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18-05-23牛凌云周莉
方圆 2018年8期
牛凌云 周莉
近年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积极构筑“正面引导、诉求表达、内外联动、长效预防”四项机制,先后化解各类矛盾83件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筑正面引导机制,营造矛盾化解氛围。依托办案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的过程。邀请民意代表参与检务公开,营造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环境。专门聘请民意代表47名,邀请其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座谈会等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引导群众理性反映问题。
构筑诉求表达机制,拓宽矛盾化解渠道。以检务公开大厅为载体,实行诉求分类引导。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专岗,对来访群众开展预接待、办事流程咨询和部门引导,有效防止因办事流程不畅引发新矛盾。以执法办案为载体,反贪、公诉等主要业务科室在办案时,既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又要告知检察机关办案流程,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控告、举证、辩解权,以便办案部门找准矛盾症结、依法公正处理。
构筑内外联动机制,提升矛盾化解实效。整合内部力量,提升矛盾化解效率。成立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领导小组,遇有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各部门联合行动并集体研究处置方案。整合外部力量,提升矛盾化解效果。组织听证会12多次,邀请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参加,利用多媒体示证方式解读案件,消除了9名申诉人的误解,最终息诉罢访。
構筑长效预防机制,着力防范矛盾发生。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促廉洁,减少在执法环节引发矛盾的可能性。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借“外脑”排查矛盾隐患,对案件“挑刺”、把关,严防出现错案引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