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磁场”聚拢而成的香市
2018-05-15王士杰
王士杰
阳春三月,从清明到谷雨,辛苦劳作了一年又刚熬过了严冬的人们,终于能好好舒展一下了。作为蚕桑之乡,趁着“蚕忙”还未开始,周边四乡的农民朋友便纷纷汇聚镇上,到寺庙去烧香祈福,以求新的一年风调雨顺,有个好“蚕汛”、好收成。同时逛逛集市,采购些生产和生活用品。更要借佛游春,饱饱眼福和口福,好好玩耍娱乐一番,算是对新一轮辛勤劳动的预酬。而镇上的居民们也不甘闲着,借此机会当然要凑个热闹,毕竟小镇的日常生活是单调的。于是,就有了一年一度的“香市”。
香市,源于“香”(烧香敬神),至于“市”(集市商贸),再至于“休闲娱乐”,可谓农耕生活忙闲张弛的转换节点、商贸交易的旺季平台,更是百姓文化生活的一种巧妙安排,实为一方民众激情绽放的“嘉年华”。
茅盾笔下的“香市”映现当年的繁荣
昔日香市的场面,想来一定热闹得很。要不,茅盾先生为何把香市形容为“农村的狂欢节”?我们不妨借助于将近140年前上海《申报》的一篇现场报道,来还原一下当年乌镇香市的场景——
“每年自清明始至立夏止,为烧香市,游人云集,百戏杂陈,三教九流纷纷罗列,卖饧者,箫吹于道;卖酒者,帘飘于野,人声沸地,锣鼓喧天,山林中,居然有城市风也。四乡连镇者二三十里不等,红男绿女,白叟黄童有不到此一游者,一年中恒抑郁不乐……普净寺前有地大约百亩,旧为演武场,搭棚成十字街,尽开茶肆,男女入肆饮茶谓之“品春茗”。寺中开设杂耍、广货、洋货、轧花糖色诸摊,入寺购物谓之‘儿女乐……”
这篇短文题为《记乌镇香市》,刊登在清光绪四年三月二十二日(1878年4月24日)的上海《申报》。短短四百余字,把乌镇香市的时节、地点以及内容和场面写得有声有色,如今读之,犹见人潮涌动,犹闻人声鼎沸,仿佛身临其境。估计当时大上海的读者读了此文,一定跃跃欲试,很想赶到小镇上来“轧轧闹猛”的。
乌镇香市之盛,源于地之缘:浙苏两省相望、嘉湖苏三府交界、相邻数县错壤之地,镇处其间而具枢纽地位;源于行之便:地处苏(州)杭(州)水路的中点,大河小港纵横而交通便捷;源于市镇经济功能之全:作为农副产品、手工业制品和日用消费品的集散中心,市镇的商品交换、生产服务和生活消费功能齐全;源于文化“磁场”之强:镇上的寺、庙、院、观、堂、庵不下40处,众望所归香火旺,应需而生的店铺、摊贩、休闲娱乐场所也多,人气更旺。
明末清初文学家张岱的《陶庵梦忆》卷七有“西湖香市”一文,极写西湖香市之盛。文中写道“西湖香市起于花朝,尽于端午。……嘉湖进香天竺者日至,至则与湖人市焉,故曰香市。”其规模“恐大江以东,断无此二地矣!”而乌镇香市却能与之呼应,民国《乌青镇志》卷十九“风俗”就提到“其时……诸娱乐场游人甚众,并有赴杭烧香回来云烧回香。”也就是说,香客们去过杭州西湖香市之后,还要到乌镇再进一次香,再凑一次热闹。由此可见乌镇香市之规模、之名气,难怪上海滩上的《申报》都要专文介绍之。
乌镇香市始于何时?未见明确记载。若以形成和存续所赖的条件而论,香市的盛衰当与古镇的兴衰相对应。回观乌镇历史,每遭战乱和灾难破坏之后,古镇总能在废墟上再度崛起,而此时的香市应该是相应而兴的。比如清代“康乾盛世”时乌镇香市就很兴旺,文人诗词有吟咏,镇志史料也有记载。
战乱打散了百年的“香市”
然而,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初,也就是距今七十多年前,乌镇香市却走向尽头。当时的情形,可从茅盾发表于1933年7月的散文《香市》中感知。
在文中,作者追忆并且生动地描述了“我幼时所见的‘香市,就是这样热闹的。”热闹的场面跟《申报》上那篇文章所写的类似,倒是作者眼前所见的香市,情形堪忧——
“天气虽然很好,“市面”却很不好。社庙前虽然比平日多了许多人,但那空气似乎很阴惨。居然有锣鼓的声音,可是那声音单调。庙前的乌龙潭一泓清水依然如昔,可是潭后那座戏台却坍塌了……一切都不像我儿时所见的香市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昔日闹猛的香市竟至于眼前如此之惨淡?
对照一下历史座标,直接原因当是1932年1月发生的“一、二八淞沪战役”,日军为策应上一年(1931年)在我国东北挑起的“九·一八事变”,又把战火烧到了上海。上海经济遭重创,以上海为龙头的杭嘉湖一带农村、市镇则蒙受严重影响——百业凋弊,民生维艰。
以更广的视野看,则问题出在当时国际经济危机所致的蚕丝价格狂跌,以及国外人造丝产业兴盛所带来的冲击。这使以桑蚕、茧丝为支柱产业的乌镇一带的农村经济遭受致命打击,农民手头没钱,镇上商家难以为继。接着就是日本全面侵華战争的八年之痛,时局动荡、经济萧条之下,乌镇香市当然风光难再。
当工业化的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变、传统经济的衰退、交通优势的旁落,乌镇这个交通枢纽型的工商业巨镇,逐渐失去了赖以兴旺的生态……
花有重开日,香市又再来
或许,香市还会“花有重开日”?
历史真的给了这样的机会。在销声匿迹了六七十年之后,随着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紧锣密鼓地进行,“香市”这台民俗文化大戏终又闪亮登场了。2001年4月5日,首届“中国农村狂欢节——乌镇香市”隆重开幕,自此每年举办,至今不辍。2012年,“乌镇香市”列入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蚕花会、踏白船、拳船、高杆船、花鼓戏、皮影戏、提灯走桥、放水灯……把昔日的民俗活动从历史沉睡中唤醒,让躺在故纸上的精彩场面立体地复活起来。满怀好奇的观赏,激情燃放的参与,游客们感受到古镇“前世”文脉的搏动,体验着水乡“今生”的狂欢。此时此刻,谁也不会在乎眼前的场景是虚是实、是梦是幻。原本,这只是传统民俗的“写意”。而“写意”贵在“传神”——用适当的形式对民俗文化进行“展示性保护”,更通过“生态性保护”把它可持续地传承下去。像香市这样的大型民俗活动,乌镇正在致力“还俗于民”——吸引本地的原住民广泛地参与进来,让香市再度成为他们生活中十分有趣的一部分,而不仅止于让远来的游客们“围观”定时定点的表演。当镇上的居民和周边乡村的农民,特别是孩子们也能像他们的先辈们那样,再度狂欢于香市的人声沸地、锣鼓喧天、香烟缭绕、百乐共享之时,再加上来自他乡乃至异国的观光客们身临其境,乌镇香市就一定会花开更“香”,“市”面更闹,活力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