性化的、阶段性的特征。
“国家人”是那些掌握对外决策,实施对外行动的国家最高决策者或最高决策机构。“国家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机构。在君主专制体制中,“国家人”可以被界定为内政外交大权独揽、“乾纲独断”的君主。在当代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国家决策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国家人”可被界定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这一组织机构。美国的最高外交决策机构是以总统为首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美国的“国家人”就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当然,即使“国家人”体现为委员会一类的集体组织,其中也有关键人物,他们往往是国家的拟人化代表,是国家的象征,在国家决策中起到核心甚至一锤定音的作用。
不同时期的“国家人”既有个性,也有共性。共性在于,“国家人”的任何判断不能脱离国家理性和国家利益,不能脱离国家的内外压诱系统产生的影响。个性在于,“国家人”是一个独立的决策系统和影响变量,而不是国家内外环境的附属变量,它具有主观性与自身特质,如领导人的价值观念、能力水平等。“国家人”的个性和主观性,最终浓缩为“国家人”对内外压诱系统诸要素的认知判断水平,并使其输出到国家决策系统之中。“国家人”认知是外交政策理论中的独立变量,是认识国家对外行为的关键因素之一。
3.内外压诱系统与“国家人”认知的互动进程。内外压诱系统与“国家人”认知这两个国家对外行为中的主要变量存在互动关系,且在同一个国家呈现历史性发展的进程特点。
首先,内外诱压系统内诸要素对国家利益、目标的影响程度与方式需要“国家人”作出判断。
其次,“国家人”认知判断参与五大要素间的互动过程。内外压诱系统中诸要素间存在互动,但对这种互动关系的判断、评估需要“国家人”作出。国家实力和国内认知间也存在互动关系。对于国家实力和地位的准确判断,最终只能由“国家人”作出。
再次,“国家人”认知对内外压诱系统诸要素具有反向建构作用。“国家人”的认知会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使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化解不利影响,放大积极影响。“国家人”的认知对国内因素的处理更是如此。国家会采取有效措施来减轻国内政治中那些“国家人”认为不利于国家利益实现的体制障碍、内部斗争、部门利益及大众情绪的负面影响,而扩大其积极作用。“国家人”也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有技巧地运用国内政治来达到对外目的。
最后,内外压诱系统与“国家人”认知的互动是历史的、进程性的。尽管不同时代的“国家人”不同,但作为同一国之公民,总是存在一些共同的、集体性的国家记忆或历史认知,它们往往发酵为某种政治文化,具体到外交领域就是一种对外战略文化。例如,尽管中国外交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外交方式上有很大差异,但国家对外目标的一个重要选项都是为了捍卫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一点没有根本变化,只是在不同目标的排序、轻重缓急,实施方式有所调整与变化。
三、进程理性概念视角的中国外交
进程理性如何看待中国对待国际体系、国际秩序态度的不断变化?中国在对国际体系的深度参与进程中,对主客关系的认知逐渐变化,经历了一个由本体自在、主体自为向关系自觉演进的过程,最终带动国家理性和偏好的逐渐变化。这一变化的最新成果就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中国要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一诉求,它集中反映了近年来中国对待现行国际体系渐趋温和的态度。早在2015年,就有中国外交官员提出,中国是现行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的受益者,中国要做当代国际秩序和公认国际关系准则的维护者。中国的认知变化是在中国与世界的互动进程中发生的,互动使中国获益,改变了中国的认知,使中国重新定位自身的角色,这反过来又影响中国理性偏好的变化。互动进程和社会习得导致了理性内涵的变迁。
进程理性主义如何看待中国外交目标的变化,尤其是1979年前后的变化?外交在根本上是由内政决定的,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变了中国的内部政策,它意味着“国家人”的偏好由“以阶级斗争为纲”修正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曾经多次指出,经济工作是最大的、压倒一切的政治,是解决国际问题的最主要的条件,争取和平是中国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是中国搞建设的需要*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94、240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94、116—117、156、23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内政的变化要求外交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这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外交工作者们的共识。[4]
