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带来的危害
2018-05-23张金平
张金平
什么是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包括洪水灾害和雨涝灾害两类。其中,由于强降雨、冰雪融化、冰凌、堤坝溃决、风暴潮等原因引起江河湖泊及沿海水量增加、水位上涨而泛滥以及山洪暴发所造成的灾害称为洪水灾害;因大雨、暴雨或长期降雨量过于集中而产生大量的积水和径流,排水不及时,致使土地、房屋等渍水、受淹而造成的灾害称为雨涝灾害。
由于洪水灾害和雨涝灾害往往同时或连续发生在同一地区,有时难以准确界定,往往统称为洪涝灾害。其中,洪水灾害按照成因,可以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风暴潮洪水等。根据雨涝发生季节和危害特点,可以将雨涝灾害分为春涝、夏涝、夏秋涝和秋涝等。
暴雨是一种常见的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规定: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为暴雨,超过100毫米为大暴雨,超过200毫米为特大暴雨。暴雨发生的时间短,但雨量集中。1975年8月7日,河南省林庄一天降雨1 005毫米,较安徽淮北地区常年降水量还多100毫米,河库溃坝,洪水泛滥,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暴雨是一种复杂的天气现象。它不仅取决于天气系统和天空状况,而且也受到地理、季节因素的制约。春夏之交,南方的暖湿气流开始活跃,并源源不断地从南部洋面涌入我国大陆,此时,北方冷空气活动逐渐减弱,冷暖空气频繁而剧烈地交绥,形成一场又一场暴雨天气过程。
从影响系统来说,暴雨主要受台风、低压、低槽冷锋、静止锋、切变低涡等天气系统的影响而产生。每年6~7月间,江淮流域(西起湖北宜昌,东到日本,南北宽三四百公里,东西长达一两千公里)常常出现一种大范围的连阴雨天气,气象上称之为梅雨,此时气温高、湿度大、风力小、降雨频繁,多大雨暴雨,容易引发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何其重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洪涝灾害特别严重的国家。
据资料记载,从公元前206年~公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2 155年间,大水灾就发生了1 029次,几乎每两年就有一次。
相传在四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我国中原大地上发生过一次特别大的洪水。洪水淹没了土地,冲毁了庄稼,房屋倒塌,人死牲亡,到处是白茫茫的水波,活着的人纷纷跑到丘陵或山上去避难。当时有位治水的英雄叫大禹,传说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治理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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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的黄河,比之长江,在水害的程度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在历史上曾决口泛滥1 500多次,大的改道26次,平均每3年有一次决口,每100年有一次大改道。公元1117年,黄河决口,淹死100多万人。公元1642年,黄河泛滥,开封城内37万人被淹死34万人。
在洪灾的侵吞中,大城市也无法幸免于难。据考证,历史上洪水曾五进北京城,天津市曾8次被淹。
20世纪发生了十几次洪涝灾害:
1911年,安徽、江苏洪涝灾害死亡80万人。
1915年,广东洪涝灾害死亡10万人。
1931年,中国发生特大水灾,有16个省659县受灾,其中最严重的是安徽、江西、江苏、湖北、湖南五省,山东、河北和浙江次之。8省受灾面积达14 170万亩,占8省耕地面积的1/4。据统计,半数房屋被冲,近半数的人流离失所,不少人举家逃难。这次大水灾祸不单行,还伴有其他自然灾害,加上社会动荡,受灾人口达1亿人,死亡370万人。
1935年,长江流域湖北、湖南洪涝灾害死亡14.2万人。
1954年,江淮流域洪涝灾害淹没耕地4 700余万亩,受灾人口4 000万,死亡3.3万人,经济损失240亿元。
1963年,海河流域遭遇历史上罕见的洪水,受灾面积达6 145万亩,减产粮食60多亿斤,受灾人口2 200多万,死亡5 000多人,经济损失120亿元。
1975年,河南洪水多座水库垮坝,受灾人口820万,死亡2.6万人,经济损失210亿元。
1981年,四川洪涝灾害,受灾人口1 600万人,死亡888人,经济损失40亿元。
1985年,辽河中下游洪涝灾害,受灾人口1 300万,死亡240人,经济损失76亿元。
1991年,江淮流域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超过1亿,死亡1 444人,经济损失756亿元。
1994年,珠江流域洪涝灾害,受灾人口4 000万,死亡981人,经济损失430亿元。
1998年,一场世纪末的大洪灾几乎席卷了大半个中国,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嫩江松花江流域及广东洪涝灾害,受灾人口1.8亿,死亡4 150人,经济损失1 666亿元,京广铁路行车受阻100天。
据统计,1950~2000年,全国水灾共造成26.3万人死亡,11 074万间民房倒塌,平均每年直接经济损失几百亿元,重灾年达1 000亿元以上。
洪涝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危害
洪涝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除造成人畜死亡、伤残外,还造成严重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衍生损失。
直接损失和衍生损失是指洪水淹没造成的损失,如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房屋、设备、物资、交通和其他工程设施的损坏,工厂、企业、商店因灾停工、停业和防汛、抢险费用等。
间接损失是由直接损失而引起的损失,如农产品减产给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轻工业造成的损失,交通设施冲毁,给工厂企业造成产品积压、原材料供应中断或运输绕道费用增加所造成的损失等。
衍生损失是灾害损失的外延,如由于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口伤亡、疫病、社会不安定、灾区文物古迹遭受破坏以及文化教育和生态环境恶化等方面的损失。
对农业的危害
严重的暴雨洪水,常常造成大面积农田被淹,作物被毁,使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洪涝灾害的危害对象主要是粮棉油等种植业。
对交通运输的危害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每年汛期各类洪水灾害对铁路正常运输和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危害。不少铁路干线处于洪水严重威胁之下,七大江河中下游地区有京广、京沪、京九、陇海和杭沪甬等重要铁路干线,受洪水威胁长度超过1万公里,西南、西北地区铁路常受山洪、泥石流袭击,其中成昆、宝成、天兰、阳安、兰新、兰青等铁路干线为山洪、泥石流高强度多发区。
我国所有山区公路都不同程度受到山洪、泥石流的危害,西部川藏、滇藏、川滇、川陕、川甘、滇黔等10余条国家干线,频繁受到泥石流、滑坡危害。
对水利设施的破坏
洪水对水利设施的破坏相当严重。如1963年海河南系洪水,5座中型水库、330多座小型水库垮坝,占原有水库数的37%。1981年四川洪水,15座小型水库失事,冲毁塘堰14 089座、堤防641公里、渠道2 576公里、提灌站3 401个。
对城市和工业的危害
我国大中城市基本上都是沿着江河布设的,受江河洪水严重威胁,有些依山傍水的城市会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危害。遇有较大洪水,往往打乱城市生产、生活秩序,遇到特大洪水甚至遭毁灭性的灾难。如1983年汉江上游发生大洪水,洪水位高出安康城1.5米,安康城遭到毁灭性的灾害,城区最大水深达11米,89 600人受灾,淹死870人,除40多幢高层楼房完好外,9万多间平房大多被冲毁。再如1988年广西柳江大水,柳州市18.8万人受灾,全市90%以上工厂停产。
洪涝灾害对社会的影响
洪涝灾害除造成人员伤亡、灾民流徙外,洪水过后常引起可怕的疫病流行。1861年,安徽春夏淫雨为灾,徽州、安庆暴发瘟疫,安庆“染疫而死亡者十之八九”。到1862年又暴发了大范围的瘟疫,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云南、贵州等省均发生瘟疫,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甚于水灾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