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严防“蝇贪”盯向贫困群众“救命钱”
2018-05-23颜新文
颜新文
“再也不用担心村干部扣留我的低保金了!”日前,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低保户陈某如数拿到被村干部“扣留”多年的1.3万元低保补助款时,由衷地露出了笑容。
“扣留”陈某低保补助款的是刘井村村委会原主任叶先成。事实上,叶先成以代为保管陈某低保补助银行卡和代办取款业务为由,将低保补助款占为己有,被查实后不仅全额退还了补助款,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3月又被浙江省纪委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蝇贪”,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挺纪亮剑,严惩震慑,让贫困群众更有获得感。
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精准扶贫监督责任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是浙江省委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2015年,浙江提前完成消除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2017年,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已达1万余元,扶贫开发正朝着“高质量均衡性”的目标迈进,但因病致贫、因灾返贫情况时有发生,扶贫工作没有完成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压紧压实扶贫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时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同志多次强调。
2017年8月,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和专项督查方案出台,对淳安等26个加快发展县进行专项督查。省纪委派出7个督查组,抽查扶贫资金项目106个,低收入农户310户,发现问题107项,涉及问题115个,开展问题线索督办22件,挂牌交办督办信访件34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82项,并以省纪委文件形式向县委反馈督查意见,同时抄送该县的上级市委、市纪委,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8年2月,浙江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对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部署,出台《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压实精准监督责任,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实施全方位、多轮次精准监督,确保监督检查不留死角,确保应帮扶对象“一户不漏、一个不少”。
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领导调研、约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督办、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绍兴市纪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行工作清单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及分工,逐级落实职能部门责任。
常山县纪委以明责、查责、问责“三步法”推动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扶贫主管部门履责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今年以来,共对6名扶贫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责不力进行问责通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与农办(扶贫办)、审计、财政、民政、巡视巡察等部门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合力。
开展“三级联查”,高效处置问题线索
“你觉得村里认定的低保户合理吗?低保补助资金是每月领取的吗?”这是建德市纪委在开展“三级联查”时必了解的内容之一。
全面开展“三级联查”是浙江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省开展重点县乡抽查,市开展乡村实地检查,县乡开展进村入户普查,确保入户检查一个不落。2017年以来,全省共派出省级督查组14个、市级督查组76个、县级督查组545个,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不用陪同接待,直奔贫困户家中对扶贫领域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共逐项逐户排查扶贫资金项目4640 个、低收入农户38594户。省市纪委还对258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重点交办督办。
为进一步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在畅通来人、来电、来信等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各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还通过在村公开栏、小超市、岔路口等人流密集处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和问题反映点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研判,今年3月,浙江省纪委对全省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提级管理、建立台账和逐一销号,并与信访部门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对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实施重点督办。今年第一季度,共梳理出60件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将进行重点督办。
据了解,浙江省纪委在2018 年至2020年三年专项治理期间, 将会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分批对全省89个县(市、区)、省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重点地区开展多轮次、
滚动式,以及“回头看”等形式的督导、检查,实现低收入农户入户核查、扶贫项目实地勘察“全覆盖”。
保持高压态势,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云和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县慈善总会副会长、县中心敬老院院长曾观明,因在救济款物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 违规套取助学补助资金、特困老人供养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销主任科员职务處分,降为副主任科员,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慈溪市桥头镇残疾人联合会原工作人员余奕宏,因在负责申领残疾人补助过程中优亲厚友、骗取补助资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胡志权说。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对扶贫领域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保持高压态势。2 017 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446 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672起,因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被党纪政纪处分445人,组织处理467 人,采取留置措施8起,移送司法机关31人,涉及金额4130.57万余元。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对的,或者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进行严肃问责。
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大丘田村村委主任高俊兵,在2014 年度大丘田村村委确认“低保”对象过程中,造成“老人轮流吃低保”“拆户拼户”和“低保资金再分配”,擅自更改集体讨论确定的低保对象名单、增补低保人数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环市清港镇凡宏村党支部副书记施志初,在发放御寒物资扶助孤寡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众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顺县柳埠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允康,在2013年度柳埠村低收入农户帮扶对象名单审核中,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出现4户为非低收入农户,受到通报批评。
查处一个、通报一批、警醒一片。浙江省纪委坚持把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通报曝光,并张榜公开到村一级。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典型案例214起,点名道姓308人,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