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数字化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2018-05-15古东权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人类成长历程和优秀传统进行反映的一种文化,在文化保护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无形性特征,使得其保护工作的难度较大。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新的机遇,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引入虚拟现实及可视化展示技术、运用新媒体再现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式,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关键词]数字化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知识经济时代,文化的传承非常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蕴含着丰富的内涵。运用现代数字技术,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新的途径,甚至于数字化文化遗产的发展程度已经成为了一个国家信息基础设置的标志。最近几年,我国越发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建设,强调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实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不存在物质实体,被团体或者个人视作文化遗产的表演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文化场所、工艺品等,如昆曲、嘉善田歌、芜湖铁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有几点,如语言形式、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知识实践以及手工工艺技能等,其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文化,强调对知识、技能和技巧等的传承。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着较大的难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无形的,需要以人为依托进行表现和传授,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传承人员的个人因素会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保护方法的局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的保护方法通常都是利用文字、图片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保存,缺乏完善的保护机制和保护方案,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很容易出现数据资料的丢失;三是地域的限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脱离特定的民族文化而存在,不容易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但是死板僵化的传承方式也影响了文化本身的创新和发展[1]。
二、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需要以人为依托,以形象、声音、技艺等作为表现手段,属于一种活的文化,对于保护方法有着比较特殊的要求。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经历了从口传心记到文字记录再到影音资料记载的过程,现代数字技术的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采集和记录手段,要求相关部门利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证记录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真实性,构建资料性数据库,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面对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构建相应数据库的过程中,需要重视顶层设计,确保其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从宏观角度分析,国家应该建设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形成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系统和综合管理平台[2];从微观角度分析,地方政府应该重视对于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整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做好资源的数字化处理,再经过分类编码存储到统一数据库中。2010年,我国文化部提出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信息技术结构起来分阶段实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的进展分析,我国目前已经建成的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数据库、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源数据库等,截止2013年10月,数据库中存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的总量达到了16.6TB。上述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基本可以支撑对于电子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类型数据的整合检索工作,而且能够通过区域、时间等条件,对检索范围进行压缩。
(二)引入虚拟现实及可视化展示技术
虚拟现实及可视化展示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能够以一种最为直观的方式对信息进行表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利用提供直观生动的信息服务。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受技术条件影响,数字化手段相对单一,虽然3D动画、沉浸式虚拟现实技术等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想要将其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依然需要解决不少问题,如虚拟现实引擎、3D制作平台等。基于此,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3]。
虚拟现实技术的出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例如,通过2D和3D动画技术,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场景、过程等进行恢复和再现,也可以通过视频、动画等形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应用场景搭建、动作绑定、知识建模等技术,能够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情景和行为的快速生成,实现虚拟再现及互动操作,确保大众能够更好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现实技术能够对传统手工艺的使用方式、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等进行再现,在为传统手工艺提供保护的同时,也能够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可视化展示技术能够将虚拟形象具象化,推动知识和信息的增值重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活态性的特点,要求数据库建设必须以知识库为主,而其中包含的不同知识源在语义上存在异构性,用户能够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化空间知识的学习,对自身的用户类型信息进行更新,继而推动文化空间知识源的创新。
虚拟现实及可视化展示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出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以华中师范大学提出的“虚拟巴东”项目为例,巴东县作为少数民族聚集地之一,也是巴楚和巴蜀文化交流融合的关键区域,民族文化丰富,民俗风情淳朴,有着非常独特的个性和魅力。“虚拟巴东”项目在各类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挖掘和提炼,以GPS技术、GIS技术、三维激光扫描技术、三维建模技术和虚拟技术为支撑,从多个角度展示了巴东旧縣遗址还原后的面貌,如“跳丧舞”等,对巴东民族文化内涵进行了展示,使得观众能够非常直观地看到当时的文化场景,甚至能够与复原遗址中的对象进行交互,体验“真实”的古代生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4]。
3.运用新媒体再现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的表达与传播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和工具,技术的进步则能够为文化传播提供更加下先进的方法和手段。从传播学的角度,应该将新媒体看成是一种全新的传播方式而不是纯粹的技术概念,新媒体传播代表了信息时代媒体传播的新形式。传统相对封闭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一般是借助口头和行为方式,传播范围狭小,传播速度缓慢。现代媒体的发展,则为非物質文化遗产的传播创造了新的条件。与以往的传播方式不同,新媒体传播泄洪,传播者能够实现与受众的实施通讯和交互,信息反馈更加简单,信源和信宿角色也能够随时转换。而点对点传播和点对面传播并存的模式,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方向,一是大众传播覆盖面越来越大,二是覆盖面越来越小,最终实现个性化传播。
运用图像、音频、视频等技术手段,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处理,能够充分发挥数字媒介的特点及优势,通过交互立体的传播渠道,以数字电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支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平面传播向交互立体传播的转变,也能够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内容的深化,将其更加全面的展现出来,深化内涵的同时,使得珍贵的文化遗产可以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以网络传播为例,其本身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进行拓展,使得其从区域文化转化为更大范围的文化,在强化文化交流的同时,也能够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进一步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信息化背景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于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如何更好的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推动文化多元化发展,是相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的课题,更是当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风险与机遇并存,必须认识到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任重而道远,需要加倍努力。
参考文献:
[1]陈琪露,刘欣欣,方意,等.AR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的应用初探[J].才智,2017,(32):231;
[2]欧阳爱辉.壮族师公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机制初探[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7,(6):78-83;
[3]金银琴.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系统设计——以浙江曲艺为例[J].图书馆界,2016,(4):10-12;
[4]杨义龙.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J].内江科技,2017,(8):91,18。
作者简介:古东权(1961-),男,国家三级演员。研究方向:研究客家文化艺术、歌唱表演艺术。参与过100多场歌舞晚会的组织策划和几百余场文艺下乡演出。获“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优秀传承人奖、广东省“文化下乡积极分子”、广东省“优秀山歌手”、广东省“优秀音乐家”奖和广东省“群文之星” 等称号。多年来致力于客家文化艺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录制出版多张《古董新歌》专辑,组织编撰《东江客家山歌集》。现任惠州市文化馆副馆长、惠州市群星客家艺术团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