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和物业税
2018-05-23廖俊平
廖俊平
先说说标题里面用的物业税这个词,2003年国内提出征收物业税,后来改称房地产税,本文采用物业税一词,是直接对应property tax (实际上,在美国,property tax不仅针对房地产征收,也针对动产例如车辆船舶等征收),本文主要也是记述美国的物业税征收和租购同权情况。
前两天看见一个讲座上面有专家分析发展租赁业务的时候提到:在美国租房和购房是不同权的。这和笔者的亲身感受并不一样。在此笔者不想全面探讨租赁同权的完整定义,倒是想借这个话题说说我在美国所体验的租房权益,顺带说说物业税和租赁的关系。
那一年,借着去麻省理工学院做访问学者,把正在读初二的儿子带去见识了一下美国的中学。作为持J2签证的访问学者家属,他是可以免费就近入读公校的。我带他去附近的教育局,当场做了一个英文测试,认为他可以和普通美国孩子同班学习,再确认了住处附近的公立学校有学位可以接收,接着就要我提供“lease”,也就是租房合同,我当时已经把公寓的租赁合同带在身上,但还需要公证一下。
这个公证的过程真是简单:按照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指引,我找到我开户的银行(在附近银行开户是到埠以后首先要做的事),帮我开户的那位银行职员就有公证员资格,因为在开户的时候他已经审核过我的资料,所以根本不需多费口舌,只见他拿出一个上了锁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他专用的公证印章,在我那份租赁合同复印件上骑缝盖了章,这个公证就完成了。
这里的重点是:能否进入这个学区的学校,要看你是不是住在这个区域;而是否住在这个区域,只需要你提供经过公证的租房合同就可以了。这就是很实际的租购同权。
接着说物业税。我入住公寓的时候同时拿到一把信箱钥匙,打开信箱,恰好就看到一份印刷的册页,是当地市政府刚发来的,主要部分就是市长签名的年度物业税报告(当地的市长不叫mayor,而是city manager,美国很早就有这种形式的市长),这份报告是给公寓住戶的,并不是专门给公寓业主的(这座公寓由一家公司拥有,分租给租客。如果是给业主,就不用放在每个住户的信箱里)。报告里面详细说明了当地的物业税征收情况——物业税是用来作为地方财政保底收入的:首先预算本市政府当年的支出,然后扣除联邦和州、郡(county)等转移支付,剩下的缺口就由本市辖区征收的物业税来弥补。而物业税是这样来算:先看当年需要征收多少物业税,然后匡算本市可征收物业税的房地产总估值,用税额除以总估值,就是该年度的税率。当然,实际计算要更复杂一些,因为有些低收入老人是免征物业税的。
这个脉络就比较清晰了:物业税的最终责任人是业主,但如果房子是出租的,通常就约定由租客缴纳物业税,同时,由物业税覆盖的各种社区服务:治安、卫生、消防……还有更重要的是教育,这些都是由租客实际享受的。也就是说:物业税的计征方式就将租购同权很好地体现出来了:租客通过缴纳物业税为自己享有的社区服务埋单,权利来自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