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否要归还?
2018-05-15
家庭百事通 2018年4期
前段时间,我发现我之前的公司给转了9000元钱到我工资卡上,后来查明是前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请问:如果前公司要求我归还这笔钱,我可以拒绝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一般包括:(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二)一方受有损失;(三)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你银行卡里多出的这笔钱,如果是由于原公司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就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應当归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如果你明知是不当得利而不予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德勇(江苏省连云港市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