可以想象,如果1978年以后中国还是继续“以阶级斗争为纲”,它将有很大可能产生对国际形势较为严苛的判断,从而影响外交目标的确定。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影响内政外交间互动关系的另一个重要变量是“国家人”的认知与判断。中国外交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出现“左”转的趋势,并在1965—1968年间达到高潮,但随着苏联威胁的增强和“四面出击”行为带来的严峻挑战,逐渐开始纠正此前过“左”的外交政策。1969年后,中国外交政策大体上是正确的,对美对日关系的正常化,与众多西方国家建交以及重返联合国都为后来的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外事工作仍取得很大成绩,国际地位有提高。[5](P305)“国家人”的认知判断可能正确,也可能失误。1962年至1969年间,“国家人”对外认知出现了偏差,而1970年以后则重新走上正确轨道。错误的内政可能导致错误的外交,但也有可能不会。国家人的认知判断失误如何解决?根本上取决于内部决策模式,要看内部决策机制是否存在纠偏功能。1962年后,毛泽东的政治权威前所未有地增强,其一言九鼎的地位使得在党内对其决策失误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力量。
内政外交又是相互影响的,压诱系统中的国际结构和外部因素同样对国内政治产生影响,1962年以后,毛泽东之所以推动中国政策的“左”转与他认为党内出现了修正主义思想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有关,这与他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和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有关。“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这一比喻十分形象地说明了国内政策的国际根源,尽管这一判断是错误的。事实上,并不是刘少奇等人受到赫鲁晓夫修正主义或美帝国主义的影响,而是毛泽东受到国际形势的刺激,对国内形势作了不切实际的判断。
进程理性如何看待国际结构并未剧烈改变,而国家对外决策却发生巨大变化?从1949年至1979年,国际结构一直是两极格局,中国却为何在两大超级大国间对换(准)盟友身份?这就涉及大国关系、地缘环境等因素,尤其是苏联对中国在地缘安全上的现实威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国家人”认知在决定国家关系中同样重要,如果当时是刘少奇或周恩来主政,中苏分裂可能不会那么激烈或者推迟。但“一边倒”战略、“一条线”战略则必然要实施,它们是由中国与大国的关系、地缘政治环境所决定的。这一时期的国内政治也对外交产生一定影响。“文革”的动乱局面直接刺激了冲击印尼大使馆、火烧英国代办处等极“左”外交行动的发生,使馆人员对毛泽东思想的过分宣传直接影响中国与驻在国关系,“四人帮”的干扰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中美关系在尼克松访华后的进一步改进(美国方面也有责任)。
同样,在1979—1989年间,两极格局并无变化,中国为什么要将过去的结盟战略修改为不结盟战略?主要因素有二:一是国家实力。此时的中国已结束动乱局面,政局稳定,对外关系打开了新的局面,国家实力上升,外部的安全威胁有所下降。二是“国家人”认知。美国在中美建交后诸多伤害中国的言行使邓小平越来越迫切地感到,不能因“一条线”战略而损害中国的独立自主,尤其是在台湾问题上。
无论是毛泽东还是邓小平,独立自主是“国家人”认知改变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为了追求独立自主,为了捍卫主权自尊和国家独立,中国可以放弃“一边倒”战略,也可以结束“一条线”战略,实现对苏对美的真正独立。
从进程理性的视角来看,中国的内政外交决策从立国外交、建国外交到强国外交时代的剧烈改变,是在中国与世界互动进程中发生的,互动与习得修正了“国家人”的理性偏好与预期,带动了中国外交决策的变化和逻辑意识的改变,最终形成本体自在、主体自为和关系自觉的不同主客关系逻辑意识的演变。
随着国际格局的演变和中国实力的增长,未来影响中国外交的六大变量有可能分化组合,简化为三大变量。随着中国向超级大国的迈进,“国际结构”这一最重要的外部变量的影响力将会有所下降,对中国外交的影响将有可能与“大国影响”高度重叠。党中央权威的进一步增强和集中统一领导体制的完善将使中国社会越来越团结,从而使“国内政治”这一因素的影响渐趋下降。“地缘环境”仍然十分重要,但随着中国科技进步和军事力量水平的大幅跃升,它对中国外交的影响也将逐步下降。未来三十年内,大国影响、国家实力和“国家人”认知将是影响中国外交决策和对外行为的核心因素。
中共十九大报告的对外关系阐述表明中国无意改变当前的外交政策,相反,将以更为合作和温和的态度对待现有国际秩序,为世界做贡献。但是,未来中国的强国外交是否会修正现有目标?并进而修正现有外交政策?答案是开放性的,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无论出现何种选择,必然是中国与世界互动进程产生的理性预期,是内外压诱系统诸要素与“国家人”认知判断互动的输出结果。
四、结 语
中共十九大之后,中国的强国外交步伐将迈得更大,更为有力,中国的关系自觉意识将更为彰显,并不断外化为外交实践。中国将在与世界的互动进程中,通过反复习得和社会化,更为精确地定位、校准、细化自身的理性偏好。可以预期,强国外交时代的中国将会更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提供更多的中国方案,供给更多的国际公共产品,而中国对大国关系的把握程度,对国际秩序的捍卫力度,对世界和平发展的贡献水平将会前所未有地大大提升。另一方面,中国也将更为有力地捍卫核心国家利益,甚至有可能抓住历史机遇,实现祖国统一,解决领土争端问题。
在未来影响中国偏好和决策的诸要素中,大国影响、国家实力和“国家人”认知将是三个主导变量。中美关系尤其是双方实力对比的变化是影响中国强国外交推进力度、进程和效果的外部决定性条件,而“国家人”认知尤其是享有最高权威的决策者对内政外交目标的再确认与现实形势的判断则是内部决定性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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